關於印發全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範(試行)的通知
關於印發全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範(試行)的通知 國衛辦規劃發〔2020〕21號 2020年12月1日 發布機關: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中醫藥局辦公室 |
衛生健康委網站 |
關於印發全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範(試行)的通知
國衛辦規劃發〔2020〕21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委(局)機關各司局,委(局)相關直屬和聯繫單位:
為促進和規範全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與應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制定了《全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範(試行)》(可從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下載),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聯 系 人:孫波、沈劍峰
聯繫電話:010—68791492、68791911
附件:《全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範》(試行)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中醫藥局辦公室
2020年12月1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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