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設置標準的通知

關於印發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設置標準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1〕544號
2021年11月2日
發布機關: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中醫藥局辦公室
衛生健康委網站

關於印發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設置標準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1〕5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0號),以及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的《「十三五」國家醫學中心及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規劃》(國衛醫發〔2017〕3號)、《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實施方案》(國衛辦醫函〔2019〕45號)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推動中西醫結合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提升中西醫結合醫療服務保障能力,我委聯合國家中醫藥局組織制定了《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設置標準》(可從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下載)。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西醫結合醫院申請設置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的相關標準另行制定。

附件: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設置標準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中醫藥局辦公室

2021年11月2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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