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為老年人 慢性病患者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指南(試行)的通知

關於印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為老年人 慢性病患者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指南(試行)的通知
國衛基層家醫便函〔2020〕2號
2020年2月24日
發布機關:衛生健康委基層司
衛生健康委網站

關於印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為老年人 慢性病患者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指南(試行)的通知

國衛基層家醫便函〔202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基層處:

為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更好地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結合《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第三版)》和國家衛生健康委有關疫情防控的政策措施,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制定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為老年人 慢性病患者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指南(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根據實際情況,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健康委基層司

2020年2月24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期間為老年人 慢性病患者

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指南(試行)

一、規範診療服務

(一)合理布局候診區域,增加候診椅配置,控制候診患者間隔1米以上距離,做好患者預檢分診,加強通風換氣和內部清潔消毒,防止院內感染。

(二)合理安排門診時間,保證正常診療秩序,積極推行網上預約、電話預約等方式,實行錯峰診療,減少就診患者排隊聚集。

(三)優化掛號、診療、檢查、取藥等服務流程,減少患者待診時間及患者間接觸風險。

(四)開展長期處方服務,對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經家庭醫生評估後,根據需要制定長期藥物治療方案,給予長期處方服務。

(五)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對確有實際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及行動不便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上門巡診、家屬代取藥等服務。

二、優化健康管理服務

(六)在「網格化」健康管理基礎上,充分運用微信、手機APP等信息化手段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或其家屬(照護人員)建立有效的互動溝通渠道,開展隨訪服務,及時掌握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健康狀況,督促其加強血壓、血糖自我監測,並進行針對性指導。

(七)指導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保證充足睡眠,均衡營養,居家適度活動,根據自身條件及環境選擇廣播體操、八段錦等運動。

(八)加強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心理疏導,引導其樹立既要高度重視,又不過分恐慌的防控觀念,提高自我防範意識。

(九)暫緩安排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的年度體檢工作,待疫情防控結束後,視情況逐步恢復相關工作。

三、加強疫情防控宣傳教育

(十)鼓勵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及其家屬利用多種媒介,了解新冠肺炎防控知識技能、疫情動態與相關政策,全面、正確看待疫情發展。

(十一)教育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儘量居家減少外出,做好室內消毒通風,避免走親訪友等參加聚集性活動。確需外出時,要規範佩戴口罩,加強手衛生,做好個人防護,並避免乘用人員密集交通工具。

(十二)告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出現發熱、咳嗽、鼻塞、頭痛、乏力、氣促、結膜充血或消化道症狀時,立即按規定報告並做好隔離控制,及時轉送發熱門診就診。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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