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四版)的通知

1月22日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三版)的通知
1月2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轉運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76號)
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四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0〕77號
2020年1月27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月4日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五版)的通知
文本來源:國家衛健委網站

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四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0〕7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部門: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診斷和醫療救治工作,我們組織專家對診療方案進行修訂,形成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四版)》。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各有關醫療機構要在醫療救治工作中積極發揮中醫藥作用,加強中西醫結合,建立中西醫聯合會診制度,促進醫療救治取得良好效果。

附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四版)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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