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 修訂版)的通知

2020年8月18日《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181號)
國衛辦醫函〔2021〕190號
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 修訂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1〕191號
2021年4月14日
發布機關: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2〕71號
國衛辦醫函〔2021〕192號
衛生健康委網站

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 修訂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1〕19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

當前,世界各國正廣泛開展新型冠狀病毒疫苗預防接種,多數人員在接種疫苗後會產生新型冠狀病毒特異性抗體。為進一步提高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工作的科學性、規範性和有效性,我們組織專家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相關內容進行修訂,形成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 修訂版)》。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附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 修訂版)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021年4月14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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