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 修訂版)的通知
← | 2020年8月18日《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181號) 國衛辦醫函〔2021〕190號 |
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 修訂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1〕191號 2021年4月14日 發布機關: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
《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2〕71號) 國衛辦醫函〔2021〕192號 |
衛生健康委網站 |
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 修訂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1〕191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
當前,世界各國正廣泛開展新型冠狀病毒疫苗預防接種,多數人員在接種疫苗後會產生新型冠狀病毒特異性抗體。為進一步提高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工作的科學性、規範性和有效性,我們組織專家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相關內容進行修訂,形成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 修訂版)》。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021年4月14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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