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流行性感冒診療方案(2018年版修訂版)的通知
← | 關於印發流行性感冒診療方案(2018年版)的通知 | 關於印發流行性感冒診療方案(2018年版修訂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8〕1019號 2018年11月19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
2019年11月7日《關於做好今冬明春流行性感冒醫療工作的通知》配發《流行性感冒診療方案(2019年版)》 2018年11月19日《關於進一步加強流行性感冒醫療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8〕1020號) |
關於印發流行性感冒診療方案(2018年版修訂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
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流感的臨床管理,減少重症流感發生,降低病死率,結合近期國內外研究成果及我國既往流感診療經驗,對《流行性感冒診療方案(2018年版)》進行了調整完善,形成了《流行性感冒診療方案(2018年版修訂版)》。現印發給你們,請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主管部門)高度重視,做好流感醫療救治工作。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中醫藥局辦公室
2018年11月19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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