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重大水利工程等10個中央預算內涉農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

關於印發重大水利工程等10個中央預算內涉農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改農經規〔2019〕2028號
2019年12月31日
發布機關:發展改革委 水利部 農業農村部 應急部 海關總署 林草局
發展改革委網站

關於印發重大水利工程等10個中央預算內

涉農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改農經規〔2019〕20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水利(水務)廳(局)、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應急管理廳(局)、林草(業)局:

為強化新形勢下中央預算內涉農投資管理,進一步指導做好項目儲備和前期工作,規範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執行,完善投資事中事後監管體系,促進切實保障資金安全,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效益,根據《政府投資條例》《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辦法》《中央預算內直接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水利部、農業農村部、應急管理部、海關總署、國家林草局分別研究制定、修訂了重大水利工程等10個中央預算內涉農投資專項管理辦法(見附件)。現印發你們,請認真執行,同時,可結合本地區實際,進一步研究制定細化的管理辦法。

附件:1.重大水利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

      2.水生態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

      3.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

      4.農業生產發展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暫行辦法

      5.農業可持續發展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暫行辦法

      6.現代農業支撐體系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暫行辦法

      7.森林草原資源培育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

      8.重點區域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

      9.生態保護支撐體系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

      10.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暫行辦法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  利  部

農 業 農 村 部

應 急 管 理 部

海 關 總 署

國 家 林 草 局

2019年12月31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