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海關實施辦法(試行)》的公告
關於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海關實施辦法(試行)》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1〕23號 2021年3月4日 發布機關:海關總署 |
海關總署網站 |
關於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海關實施辦法(試行)》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1〕23號為貫徹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根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1〕7號),特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海關實施辦法(試行)》(見附件),現予發布。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海關實施辦法(試行)
海關總署
2021年3月4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