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海關實施辦法(試行)》的公告

關於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海關實施辦法(試行)》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1〕23號
2021年3月4日
發布機關:海關總署
海關總署網站

關於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海關實施辦法(試行)》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1〕23號

為貫徹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根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1〕7號),特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海關實施辦法(試行)》(見附件),現予發布。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海關實施辦法(試行)

海關總署

2021年3月4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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