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中小學實施「校校通」工程的通知

關於在中小學實施「校校通」工程的通知
教基[2000]34號
2000年11月1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委:   

為了認真貫徹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精神,加快在中小學普及信息技術教育的步伐,教育部決定在中小學實施「校校通」工程。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校校通」工程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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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校通」工程的目標是:用5-10年時間,使全國90%左右的獨立建制的中小學校能夠上網,使中小學師生都能共享網上教育資源,提高所有中小學的教育教學質量,使全體教師能普遍接受旨在提高實施素質教育水平和能力的繼續教育。

具體目標是:2005年前,爭取東部地區縣以上和中西部地區中等以上城市的中小學都能上網;西部地區及中部邊遠貧困地區的縣和縣以下的中學及鄉鎮中心小學與中國教育衛星寬帶網聯通。2010年前,爭取使全國90%以上獨立建制的中小學都能上網。不具備上網條件的少數中小學校也可配備多媒體教學設備和教育教學資源。

二、「校校通」工程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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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東部地區縣以上和中西部地區中等以上城市的中小學組織實施上網工程。
  2. 在中西部縣和縣以下的中學及鄉鎮中心小學建立遠程教育接收點,配備衛星地面接收站、電視機、VCD放映機和計算機等必要設備及基本的教學資源光盤,接收和使用優秀教學課和數字化教育資源。
  3. 開發系列的優秀教學課和豐富的課程資源,建設共享的中小學教育資源庫。這些資源包括:中小學主要學科的課程資源和媒體素材。上述資源將通過計算機網絡和衛星寬帶網、電視節目、光盤等多種方式提供給中小學,為全國推進素質教育提供信息支持。
  4. 要把地(市)、縣教師進修學校納入「校校通」工程建設規劃。對中西部地區的「校校通」工程項目教師和管理人員(每校2-3人)進行專題培訓,使他們掌握設備的使用、維護和簡單的修理技能。

三、「校校通」工程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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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校校通」工程是一項包括課程資源開發、傳輸、使用及教學管理等項內容的系統工程,必須加強領導和統籌。此項工程的實施由教育部「全國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設工程辦公室和專家組,負責指導工程的實施。各地要在省級「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實施好此項工程。
  2. 工程的進度採取分步推進的方式,首批宜在教育信息化工作有一定基礎的大中城市和縣市進行,具體實施的批次名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安排。
  3. 工程實施要注意和教育信息化的有關項目的銜接,避免重複建設。工程中的資源建設項目要和目前正在實施的現代遠程教育基礎教育、師範教育、職業與成人教育等資源建設項目密切配合。
  4. 充分利用現有的教育資源,包括現有的電視機、錄像機和的編輯機及有關課程資源。原有的部分設備可由有關省、區教育部門負責調配給未列入本工程覆蓋範圍的村完全小學。在課程資源等軟件上原則上採取徵集、篩選和收購的辦法,充分用好社會上現有的資源;需要重新開發的資源將採取招標競爭的方式建設。
  5. 國家將對貧困地區實施「校校通」工程給予支持,同時,積極鼓勵社會各界以適當的方式參與「校校通」工程的實施,向中小學,特別是邊遠貧困地區的中小學捐贈所需設備和教育教學資源,這些地區也要以多種形式籌措資金用於工程的建設。
  6.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要加強工程的評估和驗收工作,並根據各地區工程實施的情況給予獎懲,促進工程的實施。

二000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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