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寧波杭州灣新區部分區域實行限制供水的通告

關於寧波杭州灣新區部分區域實行限制供水的通告
寧波杭州灣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
2021年1月20日

2020年以來,降雨量較往年嚴重偏少,水庫蓄水吃緊,供水形勢嚴峻。新區陸中灣江以西區塊及陸中灣江以東濱海大道以南行政村區域由慈谿城北水廠供水。為保障居民生活和社會經濟發展基本用水需求,根據《慈谿市抗旱Ⅱ級響應節水限水實施辦法》及《慈谿市人民政府關於實行限制供水的通告》,新區由慈谿城北水廠供水區域範圍內限制供水辦法將按照慈谿市要求同步執行,即從2021年1月19日起實行限制供水,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新區由慈谿城北水廠供水區域自2021年1月19日起,開始實施高低壓供水,高壓時間:6:30—8:30;10:30—12:30;16:30—20:30,其餘時段實行低壓供水。

二、由慈谿城北水廠供水區域範圍內城鎮綠化、環境衛生(除霧炮車外)、生態景觀禁止使用自來水;洗車、洗浴池、游泳池、基建施工停止使用自來水,嚴禁私自開啟消防栓及供水管道取水等違法行為。

三、加強非純居民用水大戶、特種行業用水戶限量用水的監督管理。對上月日用水量100噸及以上的用水戶,日用水量不得超過上月日均的70%;日均20噸至100噸的用水戶,日用水量不得超過上月日均的80%。鼓勵工業企業使用河道水、中水和回用水,企業自備水嚴禁與城市自來水管道直接連接。

四、機關事業單位要帶頭做好節約用水工作,其中學校、醫院的日用水量不得超過上月日均的90%,其他機關事業單位不得超過上月日均的80%。

五、提醒廣大市民做好基本生活用水儲備,新區相關部門應切實加強應急供水保障,對老弱病殘等困難戶實施送水等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用水。

六、如有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將依法予以嚴肅查處。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寧波杭州灣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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