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奧林匹克標誌和殘奧會標誌實施保護的公告(第294號)
關於對奧林匹克標誌和殘奧會標誌實施保護的公告(第294號) 知識產權局公告第294號 2019年2月13日 發布機關:知識產權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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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
根據《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有關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提交的「北京2022年冬奧會會徽」等14件奧林匹克標誌和「北京2022年冬殘奧會會徽」等4件殘奧會標誌予以公告。
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對上述標誌的專有權,有效期10年。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2022年冬奧會會徽」等14件奧林匹克標誌和「北京2022年冬殘奧會會徽」等4件殘奧會標誌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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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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