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美國國會前議員加拉格爾採取反制措施的決定

關於對美國國會前議員加拉格爾採取反制措施的決定
2024年5月2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024年5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令第6號公布,自2024年5月21日起施行)
關於對美國國會前議員加拉格爾採取反制措施的決定
(2024年5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令第6號公布,自2024年5月21日起施行)

美國威斯康星州前聯邦眾議員麥克·加拉格爾近年來頻繁採取干涉中國內政、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侵犯中方利益的言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第九條、第十五條規定,中方決定對加拉格爾採取以下反制措施:

一、凍結在我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

二、禁止我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本人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

三、對其本人不予簽發籤證、不准入境。

本決定自2024年5月21日起施行。

附件:反制清單

外交部
2024年5月21日


附件

反制清單

美國國會眾議院「中國特設委」前任主席、威斯康星州前聯邦眾議員麥克·加拉格爾(Mike Gallag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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