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延續動漫產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關於延續動漫產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38號
2018年4月19日
發布機關:財政部 稅務總局
財政部網站

關於延續動漫產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促進我國動漫產業發展,繼續實施動漫產業增值稅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對動漫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軟件,按照17%的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自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動漫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軟件,按照16%的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三、動漫軟件出口免徵增值稅。

四、動漫軟件,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中軟件產品相關規定執行。

動漫企業和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的認定標準和認定程序,按照《文化部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動漫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文市發〔2008〕51號)的規定執行。

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動漫產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98號)到期停止執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4月19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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