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20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

關於開展2020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
稅總發〔2020〕11號
2020年2月27日
發布機關:稅務總局
稅務總局網站

關於開展2020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

稅總發〔2020〕11號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關於疫情防控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稅務總局決定,2020年以「戰疫情促發展服務全面小康」為主題,連續第7年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以下簡稱「春風行動」),持續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全力支持抗擊疫情和企業復工復產,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一、總體要求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各級稅務機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緊扣「戰疫情促發展服務全面小康」主題,按照「優惠政策落實要給力,『非接觸式』辦稅要添力,數據服務大局要盡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要求,紮實開展「春風行動」,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加快推進稅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助力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支持全面做好「六穩」工作,努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實現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目標任務,確保「十三五」規劃圓滿收官作出稅務部門應有的貢獻。

二、行動內容

(一)支持疫情防控幫扶企業紓困解難

1.落實和完善稅收優惠政策。抓好已出台的支持防護救治、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穩產保供、鼓勵公益捐贈等方面稅收政策落實,執行好幫扶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遊等受疫情影響嚴重行業的稅收政策。通過稅收大數據和第三方數據的應用,精準定位享受稅收優惠的納稅人,主動以短信、微信等方式給予溫馨提示。簡化稅收優惠辦理程序,加快完善配套實施辦法,使各項優惠政策儘快落實到位。持續發布政策熱點問題解答。切實加強對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針對企業合理訴求,加強政策研究儲備。

2.認真落實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聯合有關部門,指導各省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加強對繳費人的宣傳輔導,做好政策解讀、操作講解、疑問回答等工作。及時調整信息系統,加強部門信息共享,簡化操作流程,方便參保單位準確辦理。對2月份已經繳納有關費款的參保單位,按照規定進行退抵。

3.大力推廣「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依託電子稅務局、自助辦稅終端,進一步拓展網上辦稅繳費事項範圍。推廣電子稅務局移動端繳納稅費業務的第三方支付。擴大發票領用和發票代開「網上申請、郵寄配送」的覆蓋面,將發票「非接觸式」領用比例從2019年的50%提升到2020年的70%。落實好疫情防控期間出口退(免)稅有關工作要求,不斷優化和拓展「非接觸式」出口退(免)稅服務。充分運用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和網站、微信等線上平台,開展互動式政策宣傳輔導和辦稅繳費問題諮詢解答,使各項政策易於知曉。

4.不斷優化現場辦稅繳費服務。加強辦稅服務廳清潔消毒等安全防護,對確需到現場辦理稅費事項的納稅人、繳費人,充分發揮自助辦稅終端作用,加強導稅服務,嚴格落實首問責任制,推行預約辦、錯峰辦、容缺辦,營造安全放心、便捷高效的辦稅繳費環境。

5.切實落實延期申報、延期繳稅和發票保障措施。對受疫情影響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限內無法辦理納稅申報或繳稅有特殊困難的,依法及時為其辦理延期申報或延期繳稅;對在2020年2月份申報期內仍無法辦理納稅申報或延期申報的納稅人,可按規定補辦延期申報手續並同時辦理納稅申報,依法對其不加收稅款滯納金、不給予行政處罰、不調整納稅信用評價、不認定為非正常戶。在疫情防控期間,對生產和銷售醫療救治設備、檢測儀器、防護用品、消殺製劑、藥品等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以及對此類物資提供運輸服務的納稅人,申請增值稅發票「增版」「增量」的,可暫按需調整發票領用數量和最高開票限額,不需事前實地查驗。

(二)積極推動企業復工復產

6.加強分析服務決策。各地稅務機關應積極參加當地政府支持企業復工復產領導小組工作,結合稅務部門職能提出意見建議,按要求做好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相關工作。充分發揮增值稅發票等稅收大數據覆蓋面廣、及時性強、顆粒度細等優勢,從多維度跟蹤分析企業復工復產狀況以及經濟運行情況,細緻梳理購銷方、上下游配套等方面需要解決的問題,提出務實管用的支持措施和有針對性建議。

7.加強協同凝聚合力。積極加強與發改、工信、財政、人社、醫保、交通、農業等部門的對接,根據其需求主動提供稅收數據等方面服務,並結合相關部門提供的信息和情況,積極採取稅收措施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和經濟發展。

8.加強幫扶精準紓困。提高支持復工復產服務便利度,發揮稅收數據搭橋作用,對上下游銜接不暢的企業,加強稅收數據分析助力企業實現供需對接。對重點企業推行「一企一策」「一對一」「點對點」幫扶等服務措施。做好在建和新開工重大項目的跟蹤服務工作。

9.着力支持小微企業。在不折不扣落實好小微企業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基礎上,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各地可根據疫情情況,合理調整疫情期間個體工商戶的定期定額。優化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稅收征管方式,在稅務網站建立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服務專欄,暢通小微企業訴求線上直聯互通渠道,探索推行小微企業省內跨區遷移線上辦理,切實減輕小微企業辦稅負擔。

10.深化「銀稅互動」助力解決融資難題。加強與銀保監部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合作,將納入「銀稅互動」範圍的企業數量擴大一倍,在納稅信用A級、B級企業基礎上擴大至M級企業。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信貸產品,滿足不同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信貸需求。積極推進銀稅數據直連,實現小微企業貸款網上「一站式」辦理。梳理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名單,依法提供相關稅收數據,協助銀行業金融機構精準放貸。

11.積極促進穩就業。落實好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高校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登記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創業或吸納特殊群體就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運用稅收數據分析企業用工數量變化,為穩就業提供參考。

(三)全力服務國家發展戰略

12.服務打好三大攻堅戰。繼續落實好金融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等稅收政策。按照《支持脫貧攻堅稅收優惠政策指引》相關優惠政策,抓好企業扶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扶貧貨物免徵增值稅等政策落實,跟蹤執行情況,開展效應分析。紮實做好稅務系統對口扶貧工作。進一步健全綠色稅制體系,完善節能、治污設施、監測設備、第三方防治企業等稅收優惠政策。實施好環境保護稅法,做好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工作。

13.支持區域協調發展。配合有關部門進一步研究和落實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成渝雙城經濟圈、海南自由貿易港、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上海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建設等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的稅收措施。進一步完善稅收支持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的征管和服務措施。制定長三角地區跨區域「最多跑一次」清單,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複製推廣。

14.更好服務共建「一帶一路」。認真落實第一屆「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論壇形成的《烏鎮行動計劃(2019-2021)》,協助哈薩克斯坦稅務部門高質量舉辦第二屆「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論壇,積極籌備第三屆合作論壇。依託「一帶一路」稅務學院等平台再為發展中國家開展12期培訓,依託網絡培訓平台為「一帶一路」國家稅務官員提供在線培訓。進一步加大與「一帶一路」國家和國際產能合作重點國家的稅收協定談簽力度,避免或消除雙重徵稅。再更新發布50份國別(地區)投資稅收指南,支持企業「走出去」。

15.大力支持外貿出口。用足用好出口退稅工具,允許已放棄退稅權的企業選擇恢復退稅權。積極推動擴大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範圍,進一步壓縮出口退稅辦理時間,將全國正常出口退稅的平均辦理時間在2019年10個工作日的基礎上再提速20%。在已實施離境退稅政策的地區,積極推行離境退稅便捷支付、「即買即退」等便利化措施。

16.積極服務外資發展。落實好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再投資遞延納稅等優惠政策,落實非居民企業享受協定待遇資料備案改備查辦法,增強對外支付稅務備案便利度,進一步提升投資者信心,支持鼓勵境外資本參與國內經濟建設。利用稅收大數據,跟蹤分析外資企業生產經營、投資、利潤分配等情況,研究提出政策建議。

17.鞏固和拓展減稅降費成效。鞏固抓落實的力度、鞏固抓落實的質量、鞏固抓落實的格局,拓展政策宣傳效應、拓展便利服務舉措、拓展聽取意見建議完善政策的渠道,以更實舉措、下更大氣力進一步抓好減稅降費政策措施落地落細。繼續落實好降低增值稅稅率、留抵退稅等政策,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和新動能成長。繼續落實好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政策,支持科技創新。

(四)切實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18.認真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做好迎接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工作。確保《稅收征管操作規範》《納稅服務規範》落地,持續提高辦稅繳費規範化、標準化水平。全面建立和實施稅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完善納稅人需求和滿意度調查等制度。紮實開展好第29個全國稅收宣傳月活動。

19.提高辦稅繳費便利化水平。推行新辦企業涉稅事項集成辦理,實現企業開辦涉稅事項一套資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辦結。簡化優化稅費申報手續,研究推進財產行為稅一體化納稅申報。整合優化非稅收入申報表。推行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免填寫服務,納稅人簽字確認後即可繳稅。強化大企業跨區域涉稅事項和重組事項協調。

20.全面推進網上辦稅繳費。認真落實《電子稅務局規範》,完善拓展電子稅務局功能,實現納稅人90%以上主要涉稅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推行稅務文書電子送達。加強與自然資源、住建、民政等部門合作,推動實現網簽合同備案、婚姻登記等信息共享,便利辦稅繳費。

21.優化發票服務。對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台進行拓展升級,力爭年底前在推進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上取得實質性明顯進展。在部分地區先行先試的基礎上,對新辦納稅人免費發放稅務UKey,推進解決稅控設備第三方收費問題。開放增值稅進項憑證電子數據,允許納稅人自行查詢下載本企業所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等票種的電子數據,方便納稅人勾選抵扣、納稅申報、財務核算等。自2020年3月1日起,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取消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的期限。

22.優化稅務執法方式。注重多運用稅收大數據開展案頭風險分析,不准搞大面積、重複性直接下戶現場調研;注重多運用風險導向下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信用評價結果開展差異化管理,不准搞眉毛鬍子一把抓的無差別稽查;注重多運用兼顧法理情的審慎包容監管,不准搞簡單粗暴、選擇性、一刀切的隨意執法。全面梳理進戶檢查事項,制定並公布進戶檢查事項清單。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23.優化納稅服務投訴管理。建立和完善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繳費人諮詢、投訴、舉報等涉稅涉費訴求的多渠道接收、快速轉辦、限時響應、結果回訪、跟蹤監督、績效考評機制。

24.維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修訂《納稅人權利與義務公告》。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應繳納的欠稅及滯納金,可以先行繳納欠稅,再依法繳納滯納金。對逾期未申報的納稅人,在認定非正常戶時取消實地核查要求,並將未申報時間統一延長為3個月;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由稅收征管信息系統自動解除非正常狀態,無需納稅人專門申請。明確破產清算期間管理人可以企業名義按規定申領開具發票或者代開發票、辦理納稅申報等涉稅事宜。嚴肅組織收入工作紀律,堅決防止和糾正收「過頭稅費」行為。

三、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各級稅務機關要提升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春風行動」作為支持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舉措,切實抓緊抓細抓實。

(二)切實強化責任落實。各級稅務機關要按照本意見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層層壓實責任,細化工作措施,認真抓好落實。主要負責同志要高度重視,親自部署,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切實加強跟蹤問效。各級稅務機關要加強對各項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績效考評,跟蹤實施效果,不斷改進完善。善於總結經驗,把一些好的政策和做法規範化、制度化,形成長效機制。對於「春風行動」開展過程中的重要情況,要及時向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報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20年2月2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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