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委行政複議辦公室更名的通知

關於我委行政複議辦公室更名的通知
國衛法規函〔2018〕315號
2018年11月27日
發布機關:衛生健康委
衛生健康委網站

關於我委行政複議辦公室更名的通知

國衛法規函〔2018〕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衛生計生委),委機關各司局:

因機構職能調整,決定將「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行政複議辦公室」更名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行政複議辦公室」。行政複議辦公室日常工作由我委法規司具體負責,履行我委《行政複議與行政應訴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相關職責。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18年11月2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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