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提前下達2022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預算的通知

關於提前下達2022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預算的通知
財教〔2021〕248號
2021年10月29日
發布機關:財政部 教育部
財政部網站

關於提前下達2022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預算的通知

財教〔2021〕2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教育廳(局、教委):

為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提高預算編制完整性,現提前下達你省(區、市)2022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預算(項目代碼:Z155050000001)。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關項。待2022年預算年度開始後,按程序撥付使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27號)有關部署,結合本地實際足額安排應承擔的資金預算,確保政策落實到位。縣(區)級財政、教育部門應當落實經費管理的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區域內公用經費的統籌安排和使用,兼顧不同規模學校運轉的實際情況,向鄉鎮寄宿制學校、鄉村小規模學校、教學點、薄弱學校傾斜,確保學校正常運轉。

二、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納入直達資金範圍管理,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省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教育部門做好直達資金分配、備案、下達、監控等工作,在接到中央直達資金指標發文後三十日內,提出分配方案,報財政部備案,按財政部反饋意見及時下達預算。應單獨下達預算指標文件,並保持中央直達資金標識不變,要在指標管理系統中及時登錄有關指標和直達資金標識,並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

三、各地要嚴格執行《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管理辦法》(財教〔2021〕56號),做好2022年預算分解下達相關工作。進一步健全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主管部門和資金使用單位要隨同預算資金同步填報績效目標,同級財政部門加強績效目標審核,並將績效目標隨同預算同步批覆下達,作為績效監控和評價的重要依據,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現擠占、挪用、虛列、套取補助資金等行為。

附件:提前下達2022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預算表

財政部

教育部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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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提前下達2022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預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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