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有專長的離休、退休人員出國執行公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關於有專長的離休、退休人員出國執行公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組通字(1992)25號
中共中央組織部
1992年10月8日
中共中央組織干審局,干審工作政策文件選編 (上),660-670 北京:黨建讀物出版社, 1993

關於有專長的離休、退休人員出國執行公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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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0月8日 · 組通字〔1992〕25號

為適應進一步改革開放的需要,認真執行幹部退(離)休制度,既充分發揮中青年幹部的作用,又注意發揮有專長的離休、退休人員的作用,現就離休、退休人員出國執行公務有關問題通知如下:已經離休、退休的人員,一般不再派遣出國執行公務。對於少數有特殊專長的人員,離休、退休後又受聘或被借用的,確屬工作需要,如出國參加國際專業學術會議,進行經濟、技術考察或談判,簽訂經濟、技術、貿易合同等,情況特殊,別人不能替代,本人身體健康,能夠承擔出國(境)任務的,按照「確屬必須、從嚴掌握」的原則,要酌情批准出國執行公務。上述人員每一次出國(境),派出單位都要向審批部門寫明必須派出的具體理由。其中,地(廳)、司(局)級(含副職)人員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中央部委,國家機關部委黨組(委)審批;其他人員,由有因公出國人員審批權的地(廳)、司(局)級單位審批。知密度高的離休、退休專家、學者因公出國(境),仍須按照中央有關規定辦理。軍隊的離休、退休人員因公出國(境),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張全景同志在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干審處長座談會上的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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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4月25日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在中央及各級黨委的領導下,干審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在平反冤假錯案,落實幹部政策,處理歷史遺留問題,核查清理「三種人」,確定和更改建國前幹部參加革命工作時間,以及處理建國前脫黨人員黨籍黨齡問題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對恢復和發揚黨的實事求是的優良傳統,調動幹部的積極性,純潔各級領導班子,教育挽救犯錯誤幹部,鞏固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隨着上述任務的基本完成,干審部門今後的主要任務是什麼?不少地方提出了這個問題,一些省(區、市)也進行了研討和試點。我們這次會議,主要是圍繞這個問題交流情況,進行研究。下面我着重講三個問題。

一、圍繞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積極做好干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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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確立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的基本路線。十多年改革開放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績,實踐證明黨的基本路線是正確的。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關鍵時期,鄧小平同志就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堅持走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特別是抓住當前有利時機,加快改革開放的步伐,集中精力把經濟建設搞上去等一系列重大問題,作了精闢深刻的論述。全面貫徹落實小平同志的重要談話,對於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搞好改革開放,發展經濟,對於開好十四大,都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小平同志在談話中指出:「要堅持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關鍵是堅持『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不堅持社會主義,不改革開放,不發展經濟,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條。基本路線要管一百年,動搖不得。」抓住一切有利時機,加快改革開放步伐,集中精力把經濟建設搞上去,這是全黨的中心任務,也是我們組織工作的根本任務。作為組織部門經常性工作之一的干審工作,也必須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開展工作。服從服務於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也是干審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對此,我們要在思想上更加明確,執行上更加自覺。

干審工作歷來是為實現黨的政治路線服務,保證黨的路線貫徹執行的。無論是在民主革命時期還是在建國初期,都為純潔幹部隊伍和正確選拔使用幹部發揮了重要作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干審工作為撥亂反正,恢復黨的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保證全黨工作重點的轉移,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中,繼續做好干審工作,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做好干審工作,是加強幹部隊伍建設,特別是領導班子建設的需要。大家知道,要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加快經濟發展,搞好改革開放,保持國家的長治久安,關鍵的因素是人,起決定作用的是黨的各級領導班子。干審工作要圍繞經濟建設,在正確選人、用人中發揮監督把關的作用。一方面必須真正按照「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把真誠擁護黨的基本路線,自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改革開放,勇於開拓進取,並且確實做出顯著成績的幹部選拔到各級領導班子中去,確保領導權掌握在忠於馬克思主義的人手中。另一方面,要將那些反對黨的基本路線,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反對改革開放的人,認真審查清楚,加強教育和監督,嚴防他們進入各級領導班子。從近幾年各地反映的情況來看,在改革開放的過程中,確有極少數人頑固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反對改革開放;有的政治立場不堅定,在重大政治鬥爭中左右搖擺;有的犯過嚴重錯誤,至今缺乏正確態度;也有一些意志薄弱者,經不起資產階級腐朽思想的侵蝕,以權謀私,貪污受賄,蛻化變質,等等。查清諸如此類的問題,對於正確地認識幹部、使用幹部、培養教育幹部,對於保持幹部隊伍的純潔性,具有重大意義。

做好干審工作,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保證改革開放順利進行的需要。干審工作並不是消極地審查幹部,而是充分發揮自己的職能作用,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加強調查研究,針對幹部隊伍和領導班子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和防範措施,使幹部不犯或少犯錯誤,並教育、挽救那些曾經犯有這樣那樣錯誤的幹部。同時,在改革開放過程中,也會出現某些勇於改革創新的人受到打擊、誣陷的現象,要通過我們的工作,查明真相,澄清是非,保護那些勇於開拓、熱心改革的優秀人才,保證改革開放的順利進行。

鄧小平同志在巡視南方的重要談話中指出:「希望所有出國學習的人回來。不管他們過去的政治態度怎麼樣,都可以回來,回來後要妥善安排。這個政策不能變」。對此,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青年學生和知識分子胸懷振興中華的志向,遠離祖國,克服許多困難,勤奮學習,刻苦鑽研,以圖學成回來報效祖國。有的人在複雜的環境中,曾說過一些錯話,或辦過一些錯事,黨和政府是能夠理解的。相信絕大多數青年人的心是向着社會主義祖國的,希望祖國儘快繁榮昌盛。要消除他們的疑慮,真誠地歡迎他們回來,並在工作上、生活上妥善安排,使他們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充分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

做好干審工作,是調動廣大幹部積極性,獻身社會主義四個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前幾年的平反冤假借案、落實幹部政策、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等工作,對於調動幹部參加四化建設的積極性,已經發揮了重要作用。今後我們仍應繼承干審工作的優良傳統,實事求是地解決個別歷史遺留問題,對於犯有錯誤需要進行審查的幹部做出結論,正確對待和使用他們,教育提高他們,使之放下包袱,輕裝前進,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這對於促進經濟發展,促進改革開放是完全必要的。我們黨對犯錯誤的幹部,歷來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堅持「團結——批評——團結」的原則,凡是願意改正錯誤的,我們就歡迎、信任,充分發揮其積極作用。

做好干審工作,是懲治腐敗,加強廉政建設、防止和平演變的需要。在改革開放的形勢下,會有些幹部經不起考驗,政治上發生動搖甚至腐敗變質,從事各種犯罪活動,成為社會主義的蛀蟲。不懲治腐敗,我們的事業就有失敗的危險。加強對幹部政治表現、思想品質、廉潔狀況的審查,是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防止和平演變的一個重要手段。

總之,我們的工作,無論是從當前的現實需要出發,還是從長遠戰略考慮,都是十分必要的,應當積極探討,切實做好。

二、關於當前干審工作的主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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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當前干審工作任務,首先要分析我們面臨的新形勢和全黨的中心任務,要全面深刻地領會黨的基本路線的精神實質,圍繞為經濟建設服務,保證黨的基本路線的實現,確定干審工作的具體任務以及怎樣完成這些任務。現在的干審工作與過去的干審工作相比,有許多新的特點。歷史上的干審工作,在審查時間上相對集中;審查內容以政治歷史問題為主;工作安排多是與政治任務結合進行。現在由於黨的中心任務轉變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所以在審查對象、審查的主要內容、審查方法等,都與過去有很大不同,過去着重審查政治歷史問題,現在主要是審查現實表現中的問題。黨的基本路線要管一百年,經濟建設是長期的中心任務,懲治腐敗、反對和平演變也是長期的,這就決定了干審工作的長期性;工作安排上不是搞突擊,而是與中心工作結合,這就決定了工作的經常性;某些人的非法活動是隱蔽的,或是在合法的掩護下進行的,這就帶來了工作的複雜性,以及很強的政策性。我們首先把這些問題弄清楚,對研究今後干審工作任務是完全必要的。

去年12月,全國各省(區、市)黨委組織部長會議上,印發了干審局《關於干審工作任務的意見》的徵求意見稿,提出了今後干審工作的幾項任務,從各省(區、市)委組織部討論情況看,大家對所提幾項任務基本上是贊同的,並提出了一些很好的修改意見。綜合大家的意見,今後干審工作主要應抓好以下幾點:

(一)做好需要審查的幹部的審查工作。着重對黨內特別是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中,反對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頑固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的人,在重大是非面前和關鍵時刻騎牆觀望、看風使舵的人,對以權謀私、腐敗變質、崇洋媚外、喪失國格人格的人,以及其他需要專門審查的幹部,一經發現,必須認真查清。搞好幹部審查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要注意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區別對待。既要警惕右,又要防止「左」,特別是注意防止「左」。對有一般思想問題的,主要是教育提高。對因堅持改革開放而受到中傷、誣陷的幹部,要澄清是非,予以保護,對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並有政績的幹部,要支持鼓勵。凡屬於執紀執法部門立案審查處理的,我們要主動反映情況,積極配合;構不成執紀執法部門立案,屬於我們應該查清的,要認真做好審查工作,必要時可會同有關部門一起調查。幾年來,各級干審部門都參與和主持查處過一些這類案件。今後,隨着形勢的發展,我們要把審查工作做得更加深入、細緻、紮實。當然,對幹部進行審查,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對於需要進行審查的人,必須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經過批准才可進行。

(二)做好對犯有嚴重錯誤幹部的管理教育和使用工作。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為了純潔幹部隊伍,在清理打砸搶、「兩案」審理、整黨核查、清查清理中都處理了一些犯有嚴重錯誤的幹部,加強對他們的管理、教育和使用,真正體現「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要允許犯錯誤,允許改正錯誤,要一看二幫,多做思想教育和轉化工作,幫助他們改正錯誤,引導他們前進。要發揮他們的一技之長,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要根據每個人的具體情況和認錯態度、現實表現區別對待。對有悔改表現的,要鼓勵他們繼續進步。對堅持錯誤、無理取鬧和有違紀、違法行為的,要敢抓敢管,切不可放任自流。對於「文革」中的「三種人」、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不思悔改的,不能提拔重用;其他犯有嚴重錯誤的幹部中,堅持錯誤,表現不好的,也不能提拔重用。現在,一些有這樣那樣嚴重問題的人,通過各種關係,到了特區和沿海開放地區經商、辦公司,有的還當上了經理、董事長,對其合法的經營活動,應當支持、保護。但對極少數通過經商拉關係、建立聯繫,進行非法活動的,應引起我們的重視,要加強對這些人的管理和監督。今後,對有嚴重問題和犯嚴重錯誤的幹部要注意掌握他們的情況和動向,在使用、調動、出國、經商等方面,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出一些可行的政策、措施和對策,加強管理。

(三)對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組織部是同級黨委管理幹部的職能部門,既要直接管理一部分重要幹部,也要對整個幹部隊伍的建設進行宏觀指導。在幹部審查工作中,我們可以對有關需要進行審查的具體內容以及某些政策、方法等,進行研究;對所屬地區或部門的幹部隊伍狀況,特別是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在經受「三個考驗」中的政治立場、廉潔情況、道德品質、思想作風等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反映情況,提出建議。在方法上要通過案件查處和典型調查,發現帶有傾向性的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這是加強幹部隊伍和領導班子建設的有效措施。

(四)做好信息綜合、交流工作,為正確使用幹部提供依據。隨着黨和國家民主法制建設逐步健全和完善,對構成違紀違法行為的幹部的審查處理,主要由執紀執法部門進行。為了全面、準確、及時掌握幹部的現實表現情況,我們要加強同紀委、監察、人事、政法、審計等部門的聯繫,建立必要的聯繫制度,互通情況,交流信息。從幾個省在部分縣、市(地區)試點的情況來看,通過同執紀執法、人事、信訪等部門建立定期聯繫,及時掌握了犯錯誤幹部的材料和幹部違紀違法情況,對群眾檢舉揭發的問題、線索,做到了心中有數,避免或減少了查、用脫節,用人失察的現象,為正確選拔與使用幹部起到了較好的作用;對於加強有嚴重問題幹部的管理教育,也很有好處,應當繼續堅持下去。

(五)繼續認真做好「文革」及其它歷史時期遺留案件審理工作,做好確定和更改建國前幹部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的工作,處理建國前脫黨人員黨籍黨齡問題。應當看到,這幾項遺留任務的數量雖然比過去減少了,但有些問題的難度較大,如果稍有不慎,處理不當,就可能引起新的矛盾,出現新的問題。我們切不可有絲毫的馬虎和鬆懈。為了維護政策的連續性和嚴肅性,要本着抓緊收攏的精神做好工作。既要防止按政策應該解決的也不給解決,又要防止草率從事,自行放寬政策,搞遷就照顧。總之,一定要堅持實事求是,確保善始善終。

各省(區、市)委組織部在研討中認為,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干審工作着重抓好以上幾點是必要的、可行的。做好上述工作,干審部門同執紀執法部門、同組織部門內各幹部主管部門之間,雖有相同的方面,但在具體任務和工作的側重點上又是有所區別的。只要相互密切配合,溝通信息,安排得當,部門之間的交叉、重複是可以避免的。關鍵是我們要主動處理好與有關部門的關係。從各地實

踐的情況來看,凡屬違犯黨紀國法的案件,應按已明確的規定由紀檢、監察及執法部門查處,需要我們配合的,應積極參加;在組織部門內部,對幹部使用的把關是幹部管理部門的主要任務,干審部門應提供所掌握的情況,對需要干審部門審查的,幹部管理部門應主動介紹情況,互相配合,共同搞好審查。在新形勢下如何做好干審工作,如何處理好各有關部門之間的關係,尚需在實踐中進一步探討摸索,經常總結經驗教訓,不斷完善提高。

三、提高認識,努力實踐,切實做好干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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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干審工作在新形勢下應當抓什麼、怎樣抓,還缺乏經驗。因此,一定要提高認識,不斷總結實踐經驗,兢兢業業,努力把工作做好。

(一)要通過實踐,努力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在以往多年干審工作實踐中,我們創造並逐漸積累了許多好的經驗和做法,如堅持實事求是,重證據、重調查研究,歷史地全面地評價幹部的功過是非,正確執行黨的政策,嚴格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矛盾,以及對幹部的審查結論要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等等,這些基本原則,今後仍要繼續堅持和發揚。但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究竟如何開展對幹部現實表現的監督和審查,因為條件、任務、審查內容、工作對象等,都有了變化,確有許多新的問題有待我們去研究、探索,總結經驗。這次會議以後,希望大家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按照小平同志重要談話精神,積極探討、研究,提出實際措施。大家的經驗逐步豐富起來,我們再加以總結,做得好的可以向全國推廣,做得不夠的把它完善起來,使我們的思想更加明確,任務更加具體,方法更加妥當。總之,要在實踐中認識和把握新的歷史條件下干審工作的特點和規律,不斷改進和完善工作程序和方法,使干審工作逐步走向規範化、制度化。

(二)要注重工作實效,發揚干審工作的好傳統。幹部審查工作,歷來是個極其嚴肅、而又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在多年實踐中,逐步形成了為黨的政治路線服務,實事求是,認真執行政策,以及扎紮實實,嚴謹細緻等好的傳統。搞好經濟建設,是全黨的中心任務。任何一項工作,都要緊緊圍繞這個中心來進行。有的同志認為干審工作似乎離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太遠,不知如何為這個中心服務,工作中存在無所作為,甚至鬆勁厭倦情緒,這是不對的。我們應按照黨的基本路線的要求,積極開展工作,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發揮新的作用。工作中要嚴格按政策辦事,講究工作方法,要內緊外松,多做少說,注重實效,克服形式主義。在對一些問題的提法上,要注意分寸,內外有別,一般不作公開宣傳,避免在一些人中引起不必要的誤解。有些同志似乎總覺得「審幹」是「左」的產物,是「整人」。實際上,這是對干審工作缺乏全面了解的表現。在我們黨的歷史上,從四十年代初,黨中央正式提出審幹以來,從延安整風到建國初期,始終包括純潔隊伍和保護並正確使用幹部這兩個內涵。至於林彪、「四人幫」利用「文化大革命」迫害幹部群眾,造成了大批冤假錯案,這已經不是我們黨本來意義上的審幹了。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重新確立了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恢復干審機構,為幾百萬受迫害的幹部平反,落實了政策。這一歷史事實,更進一步說明,干審工作同「整人」決非是一個概念。某些人的錯覺和思想認識上的偏見,應當澄清。

(三)要加強對干審工作的領導。這次提出的干審工作任務,與以前的工作相比,有很大不同。任務還是很艱巨的,要保證有一定的干審工作力量與之相適應。各級黨委組織部門的領導對這項工作要予以重視,列入議事日程,把它作為加強各級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一項措施來抓,切實加強領導。不要認為這項工作可以放鬆了,還是要抓緊。要把工作做得更細緻一點,更紮實一點。要關心和支持干審部門的工作,要經常聽取他們的匯報,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在有關幹部隊伍和領導班子建設以及幹部的提拔、任用上,要注意聽取干審部門的意見,運用干審成果。這次會後,各地要根據會議的精神,進行研究,結合實際情況,做出具體安排。考慮到各地的情況不完全相同,對現在提出的幾條任務一下子能承擔起來的,就要全面承擔起來,不能一下子承擔的,逐步承擔也行。有的地方提出「先易後難,逐步介入,不斷理順關係」。這也是一種辦法。總之,各地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可以先搞調研、試點,然後逐步在較大範圍試行。不宜一下子把攤子鋪得太大。

從事干審工作的同志和組織部門的全體同志,當前要深入學習鄧小平同志的重要談話,加深對黨的基本路線的理解,努力提高執行黨的基本路線的自覺性。要自覺加強理論和業務學習。通過學習和實踐來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分期分批地對干審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理論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以適應新的任務的需要。

我們相信,在各級黨委的領導下,經過大家的共同努力,干審部門的工作一定能發揮更大的作用,取得新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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