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桑樹腳地塊考古工作人員被打事件的處理通報

關於桑樹腳地塊考古工作人員被打事件的處理通報
2019年1月21日
發布機關:揚州市人民政府

1月16日,我市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桑樹腳地塊考古工地發生考古工作人員被打事件,社會各界對此高度關注。我們對事件的發生深感痛心,誠懇接受上級部門、學界等社會各界的批評與監督。

事件發生後,揚州市委市政府組成專門調查組,迅速開展全面調查處理。現將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1、揚州市公安局景區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瘦西湖街道綜合管理大隊隊員胡某、陸陶某某予以行政拘留,李某予以治安罰款。

2、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黨工委、紀工委對負有領導責任的瘦西湖街道黨工委書記郭明勇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負有直接責任的綜合管理大隊隊長吳亮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責成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迅速恢復考古設施,確保考古工作按計劃進行,並全力做好考古配合和保障工作。

揚州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豐富的文物資源是揚州最珍貴的城市財富。我們將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物保護的重要講話精神,嚴格遵守文物保護法律法規,嚴格實施考古前置,對建設過程中發現的重要文物堅決果斷進行保護。我們將以此次事件為教訓,進一步提高文物保護意識,並對城市建設的相關人員進行文物考古規範和操作流程的培訓,堅決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揚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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