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椒江區企業復工復產有關事項的通告(第21號)

椒江區助企渡難保增長「惠十條」(第20號通告) 關於椒江區企業復工復產有關事項的通告(第21號)
2020年2月8日
發布機關:椒江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障民生和通行順暢的通告(第22號)
來自台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網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機制的相關規定,現就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復產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復工復產時間安排

  根據省市有關規定,我區企業將實施分時分類有序復工:1.涉及疫情防控物資、群眾生活必需等國計民生企業,確保正常開工開業。2. 2月10日,重大工程、重點項目;重要出口企業、上市公司;畝均效益評價A類的規上企業,部分具備職工宿舍等較好復工條件的億元以上B類企業;納稅前20強的製造業企業3. 2月18日,畝均效益評價A類的規下企業;畝均效益評價B類的規上企業;規模以上大型企業核心配套企業;涉及企業復產所需的部分物流運輸等生產性服務業;有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復工復產的企業。其他各類企業原則上待省級一級疫情解除後復工復產。

  二、復工復產條件

  所有企業均要嚴格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並須做到「一機構兩方案三檢查四管控」:

  1. 建立疫情防控機構:建立由企業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企業疫情防控工作組,組成專班負責疫情防控工作。
  2. 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包括領導體系、職責分工、日常監管、應急預案等內容。
  3. 制定復工生產方案。包括員工排查、場所管理、日常監管、物資準備、車輛進出、貨運物流、應急處置等內容。
  4. 做好復工準備工作。重點開展三個檢查:一是防疫物資,備足1周以上口罩、消毒液、紅外測溫儀等必備物資;二是員工管控,重點疫區人員勸導不要返回,其他區域返回人員集中隔離14天,本地員工做好必要防護,建立 「一人一檔」員工檔案;三是安全檢查,復工企業必須進行產前安全檢查,確保安全開工。
  5. 嚴格復工全程管理。一是健康管控,員工戴口罩、每日兩次體溫檢查,就餐推行盒飯制、錯時就餐制,要求一人一桌,間距1.5米以上;二是生產管控,分區分散作業,嚴禁集聚活動,廠區封閉管理;三是隔離管控,廠區劃分辦公區、生產區、宿舍區,固定活動範圍,有必要的隔離區。四是消殺管控,每日對辦公場所、生產車間、食堂、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全面消殺。

  三、復工復產審批監管

  2月17日前,各復工企業提出申請,由街道進行初審,區級相關部門和街道組成驗收小組對企業復工進行實地評估,通過後由行業主管部門簽署同意復工意見並報防疫指揮部備案。自2月18日起,由屬地街道負責審核。

  各復工企業必須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要求和防控預案做好防控工作,一經發現違規開工的一律停工整頓、責令關停,對企業存在隱瞞不報或因措施不到位導致嚴重後果的,將依法從嚴追究企業有關責任人、主要負責人和實控人刑事責任。

  視疫情防控情況和管控要求,將適時調整企業復工復產時間,具體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椒江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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