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民航黑龍江省行政和企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問題的復函
關於民航黑龍江省行政和企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問題的復函 國辦函〔1986〕44號 1986年8月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關於民航黑龍江省
行政和企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問題的復函
國辦函〔1986〕44號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中國民用航空局:
一九八六年七月一日黑政函〔1986〕23號文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恢復民航黑龍江省行政和企事業單位原管理體制。國辦函〔1986〕4號文即停止執行。
具體事宜,請你們商有關部門辦理。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六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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