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入開展堅決整治違規設置妨礙貨車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工作的通知

關於深入開展堅決整治違規設置妨礙貨車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工作的通知
交公路函〔2021〕224號
2021年5月31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 生態環境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網站

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 生態環境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關於深入開展堅決整治違規設置妨礙貨車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工作的通知

交公路函〔2021〕2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公安廳(局)、生態環境廳(局、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局、委),天津、重慶市城管委(局):

為貫徹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部署要求,深入開展堅決整治違規設置妨礙貨車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工作,進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條件,促進貨運行業健康穩定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對照「六個必須」標準(見附件1),深入查找薄弱環節,堅決整治違規設置妨礙貨車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實現違規設施和卡點全面清除、保留設施和卡點全面公示、新增設施和卡點全面規範、安全監管措施全面創新,不斷改善道路通行條件,保障道路貨運物流暢通,促進貨運行業健康穩定發展,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專項整治工作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依法嚴治。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對違規設置的堅決拆除取締,依法保留的精準分類管理,新增設置的嚴格審批把關,確保路網暢通。

(二)堅持標本兼治。從全局高度和發展角度,既立足當前、解決突出問題,又着眼長遠、健全長效機制,統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兼顧安全監管和服務便民。

(三)堅持社會共治。加強部門協作,強化社會監督,不斷完善政府主抓、部門協作、縱橫協調、全民參與的共治格局,確保整治到位,防止「反彈回潮」。

(四)堅持創新慧治。堅持用發展的辦法解決問題,不斷推進技術、管理和服務創新,強化部門數據資源共享,增強遠程精準監管能力,提升路網管理服務水平。

二、工作任務

(一)強化全路網覆核。各省級交通運輸、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道路管理)主管部門要在2020年專項整治行動的基礎上,對照「六個必須」標準,以省級匯總清單為基數,以審核系統PC端為載體,分別組織本行業相關單位開展「回頭看」,對本省份公路和城市道路既有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開展拉網式、地毯式複查,確保不漏一處、不留隱患,重點核查五個方面內容:是否對違規設置的設施和卡點做到應拆盡拆;是否對依法保留的設施全部設置公示牌;是否存在違法新增或恢復設置設施和卡點等「反彈回潮」現象;是否存在拆除限高限寬設施後又違規設置檢查卡點的情況;是否存在虛報瞞報、弄虛作假、消極怠工、拒不配合的情況。根據覆核結果,更新省級匯總清單,形成問題清單(見附件2)。

(二)強化全清單整治。各省級交通運輸、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道路管理)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設置、誰清理」的原則,分別對照問題清單,全面組織清理整治,切實做到「五個堅決」:堅決拆除未依法設置公示牌或設置主體不明確的限高限寬設施;堅決整治違法新增或恢復設置設施和卡點的行為;堅決糾正設施拆除後又違規設置卡點的行為;堅決查處虛報瞞報、弄虛作假的單位或個人;堅決曝光消極怠工、拒不配合的單位或個人。

(三)強化全社會監督。各省級交通運輸、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道路管理)主管部門要指導相關單位,按要求繼續做好省級匯總清單公示工作,接受全社會監督。要共同細化行業檢查、協會評估、公眾舉報、通報抄告、反饋評價等「五個機制」(見附件3),組織開展監督檢查、明察暗訪等活動,檢查整治結果。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貨運企業、貨車司機等監督作用,通過隨機抽檢、實地查看方式,評估整治效果。在依託本行業現有服務監督、投訴舉報渠道的基礎上,引導公眾使用全國統一的投訴舉報小程序(見附件4),及時受理投訴舉報,一經發現違規設置問題,對於本行業的,要按要求嚴肅查處,絕不姑息;對於其他行業的,及時抄告相關部門核實處置,確保群眾投訴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結果可評價。

(四)強化全過程規範。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技術要求,指導相關單位切實做好公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規範設置工作,對於依法保留但不符合要求的,要進一步完善和規範;對於在現有公路上確需新增的,要按照相關規定設置;在公路設計階段設計的,要遵守有關規定,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嚴格落實「三同時」制度。各省級交通運輸、公安、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道路管理)主管部門要研究建立公路變更城市道路路產路權和養護責任移交制度,合理確定公路和城市道路邊界,梳理移交路段清單,明確公路繞城路線,規範移交程序,優化限行限速管理,統籌保障城市交通安全和公路幹線暢通。各地公安部門要按照有關要求,進一步優化城市配送車輛通行管理,最大限度便捷貨車通行。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及時提供空氣質量監測站點信息,配合交通運輸、公安、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道路管理)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五)強化全鏈條創新。各地交通運輸、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道路管理)部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積極推行「互聯網+監管」,準確記錄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位置、權屬信息,科學合理布設電子抓拍、不停車檢測、視頻監控等技術監控設施,構建現代路網監控網絡,加快推進部門數據交換和共享,提升大數據分析應用和遠程精準監管能力。積極探索與第三方導航平台合作,強化限高限寬設施提示,防止誤闖引發意外事故。

三、實施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2021年6月15日前。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行業檢查、協會評估、公眾舉報、通報抄告、反饋評價機制。

(二)全面整治階段,2021年6月16日至7月31日。分行業開展整治工作,全面拆除取締違規設施和卡點,保留設施全面安裝公示牌。形成問題清單和整治清單。

(三)監督完善階段,2021年8月1日至9月30日。分行業全面公示依法保留設施和卡點,強化社會監督,開展行業檢查、部門互查、協會評估、群眾舉報等活動。定期報送投訴舉報及處理反饋情況。

(四)總結評估階段,202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分行業做好總結評估,研究建立相關制度,會同相關部門健全長效機制,按照行業歸口分別報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省級交通運輸、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道路管理)主管部門要在省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扛起整治工作主體責任,明確責任單位和人員,加強部門溝通協作,制定本地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措施、目標和時間安排,加強監督檢查,切實抓好落實,確保取得實效。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對在整治工作中走過場、做樣子的相關責任人,一律嚴肅問責。

(二)加強技術指導。各省級交通運輸、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道路管理)主管部門要委託技術支持單位,為區域內整治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利用統一開發的信息採集、審核、投訴等系統,全面記錄本行業整治工作全過程,發現違法違規問題,按程序回溯倒查,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建立道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信息動態調整機制,定期對設施和卡點信息進行調整。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省級交通運輸、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道路管理)主管部門要在用好傳統媒體基礎上,充分發揮新媒體力量,大力宣傳整治目的和意義,及時展示整治工作效果,堅決曝光典型反面案例,形成強大聲勢,最大限度爭取群眾理解和支持,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四)加強信息報送。各省級交通運輸、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道路管理)主管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見附件5)。自2021年6月18日起至監督完善階段結束,每周五12時前報送本周工作進展情況。聯絡人名單、實施方案、細化的工作機制於2021年6月18日前,問題清單、整治清單于2021年8月6日前,總結報告、媒體曝光、制度文件等材料於2021年10月15日前分別報送。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交通運輸部:王岱嶽,010-65292751,傳真:010-65292781,信息報送郵箱:lwglc@mot.gov.cn。

公安部:姜育慧,010-66263130,傳真:010-66263333,信息報送郵箱:jgjglxj@sina.com。

生態環境部:盧威嚴,010-65645581,傳真:010-65645587,信息報送郵箱:jidongche@mee.gov.cn。

住房城鄉建設部:張旭亮,010-58933961,傳真:010-58933981,信息報送郵箱:zhangxul@mohurd.gov.cn。

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

生態環境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2021年5月31日

附件下載:

1.附件1 「六個必須」標準

2.附件2 道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問題及整治清單

3.附件3 五個機制

4.附件4 「前路無限」投訴舉報小程序使用說明

5.附件5 整治工作聯絡人名單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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