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自然資源部礦業權審批登記申請有關事項的函
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自然資源部礦業權審批登記申請有關事項的函 自然資礦業權函〔2020〕13號 2020年2月13日 發布機關:自然資源部礦業權管理司 |
自然資源部網站 |
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自然資源部礦業權審批登記申請有關事項的函
各有關礦業權人: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維護礦業權人合法權益,保障群眾健康安全,現將自然資源部礦業權審批登記申請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自然資源部頒發的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有效期和補正期限在2020年1月24日到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前到期的,礦業權人可以在有效期和補正期限到期後3個月內,提出延續、保留等礦業權審批登記申請或提交補正材料。
礦業權審批登記申請材料或補正材料,可以通過電子郵件報送電子文檔(通過報盤軟件製作的「.zip」格式的壓縮包),郵件主題為「項目名稱+申請類型」,並附材料清單、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的彩色掃描件(註明聯繫人及電話)。紙質材料在領取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時提交。
電子郵箱:kyqsb@mail.mnr.gov.cn
諮詢電話:4000996938
礦業權管理司
2020年2月13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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