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航班從指定第一入境點入境的公告(第3號)
← | 關於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航班從指定第一入境點入境的公告(第2號) | 中國民用航空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 關於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航班從指定第一入境點入境的公告(第3號) 2020年6月5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中國民用航空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 |
中國民用航空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
關於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航班從指定第一入境點入境的公告(第3號)
關於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航班從指定第一入境點入境的公告(第3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有關規定,根據疫情變化情況,決定調整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客運航班指定第一入境點。現公告如下:
一、自6月8日零時(北京時間)開始,上海暫停作為第一入境點,增加成都、長沙、合肥、蘭州為第一入境點,增加武漢為備用第一入境點。
調整後,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客運航班指定第一入境點為:成都、長沙、合肥、蘭州、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濟南、青島、南京、瀋陽、大連、鄭州、西安、武漢共16個,其中武漢為備用入境點。
二、各航空公司航班指定第一入境點可以在民航局、航空公司官網上查詢。
三、乘坐上述國際航班的旅客在第一入境點實施檢疫並辦理入境手續,行李清關。檢疫符合登機條件的旅客可搭乘原航班入京。腹艙所帶貨物在北京清關。
四、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航班指定第一入境點的安排及相關措施將根據疫情變化情況適時調整。
特此公告。
民航局
外交部
衛生健康委
海關總署
移民局
2020年6月5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