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確定第五批知識產權保護規範化培育市場並啟動培育工作的通知

關於確定第五批知識產權保護規範化培育市場並啟動培育工作的通知
國知辦函協字〔2018〕343號
2018年6月6日
發布機關: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知識產權局網站

關於確定第五批知識產權保護規範化培育市場

並啟動培育工作的通知

國知辦函協字〔2018〕34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開展2018年度知識產權保護規範化培育市場遴選申報工作的通知》(國知辦函協字 〔2018〕71號)要求,經市場申報,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推薦,我局綜合考慮市場性質與規模、市場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基礎、實施方案細化程度及其可行性等因素,審核確定北京紅橋市場有限公司等49家市場為第五批知識產權保護規範化培育市場(具體名單見附件),培育期限為2018年6月至2020年6月。

請各有關省(區、市)知識產權局按照《知識產權保護規範化市場培育指南》要求,加大投入力度,重點加強對相關市場的培育指導和監督檢查,理順市場事前、事中、事後知識產權保護運行機制,切實提升市場主辦方知識產權管理能力和水平。培育期間,要積極引導各市場使用「專業市場知識產權保護信息管理系統」錄入相關數據信息,鼓勵各市場使用該系統進行本市場知識產權信息管理。同時,注重工作協調融合,將社會監督、糾紛調解、執法檢查、市場知識產權保護聯盟建設等工作與市場培育工作結合開展。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五批知識產權保護規範化培育市場名單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18年6月6日

聯繫人:保護協調司 劉 佳 朱 丹

電 話:010—62086878 62083331

傳 真:010—62083171

郵 箱:liujia_6@sipo.gov.cn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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