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編輯出版《2008年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重要新發現》的通知

關於編輯出版《2008年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重要新發現》的通知
辦普查函〔2008〕985號
制定機關:國家文物局
2008年12月4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廳、文管會),普查辦:

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第二階段的實地調查進展順利,普查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為了推進普查宣傳工作的深入開展,我局擬於近期組織編寫《2008年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重要新發現》一書。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形式

本書由國家文物局主編,中國文物報社等單位承擔具體編輯出版工作,各省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組織報送工作。

二、報送內容

報送對象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啟動以來具有重要價值的新發現。報送的重要發現除古遺址、古墓葬等傳統類型之外,同時應兼顧工業遺產、鄉土建築、文化景觀、文化線路、20世紀遺產等新型文化遺產。

三、報送要求

(一)各省報送的數量原則上不超過20項。

(二)每處新發現需配3—5張圖片,附簡明扼要的文字說明,並註明普查單位和攝影者姓名。圖片為高精度彩色電子文檔,文件格式為jpg,分辨率不低於300dpi;文字說明不超過800字。

(三)報送截止日期:2008年12月15日。

聯繫人:文丹 高游

地 址:北京東城區東直門內北小街2號樓中國文物報社213室

郵 編:100007

聯繫電話:010—84078838轉8062/8063

電子信箱:wenwugongzuo@126.com

國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辦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四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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