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議會行動的決議案

關於議會行動的決議案
1922年7月
收錄於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文件(一九二二年七月),根據一九二二年七月印行的《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大會決議案》刊印
  • (一)在經濟先進國,資本主義的大生產既安然發展過好幾十年,於是與他表里為用的議會政治,也隨着漸趨於鞏固。在這樣背景之下,無產階級政黨議會行動,就漸漸變或為投機主義和改良主〈義〉的議會行動,換過說,就是第二國際的議會行動,德、奧、法、比的社會民主黨或社會黨,簡直以全付精力集注於這種合法的曉舌的改良行動之內,而把無產階級革命的宣傳運動及其他一切必要的違法工作拋在九霄雲外。
  • (二)第三國際產生於投機主義改良主義流血的破產之中,換過說,即產生於第二國際投降的帝國主義世界大戰之中 ——重行估定無產階級參與資產階級專政之下的「民意機關」的價值:他把馬克斯主義上面改良主義的油煙完全抹去,闡明無產階級議會行動的革命性質,設定無產階級參加拋棄,退出資產階級議會,及完全打破資產階級國家機關的步驟;並且把這類合法的行動完全隸屬於違法的革命行動之下,至此的革命的議會行動,成為激起或輔助無產階級一類革命風潮的重要方法之一。
  • (三)經濟落後如中國,一面成為國際資產〔本〕帝國主義的掠奪場和半殖民地,一面成為國際資本帝國主義所扶植的武人勢力的宰割物和糜爛區域,因此民主革命末成功,議會政治還末確立。雖然形式上,設立了各級議會,但因為武人勢力的干涉和蹂蹣,常常處在破壞脅迫的恐怖之中。
  • (四)中國共產黨為代表中國無產階級及貧苦農人群眾的利益而奮鬥的先鋒軍,所以應當跑入這類時常被封建的武人勢力所脅迫破壞的議會中去,高聲告發代謝不窮的由國際帝國主義所收買所扶殖〔植〕的武人政治的罪惡,醞成民主革命到最高的潮流,以期達到社會革命的目的。同時又在各級議會中,辯護無產階級和貧苦農人經濟生活的利益,以反抗本國幼稚的資產階級對於勞動者一切的壓迫。
  • (五)中國共產黨為實施革命的議會行動起見,按照第三國際第二次大會所通過的原則規定如下:
    • A.國會候選人名單,由中央執行委員會提出;省會,市會,縣會候選人名單,由區及地方執行委員會協同提出,經中央執行委員會批准;中央執行委員會認為所提全體或一二人不能勝任時,令區及地方執行委員會改提。
    • B.候選人資格決不限於甚麼「學識」和「經驗」,應盡情提出本黨中最勇敢最有革命精神的勞動者。
    • C.本黨國會議員,絕對受中央執行委員會的監督和指揮,省會,市會,縣會議員絕對受中央執行委員會特派員和區及地方執行委員會的監督和指揮;一切重大政治問題,由中央執行委員會授以方略。本黨議員之個人及團體(共產黨議會團體)絕對不得自主。國會議員各項的演說稿,須預先交由中央執行委員會審定;省會,市會,縣會議員各項的演稿須預先交中央特派員和區及地方執行委員會審正。
    • D.本黨一切議員須利用議員不可侵犯的身分權,參與議會外一切群眾運動和違法的組織。每次示威運動發生,本黨議員必為示威行列的領袖,跑在群眾的前面。
    • E.本黨議員必須常常保持與群眾的直接接觸,每年必須到選舉他的區域往返幾次,召集選民開種種會議,演說政治經濟國際等情形及訪察群眾的新要求。他們在議會中的演說稿,必須用一切工人農人婦孺都能懂解能動聽的文字常常匯印成小冊子,散布於城市與鄉村。
    • F.本黨議員不受中央執行委員會監督或違犯中央執行委員〈會〉方針時立即澈〔撤〕消其委〔議〕員資格,並開除出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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