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公布第二十四期節能產品政府採購清單的通知

關於調整公布第二十四期節能產品政府採購清單的通知
財庫〔2018〕73號
2018年8月10日
發布機關: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網站

關於調整公布第二十四期節能產品政府採購清單的通知

財庫〔2018〕73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國家監委,高法院,高檢院,各民主黨派中央,有關人民團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經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工信委:

為推進和規範節能產品政府採購,現將第二十四期「節能產品政府採購清單」(以下簡稱節能清單)印發給你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節能清單(附件1)所列產品包括政府強制採購和優先採購的節能產品。其中,台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平板式微型計算機,激光打印機,針式打印機,顯示設備,製冷壓縮機,空調機組,專用製冷、空調設備,鎮流器,空調機,電熱水器,普通照明用雙端熒光燈,電視設備,視頻設備,便器,水嘴等品目為政府強制採購的節能產品(具體品目以「★」標註)。其他品目為政府優先採購的節能產品。

二、未列入本期節能清單的產品,不屬於政府強制採購、優先採購的節能產品範圍。節能清單中的產品,其製造商名稱或地址在清單執行期內依法變更的,經相關認證機構核准並辦理認證證書變更手續後,仍屬於本期節能清單的範圍。與本通知附件2所列性能參數不一致的台式計算機產品,不屬於本期節能清單的範圍。

三、採購人擬採購的產品屬於政府強制採購節能產品範圍,但本期節能清單中無對應細化分類或節能清單中的產品無法滿足工作需要的,可在節能清單之外採購。

四、在本通知發布之後開展的政府採購活動,應當執行本期節能清單。在本通知發布之前已經開展但尚未進入評審環節的政府採購活動,應當按照採購文件的約定執行上期或本期節能清單,採購文件未約定的,可同時執行上期和本期節能清單。

五、已經確定實施的政府集中採購協議供貨涉及政府強制採購節能產品的,集中採購機構應當按照本期節能清單重新組織協議供貨活動或對相關產品進行調整。政府採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採購應當執行節能產品政府強制採購和優先採購政策。採購人及其委託的採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採購文件和採購合同中列明使用節能產品的要求。

六、相關企業應當保證其列入節能清單的產品在本期節能清單執行期內穩定供貨,凡發生製造商及其代理商不接受參加政府採購活動邀請、列入節能清單的產品無法正常供貨以及其他違反《承諾書》內容情形的,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向財政部反映。財政部將根據具體違規情形,對有關供應商作出暫停列入節能清單三個月至兩年的處理。

七、節能清單再次調整的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八、節能清單公示、調整等有關文件及附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網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請遵照執行。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8年8月10日

附件下載:

附件1-節能產品政府採購清單(第二十四期).pdf

附件2-第二十四期節能產品政府採購清單台式計算機性能參數.pdf

參閱文件1-第二十四期節能產品政府採購清單銷售聯繫表.xls

參閱文件2-第二十四期節能產品政府採購清單標準化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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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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