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國務院打擊走私領導小組部分成員的通知
關於調整國務院打擊走私領導小組部分成員的通知 國辦發〔1986〕33號 1986年4月2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關於調整國務院
打擊走私領導小組部分成員的通知
國辦發〔1986〕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調整後的國務院打擊走私領導小組名單通知如下:
組 長:谷 牧(國務委員)
成 員:王書明(國務院副秘書長)
徐惠滋(副總參謀長)
張連忠(海軍副司令員)
陶駟駒(公安部副部長)
沙 葉(國家經委紀檢組組長)
宿世芳(海關總署副署長)
曹岩華(公安部邊防局局長)
沈覺人(經貿部部長助理)
牛立成(財政部稅務總局副局長)
甘國屏(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
張 戈(國務院特區辦公室副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宿世芳,副主任曹岩華,海關總署查私司副司長孫錫文任專職副主任。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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