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國務院打擊走私領導小組部分成員的通知

關於調整國務院打擊走私領導小組部分成員的通知
國辦發〔1986〕33號
1986年4月2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關於調整國務院

打擊走私領導小組部分成員的通知

國辦發〔1986〕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調整後的國務院打擊走私領導小組名單通知如下:

組 長:谷 牧(國務委員)

成 員:王書明(國務院副秘書長)

    徐惠滋(副總參謀長)

    張連忠(海軍副司令員)

    陶駟駒(公安部副部長)

    沙 葉(國家經委紀檢組組長)

    宿世芳(海關總署副署長)

    曹岩華(公安部邊防局局長)

    沈覺人(經貿部部長助理)

    牛立成(財政部稅務總局副局長)

    甘國屏(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

    張 戈(國務院特區辦公室副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宿世芳,副主任曹岩華,海關總署查私司副司長孫錫文任專職副主任。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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