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責任保險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公告

關於責任保險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2號
2018年10月31日
發布機關:稅務總局
稅務總局網站

關於責任保險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現就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有關稅務處理問題公告如下:

企業參加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准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本公告適用於2018年度及以後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8年10月31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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