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路憲文在「信陽事件」中所犯罪惡的處分決定(草稿)
路憲文,男,41歲,山西省陵川縣人。出身,學生成份。1937年9月參加工作,同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參加工作後,歷任縣「犧盟會」協助員、縣委宣傳部長、分區武工隊副政委、縣長、縣委書記、副專員、信陽地委第一書記等職。
1959 年冬、1960年春,信陽地區發生了嚴重的死人事件。據統計,全區死亡百餘萬人,占全區人口總數的百分之十三,死絕五萬多戶,村莊毀滅一萬多個,牲畜死亡二十一萬多頭。破壞嚴重的地方,大量田地荒蕪,房屋倒塌,十室九空,一片淒涼。這一殘酷事件雖然說和「五風」錯誤、執行左傾盲幹有極大關係,上級應負很大責任,但是,路憲文身為信陽地委第一節記,應該負直接的重大的責任。其具體罪惡事實如下:
一、1959年10月,全區就發現有糧食徵購透底、食堂停伙現象,部分地區已開始死人。路對這一嚴重情況不但不加正視,不向上級反映真實情況,反而繼續開展所謂反瞞產鬥爭,支持弄虛作假,縱容違法亂紀,推廣假現場會的經驗,批判打擊反映真實情況的同志。在路的這種極端錯誤的指示下,於11月份在全區範圍內普遍發生了農民非正常死亡的嚴重現象。 1959年10月下旬,路派原辦公室主任王秉林帶工作組到雞公山公社搞社會主義教育、整黨、整社重點。王去後即發現全社鬧糧情況較普遍,謝橋等大隊從國慶節開始即斷糧停炊,11月初發生腫病死人。王於11月8日、15日兩次向路匯報了這一嚴重情況,並要求解決糧食問題。但是,路兩次都拒絕給糧,並且批評王秉林同志思想右傾,工作不深入,叫工作組「硬頂」,並說:「要和群眾實行『三同』,群眾三天不吃,你們也三天不吃,看他們拿糧不拿?」要工作組「堅決突開」,一定要搞出糧食來。16日工作組執行路的「硬頂」指示,到19日已頂不下去,死人情況急劇發展,謝橋大隊即死二十多人。12月初因雞公山還未突開,路便讓信陽縣委第一書記徐國梁同志親自前去突開。徐國梁同志召開了雞公山反瞞產搞出糧食的假現場會後,路就讓王秉林同志兩次給各縣傳播雞公山反瞞產假現場會的經驗。經驗中強調要頂住「叫喊缺糧、部分食堂停伙、人口外流」的現象,就是在反瞞產中幹部要過「三關」,後來被原羅山縣委第一書記許文波發展為幹部過 「五關」(加造謠關和不生產關)。十二月十九日到二十三日路又讓王秉林同志主持召開了十三個縣六十六個公社,七百三十多人參加的反瞞產假現場會議。這就迫使全區在群眾口糧極少的情況下,還大搞反瞞產,各縣先後召開了假現場會474次,擠光了群眾的口糧。
當群眾因食堂停伙已開始發生非正常死亡的時候,路還推廣了確山縣所謂反瞞產萬人大會的錯誤經驗。1959年11月24日至26日確山召開了萬人反瞞產大會,會上採取強迫命令違法亂紀辦法,逼着幹部群眾報出糧食三千五百萬斤。25日路到確山,26日聽了原確山縣委第一書記邵魯明的匯報。邵向路匯報了號召交紅心反對交黑心的經驗(實際上是批判鬥打),路聽後不僅不加制止,反而大加讚揚,要邵魯明同志在電話會上介紹經驗,積極向全區推廣。於是全區各縣相繼召開了52次萬人、雙萬人大會,到處斗、逼幹部和群眾,直到把全自動口糧擠光受淨。
路還推廣了原羅山縣委第一書記、階級異己分子許文波組織五類分子反瞞產、預備黨員轉正反瞞產的反動經驗。1959年11月6日在地委召開的「突破落後,搞出糧食徵購入庫」的電話會議上,羅山縣許文波匯報了五條經驗,其中一條就是集中五類分子在縣訓練,以搞評比為名,讓他們報隊裡瞞產私分糧食。路聽後當即表揚了羅山的作法,並派專署糧食局長潘耕同志於11月7日到羅山召開了光山、潢川、正陽、息縣、淮濱等五個所謂落後縣的會議。讓許文波在會上介紹了羅山集中五類分子反瞞產的經驗,實際上是向農民進行階級報復。11月9日潘幼耕同志回信陽把這些情況一一向路作了匯報,路雖提出集中五類分子搞糧,不能讓五類分子搞幹部的意見,但實際上仍然同意和推廣了這個組織五類分子向群眾逼糧(實際上也搞了幹部),對群眾進行階級報復的經驗。1962年5月26日路憲文自己檢討說:「開五類分子會議反瞞產是一種反動的作法。我不加警惕的推廣了這一經驗,說明我的思想已經發展到了荒謬絕倫的程度。當時我的思想上視糧食為珠寶,只要搞了糧食就能解決問題,發展到不講政策,不講方法,不擇手段的嚴重程度」。這以後,正陽集中五類分子944人,潢川集中五類分子700多人準備反瞞產,後被河南省公安廳發覺後制止,所以,沒有造成更嚴重的後果。
如上所述,路千方百計,不擇手段搞反瞞產,以致擠光群眾口糧,食堂停伙,這是造成信陽地區人口大量死亡的直接原因。
二、信陽地區在反右傾和反瞞產鬥爭中,違法亂紀現象非常嚴重,摧殘農民的手段,實難容忍,好多農民被打殘直至被活活打死。路憲文1959年9月在省三級幹部會上親自主持小組會鬥爭推扌翁平輿縣委書記處書記兼縣長曹銘同志,是1959年冬1960年春全區發生嚴重違法亂紀現象的開端。當時,平輿縣徵購任務沒有完成,路認為是曹存在有右傾思想的結果,讓曹參加省三級幹部反右傾會議,反曹的右傾。開始小組會鬥爭曹銘時,大家準備發言提綱,採取說理鬥爭的形式。但路認為不緊張,即專門向大家動員說:「這樣鬥爭不嚴肅不緊張,不象個鬥爭樣子」。這以後,鬥爭會就出現了一哄而上、拍桌子,向曹指手劃腳的情況。9月14日下午,路親自主持小組會,曹檢討,大家認為交代不好,當時有潢川縣委第一書記梁德柱、汝南縣委第一書記付良太、羅山縣委第一書記許文波、固始縣委第一書記楊守績、光山縣委第一書記馬龍山等人一哄而上你推我翁(應為扌翁,下同——編者),梁德柱還打了曹一下,馬龍山按曹的頭,有人還抽走曹的椅子,罰曹站着,發生了嚴重的違法亂紀現象。路對這種違法亂紀現象不僅不嚴加制止,反而拍着桌子逼曹交代。16日晚有人說曹翻案,大家在河南飯店走廊里鬥爭起來,又推翁一陣。路坐在門口也不加制止。這一嚴重違法亂紀行為,路隱瞞真實情況,沒有向省委報告,在路的影響下,上行下效,全區在反右傾和的反瞞產中,普遍發生了打人等違法亂紀現象。路對全區所發生這樣普遍嚴重的違法亂紀現象,仍然未加嚴肅制止,反而強調要保護幹部積極性,不要單純批評幹部,並說:「群眾運動總是要死些人的」。同年12月商城縣委書記處書記張念仲,為了掩蓋吃人肉的真相,叫公安局長王志剛故意強逼群眾吃人肉,造成慘案,1960年元月1日,在潢川召開的縣委書記會議上,商城縣委第一書記王漢卿作了匯報,路也未表示態度。由於路對違法亂紀行為採取了縱容態度,因此,全區在反瞞產和反右傾中幾乎逢會必斗,逢斗必打,打人成風,竟成合法。階級異已分子、反、壞分子更乘機階級報復,殘害群眾。據統計,全區被打致死群眾達六萬七千餘人,被打致殘三萬四千餘人。打害群眾的酷刑在幾十種以上,如吊梁、跪磚、砸牙、剪耳朵、刺手、縫嘴、火燒、鐵烙、火葬、活埋等等,真是殘忍毒辣,駭人聽聞。原光山縣委第一書記、蛻化變質分子馬龍山就在這種情況下,活活打死了縣委書記處書記張福洪同志。路對張福洪的死,沒認真查處,使這一冤案長期不能處理。
五、1959年冬1960年春,信陽地區發生了這樣嚴重的大慘案,在省委未追查之前,路在此前後從未向上級反映真實情況,而採取掩蓋真相,封鎖消息,違抗檢查的錯誤行為,使這一慘案持續半年之久。
1960 年元月12日,路從息縣出發經新蔡、平輿到汝南開會,看到沿路有些榆樹樹皮被群眾剝吃了,路到新蔡、平輿停車時叫新蔡縣委書記處書記巨慶彥同志、平興縣委第一書記弓治英同志趕快通知下邊把剝了皮的榆樹砍掉。1960年2月,路從省開會回來經過信陽縣長台關車站,見到淮河南邊鐵路兩旁,有的樹皮被剝光。路就叫信陽縣委書記處書記余伴勤同志派人檢查,把樹砍掉。1960年春,路和省委楊蔚屏書記從新縣到光山,經過潑河南邊的張傲,見有倒塌的房子。到光山,一見馬龍山便說:「你們那裡的壞房子不扒掉放在那裡展覽嗎?」馬龍山隨即通知把壞房子扒掉了。1959年12月2日,路從潢川回信陽的路上見到死屍,他指示潢川、光山、羅山三縣立即加以掩埋。
路對死人數字更採取了報少不報多的隱瞞態度。1960年元月,公安處韓仁秉根據各縣公安局統計向地委書記處書記王達夫同志匯報,1959年死人23萬,其中浮腫病死八萬人。王叫公安處弄清情況後再報(實際上是不同意報這個死人數字),路同意王的意見,讓重新統計十九萬人後,才上報省公安廳。1960年4月,省委催要信陽地區死人情況,路在給省委的書面報告中,只報11月以來(信陽地區大量死人就是集中在這一段時間),「全區發生浮腫病、紫疳病和其他疫病累計596176人次,死亡71658人。」1960年元月11日,在潢川召開的淮南各縣縣委第一書記會議上,固始楊守績向路說了死人數字,路說:「死人數字要進一步核實,不要犯擴大化的錯誤,你們應把他們分開說明,有正常死的,有病死的,有些老年人死是難免的。」1960年2月省五級幹部會議上,楊守績向路匯報固始死兩萬多人,路說:「會有那麼多?再審查一下劃劃界限。」1960年元月,省委派工作組了解生活安排情況,發現死人並加檢查。在檢查潢川縣死人問題時,梁德柱同志採取抗拒態度,曾說過「省里來的不知是否黨團員,不能給他們說死人數字。」 元月11日,路在潢川聽梁說這話後,當着馬龍山、楊守績等人面前,支持梁的說法,並說「省里來的不知是否黨團員,給他們說有什麼好處?」省工作組張富同志,對梁德柱抗拒檢查很有意見。路不但不批評梁山,反說「張富同志態度不好。」省工作組陳志騤同志(省糧食廳處長)檢查發現雞公山現場會是假的,而且那裡腫病死人嚴重,向原地委書記處書記王達夫同志作了匯報,王向路說後,路竟說「陳有情緒,思想右傾。」1960年春,中央監委李堅同志檢查信陽地區死人問題,路曾散布不滿情緒。李堅同志臨走前,找路交換意見,路藉口沒時間,拒絕不談。
1960年5、6月間地委召開擴大會議時,有一天夜裡路把梁德柱同志和馬龍山留下,問死人情況。梁說:「潢川沒死那麼多(當時說死人五萬五千人),這是省檢查組,從原來人口減掉現有人口得出來的,原來人口也有虛假」,路即對梁、馬說「你們再搞一下,不叫省檢查組知道,咱心裡也要有個底」。更嚴重的是路還壓制民主,非法追查反映真實情況的人。光山縣白雀公社民校教師李玉倫,匿名向信陽地委寫信,反映群眾生活問題,批評路對農村情況的分析不切實。路曾指令馬龍山和白雀公社書記黃文儒,追查寫信人,經查檔案 1650份,對筆記(應為跡——編者)六千多份,結果查出來是李玉倫,將李扣押二十多天。專署建築工程局黨員幹部邢貴良同志,匿名向中央、省委反映信陽地區外流、死亡情況。路指示公安處偵查破案,查出來,對邢進行了批判鬥爭,並督促該局將邢開除黨籍,下放勞動(後因信陽問題蓋子揭開,未遂)。
路憲文對待其所犯錯誤和罪惡的態度是不夠老實的,信陽地區死人問題,先後經中央、省委八次檢查,以及有關負責同志耐心教育幫助,但仍未徹底底檢查。省委宣布將其「撤職查辦,管教反省」時,仍不老實認罪,徹底悔改。直到經過群眾揭發鬥爭,在大量事實面前才低頭認罪,初步作了檢討。 路憲文所以犯上述嚴重錯誤和罪行,決不是偶然的。路長期以來,存在有名譽、地位思想,特別是1958年以來,驕傲自滿情緒比較突出,虛報浮誇,弄虛作假,謊報成績,騙取榮譽,甚至不擇手段,縱容違法亂紀,利用五類分子搞反瞞產來完成徵購任務;直至發現群眾生活有嚴重問題,大量腫病死人的時候,仍念念憐惜其名利地位,怕否定自己謊報的成績,怕失去騙得的榮譽,怕揭露自己的錯誤,以致在12月底,省委指示撥糧以前,見死不救,不准群眾外流逃荒,不准群眾殺牛充飢,斷絕群眾一切生路,置群眾於死地;慘案暴露後,又扒房砍樹,掩埋屍體,追查寫信反映情況的人,掩蓋罪行,封鎖消息,甚至對中央、省委的檢查採取逃避和對抗的態度。所有這些事實,證明,路憲文已經從驕傲自滿、貪名利、圖榮譽的嚴重個人主義,發展成為一個政治上思想上完全叛變無產階級立場,墮落成為一個蛻化變質分子,在信陽地區犯下了嚴重罪行。但考慮路在參加工作後,在黨的領導下還作了不少工作,且在1959年12月底以後,還執行了省委的一些指示,向下撥了一些糧食;1960年春第二次下鄉時,見到路上浮腫病人也進行了一些搶救治療工作。最近期間,在同志們的幫助下,表示願意檢討,低頭認罪,還有回頭之意。經地委常委於1962年7月6日研究決定,給予路憲文開除黨籍的處分,並建議政府判處適當徒刑,以平民憤。
中共信陽地委
196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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