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轉發北京市發揮基層網底作用提升重症救治能力做法的通知

關於轉發北京市發揮基層網底作用提升重症救治能力做法的通知
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51號
2022年12月30日
發布機關: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
衛生健康委網站
關於轉發北京市發揮基層網底作用提升重症救治能力做法的通知
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各成員單位:

「保健康、防重症」是現階段應對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的工作重心,及時甄別、發現重症高危患者並轉入醫院接受治療是減少因感染死亡的重要保障。落實分級診療措施,為居家治療老年人等高風險人群提供血氧夾和氧氣灌裝服務,方便居民居家氧療,對於及時發現高危患者、緩解醫院醫療資源緊張、減少死亡有重要作用。

近日,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印發《關於進一步提升重症救治服務能力的通知》(京衛醫〔2022〕141號),要求在社區摸排的基礎上對老年人等高風險人群發放血氧夾,在家自測血氧,鼓勵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氧氣灌裝服務,明確氧氣灌裝收費標準並按照醫保規定報銷,方便居民居家氧療,取得良好效果,為緩解上級醫院醫療資源緊張、減少死亡和危重症風險積累了有益經驗。現將該通知轉發各地,供各地參考。

各地要充分認識當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轄區群眾提供氧療、氧氣灌裝等服務的重要性,按照《以醫聯體為載體做好新冠肺炎分級診療工作方案》《以依託縣域醫共體提升農村地區新冠肺炎醫療保障能力工作方案》的有關要求,發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新冠病毒感染醫療服務網底作用,進一步提升新冠病毒感染醫療服務能力,按照「應配盡配、數量適宜」的原則,為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配備氧療設備、便攜式肺功能儀、指夾式脈搏血氧儀等設備;有條件的地方,為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配備基本的氧療服務設施設備,提高居民服務可及性,增加氧療供給,為有需求的群眾做好居家監測和健康管理服務,根據病情給予規範有效的氧療措施,早期識別新冠病毒感染重症人員並及時轉診,減少死亡和危重症風險,全力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和生命安全。城市醫療集團、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要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氧療服務提供支持。


附件: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於進一步提升重症救治服務能力的通知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
(國家衛生健康委代章)
2022年12月30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