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曾蔭權等職務任免的通知

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曾蔭權等職務任免的通知
國人字〔2002〕51號
2002年6月2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2年/第22號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董建華的提名和建議,國務院2002年6月21日決定,任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下列主要官員:

任命曾蔭權為政務司司長;

任命梁錦松為財政司司長;

任命梁愛詩為律政司司長;

任命王永平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任命葉劉淑儀為保安局局長;

任命楊永強為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任命葉澍堃為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任命孫明揚為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任命林瑞麟為政制事務局局長;

任命唐英年為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任命李國章為教育統籌局局長;

任命廖秀冬為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任命馬時亨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任命何志平為民政事務局局長;

任命曾蔭培為警務處處長;

任命李少光為廉政專員;

任命陳彥達為審計署署長;

任命黎棟國為入境事務處處長;

任命黃鴻超為海關關長;

免去周德熙的工商局局長職務;

免去林煥光的民政事務局局長職務;

免去李淑儀的經濟局局長職務;

免去羅范椒芬的教育統籌局局長職務;

免去任關佩英的環境食物局局長職務;

免去俞宗怡的庫務局局長職務;

免去黃星華的房屋局局長職務;

免去尤曾家麗的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職務;

免去曾俊華的規劃地政局局長職務;

免去吳榮奎的運輸局局長職務;

免去李承仕的工務局局長職務;

免去黎年的廉政專員職務;

免去李少光的入境事務處處長職務。

國 務 院
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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