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鄧炳強、盧偉聰職務任免的通知

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鄧炳強、盧偉聰職務任免的通知
國人字〔2019〕243號
2019年11月1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19年/第34號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提名和建議,國務院2019年11月19日決定:任命鄧炳強為警務處處長,免去盧偉聰的警務處處長職務。

國 務 院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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