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務部關於加強調查研究及時向黨政領導和上級民政部門反映情況的通知
內務部關於加強調查研究及時向黨政領導 和上級民政部門反映情況的通知 〔60〕內廳字第32號 1960年4月23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務部 |
文件 |
(一)加強調查研究,掌握實際情況,是每一個唯物主義的工作者必須具備的工作方法,是做好工作的重要關鍵。經過最近開展的反對官僚主義運動,我們深深感到內務部在深入調查研究、及時向黨中央反映情況方面做得非常不夠。有些地方民政部門對於調查研究、及時向黨政領導和上級民政部門反映情況也重視不夠,或者不具體、不全面,個別的甚至根本不注意了解情況,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不及時報請黨政領導指示解決。例如有的重災區個別社隊群眾生活困難沒有得到及時解決,以致發生嚴重的問題;有些社會福利生產和福利事業單位被五類分子篡奪了領導,搞投機倒把活動,盜竊國家資財,虐待養老或療養人員;有的地方發生優撫救濟事業費被少數壞分子貪污浪費等嚴重情況。對於這種情形,民政部門了解和反映得很少,甚至基本上沒有了解、沒有反映。不了解情況或者知情不報,嚴格說來,這是一種失職行為,必須徹底轉變。只有加強調查研究,及時向黨政領導和上級民政部門反映情況,才能及時得到黨政領導的指示,及時解決工作中的問題,才能正確地貫徹黨的總路線和方針政策,才能使民政工作連續躍進。
(二)為了加強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必須教育幹部站穩黨的立場,克服右傾思想和個人主義。有的民政幹部計較個人得失,怕人說他「否定成績」,怕人說他「右傾」,因而不敢反映真實情況,這是完全錯誤的。只要有堅定的無產階級立場,堅決保衛黨的正確領導,對問題進行正確全面的分析,明確分清問題的本質和現象、主流和支流、九個指頭和一個指頭,而不是把一個指頭或不到一個指頭的問題誇大為九個指頭,或者不按組織原則報告黨政領導,而散布悲觀失望情緒,搞小廣播,盲目叫喊,就不至於否定成績,犯右傾的錯誤。積極地進行調查研究,深入地了解情況,及時地發現問題,嚴肅認真地對工作中的官僚主義現象和壞人壞事進行揭發和鬥爭,正是貫徹和保衛黨的總路線,正是忠實於黨和人民的利益。
(三)要具體深入地有計劃有重點地進行調查研究。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在飛速發展,民政工作的情況不斷變化,民政幹部必須深入實際,接受新鮮事物,根據新的情況改進工作方法。為此,必須走出機關,深入到災區、貧瘠山區、少數民族地區、漁鹽民區和城市的人民公社去,深入到福利生產和福利事業單位去,切實調查研究。在了解情況時,首先要通過所在黨政組織,同時也要和群眾接談,和災民、困難戶、烈屬、軍屬、復員軍人等等親切熱忱地談話,了解他們的生活和思想情況,聽取他們的意見和要求,發現他們生活確有問題時,應該立即與所在黨政組織研究或匯報上級黨政領導予以解決。同時要根據上述地區的具體情況,分別研究民政工作各項業務的經驗教訓,提出進一步改進工作的措施,報請黨政領導批准執行。
(四)要充分利用各種各樣的形式進行調查研究工作。派人深入基層,是調查研究的重要方式。此外,還要充分利用其他形式,例如:(1)仔細研究下邊送來的報告;(2)開小型的調查會,對某些專業問題進行座談研究;(3)請下級幹部來匯報;(4)在接見來訪、處理來信中有意識地了解情況、研究問題。
(五)要把向黨政領導和上級民政部門作報告、反映情況當作一項重要職責。關於各地民政部門向內務部作報告的問題曾有過規定,應該堅持這種規定。特別是對於新情況新問題和好的經驗要及時反映,多「下毛毛雨」。
只有樹立踏踏實實、勤勤懇懇、任勞任怨、為人民服務的工作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及時解決問題,不斷改進工作,才能更好地貫徹黨的總路線和方針政策。務請各地民政部門高度重視這一問題,並且迅速採取措施,見諸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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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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