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人民委員會關於撤銷呼倫貝爾等五個盟和平地泉行政區一級政權建制改建盟公署和專員公署的決定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委員會
關於撤銷呼倫貝爾等五個盟和平地泉行政區
一級政權建制改建盟公署和專員公署的決定

(58)蒙民民天字第30號
1958年4月5日

同意呼倫貝爾盟、察哈爾盟、哲里木盟、烏蘭察布盟、伊克昭盟和平地泉行政區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撤銷各該盟、行政區一級政權建制的決議。茲決定:

(一)撤銷呼倫貝爾盟、察哈爾盟、哲里木盟、烏蘭察布盟、伊克昭盟和平地泉行政區的一級政權建制,改建為呼倫貝爾盟、哲里木盟、烏蘭察布盟、察哈爾盟、伊克昭盟公署和(平地泉)區專員公署,作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委員會的派出機關;

(二)由各該盟、行政區原來的正付盟長和正付主任代理正付盟長和正付專員職務;

(三)在盟公署、專員公署的印章未頒發以前,暫借用各該盟、行政區人民委員會的舊印章,以免影響工作;

(四)各盟行政區人民委員會即結束,工作交由盟專公署辦理。

希即依照執行,並將各盟、行政區人民委員會撤銷和盟公署、專員公署建立日期及改組情況報告本會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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