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高速公路網規劃(2019—2030年)
內蒙古自治區高速公路網規劃(2019—2030年) 2019年8月 發布機關: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
內發改基礎字〔2019〕641號印發 |
為加快構建內蒙古自治區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蓋廣泛、安全可靠的高速公路網絡,推動交通運輸高質量發展,與國家《「十三五」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國家公路網規劃(2013—2030年)》相銜接,對《內蒙古自治區省道網規劃(2013—2030年)》中高速公路網部分以及2015年調整後的地方高速公路項目進行修編,形成《內蒙古自治區高速公路網規劃(2019-2030年)》。
一、規劃基礎
編輯(一)發展現狀
編輯2013年,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內蒙古自治區省道網規劃(2013年—2030年)》印發實施,全區高速公路網規劃里程為11562公里。為進一步適應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2015年,調整了《內蒙古自治區省道網規劃(2013年—2030年)》中部分地方高速公路項目,調整後,全區高速公路規劃里程為11900公里,其中國家高速公路8742公里,地方高速公路3158公里。
近年來,自治區高速公路實現了快速發展,截至2018年底,自治區高速公路通車里程達6633公里,其中:國家高速公路5607公里,地方高速公路1026公里。高速公路通行能力顯著增加,在提高全區經濟運行效率、增強發展活力、改善人民生活質量、推進區域協調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形勢需求
編輯1.適應交通高質量發展要求,需要加強自治區高速公路網服務保障能力。按照交通運輸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堅持質量第一、效率優先原則,需要進一步優化完善高速公路網絡,推動呼包鄂及烏蘭察布區域協同發展,加強東西部基礎設施建設聯通,提高高速公路網整體承載能力和網絡化水平,服務和保障自治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
2.適應全方位開放發展要求,需要增強自治區高速公路通道能力供給。隨着「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西部大開發、東北振興等國家戰略深入實施,按照國家「十縱十橫」綜合運輸通道布局,自治區高速公路網需要進一步強化運輸通道能力供給,加快構建自治區高速公路網主框架,為推動形成自治區全方位開放新格局提供保障。
3.適應綜合交通發展要求,需要自治區高速公路網提升綜合銜接水平。發揮高速公路在公路網中的骨幹作用,需要優化高速公路網絡布局,提升與普通國省幹線公路、鐵路、民航的銜接水平,促進發揮綜合交通運輸網絡整體優勢和組合效率。
4.適應生態優先發展要求,需要自治區高速公路強化可持續發展能力。為加快推進交通運輸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按照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原則,需要高速公路網不斷優化供給能力、供給質量和供給效率。保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的定力,探索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交通運輸高質量發展新路子。
二、總體要求
編輯(一)指導思想
編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內蒙古和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二次會議在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推動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構建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善、覆蓋更加廣泛、銜接更加順暢的自治區高速公路網,為自治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編輯戰略驅動,突出優勢。立足自治區內聯八省區、外接俄蒙的區位優勢,積極融入和服務國家戰略實施,兼顧現實基礎和戰略需求,創新向北開放發展格局,實現區域協調發展。
綠色發展,生態優先。完善高速公路綠色發展長效機制,走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發展道路。落實生態優先理念,推進生態選線選址,充分利用舊路改建高速公路,節約利用土地資源。
完善布局,提質增效。不斷完善高速公路網絡布局,進一步提升高速公路通達水平,推動全區高速公路提質增效,為各類資源要素便捷流通提供高品質服務。
因地制宜,協調推進。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根據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求和土地、資金等現實條件,協調推進自治區高速公路建設,合理把握建設規模和節奏。
(三)發展目標
編輯規劃到2030年,自治區境內國家高速公路與地方高速公路互融互補,進一步強化「銜接、暢通、提升、協同」,高速公路在促進區域經濟發展、引導資源開發、服務交通出行等方面的作用更加凸顯。
1.加強與國家高速公路網對接,有效對接周邊省區高速公路規劃建設,完善自治區高速公路網功能布局,形成便捷高效的高速公路通道。
2.加強首府至盟市、盟市間、重要口岸的連通,促進呼包鄂及烏蘭察布協同發展,暢通各盟市高速公路通道,提升邊境口岸互聯互通水平。
3.加強對區域性中心城市、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和重要城鎮的支撐保障,提升高速路網覆蓋廣度、通達深度。
三、規劃布局
編輯(一)規劃基礎路網
編輯本次規劃以《內蒙古自治區省道網規劃(2013-2030年)》中高速公路網部分以及2015年自治區高速公路調整路網為基礎路網。自治區高速公路網由境內國家高速公路和地方高速公路組成,路線合計49條,規劃總里程11900公里,其中:國家高速公路8742公里,地方高速公路3158公里。
(二)規劃調整路線
編輯本次規劃修編維持原國家高速公路網不變,僅對地方高速公路網進行調整,包括規劃調減、規劃調增兩部分內容,共調整地方高速公路8條,其中:調減4條,調增4條。
1.規劃調減路線
規劃調減地方高速公路4條,調減里程約317公里。包括:
(1)考慮鄂爾多斯城市發展規劃的調整,調減東勝環線高速公路(原S57);
(2)因與S31呼和浩特至河曲高速公路走向、功能重疊,調減准銀高速大路至龍口段(S26的起點段);
(3)因區域路網範圍內已有高速公路通道,且滿足運輸承載能力,調減赤峰至克什克騰高速公路(原S23);
(4)因河北省未規劃高速公路對接,調減赤峰至圍場高速公路(原S28)。
規劃調減後,規劃基礎路網包含高速公路46條,規劃總里程11583公里,其中國家高速公路8742公里,地方高速公路2841公里。
2.規劃調增路線
規劃新增地方高速公路4條,規劃里程約513公里。包括:
(1)呼和浩特至涼城
為完善呼包鄂及烏蘭察布區域路網結構,解決呼和浩特與烏蘭察布間斷頭路問題,增加呼和浩特東南部出口通道和輻射路線,緩解呼和浩特市周邊道路交通壓力,推動和林格爾新區建設,調增呼和浩特至涼城高速公路。
(2)商都至尚義
為優化區域路網結構,融入京津冀協同發展,暢通商都縣蔬菜外運及察右中旗、察右後旗、四子王旗等地農畜產品外運通道,對接河北省公路網規劃,新增蒙冀省際高速公路通道,調增商都至尚義高速公路。
(3)阿魯科爾沁旗至翁牛特旗
為優化局部路網,提升自治區東部區高速公路網通行能力,加密東部區與京津冀的連接通道,縮短赤峰市城區與阿魯科爾沁旗天山鎮之間的時空距離,助推赤峰市北部旗縣旅遊開發,促進沿線經濟社會發展,調增阿魯科爾沁旗至翁牛特旗高速公路。
該項目的建設實施時機,需根據項目影響區域路網中相關道路服務水平評估情況及建設優先級別合理確定。
(4)甘其毛都至烏拉特前旗
為完善自治區對外開放通道布局,提升中蒙能源大通道運輸效能,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和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推進甘其毛都口岸通道向呼包鄂延伸,提高口岸運輸通道通行能力和服務水平,調增甘其毛都至烏拉特前旗高速公路。
該項目的建設實施時機,需根據周邊相關道路的服務水平評估情況合理確定。
(三)布局方案
根據上述規劃調整,自治區高速公路網規劃調整後規劃路線共50條,總里程為12096公里,其中國家高速25條、8742公里,地方高速25條、3354公里。全區高速公路網布局形態可歸納為「8縱8橫31聯」(簡稱「8831」網)。
具體走向及主要控制點如下:
1.縱線(8條)
(1)滿洲里至齊齊哈爾:滿洲里、海拉爾、陳巴爾虎旗、牙克石、阿榮旗(蒙黑界)。
(2)海拉爾至白城:海拉爾、鄂溫克族自治旗、阿爾山、科爾沁右翼前旗、烏蘭浩特、石頭井子(蒙吉界)。
(3)霍林郭勒至瀋陽:霍林郭勒、扎魯特旗、通遼、科爾沁左翼後旗(蒙遼界)。
(4)錫林浩特至朝陽:錫林浩特、克什克騰旗、翁牛特旗、赤峰、元寶山(蒙遼界)。
(5)二連浩特至大同:二連浩特、蘇尼特右旗、察哈爾右翼後旗、集寧、察哈爾右翼前旗、豐鎮(蒙晉界)。
(6)呼和浩特至朔州:呼和浩特、和林格爾、殺虎口(蒙晉界)。
(7)包頭至榆林:包頭、達拉特旗、東勝、伊金霍洛旗(蒙陝界)。
(8)甘其毛都至烏拉特前旗:甘其毛都、烏拉特中旗、烏拉特前旗(烏拉山)。
2.橫線(8條)
(1)科爾沁右翼前旗至張家口:阿力得爾、霍林郭勒、西烏珠穆沁旗、錫林浩特、正藍旗、太僕寺旗(蒙冀界)。
(2)阿榮旗至呼和浩特:阿榮旗、扎蘭屯、扎賚特旗、烏蘭浩特、科爾沁右翼前旗、突泉、科爾沁右翼中旗、扎魯特旗、阿魯科爾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克什克騰旗、正鑲白旗、化德、商都、察哈爾右翼後旗、察哈爾右翼中旗、呼和浩特。
(3)通遼至赤峰:雙遼(蒙吉界)、通遼、奈曼旗、敖漢旗、赤峰、喀喇沁旗(蒙冀界)。
(4)張家口至額濟納旗:興和(蒙晉界)、集寧、卓資、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包頭、烏拉特前旗、五原、臨河、杭錦後旗、烏拉特後旗、額濟納旗(蒙甘界)。
(5)張家口至烏海:興和(蒙冀界)、集寧、卓資、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包頭、烏拉特前旗、五原、臨河、磴口、烏海(蒙寧界)。
(6)興和至巴拉貢:興和(蒙冀界)、察哈爾右翼前旗、涼城、和林格爾、托克托、達拉特旗、巴拉貢。
(7)清水河至烏海:清水河(蒙晉界)、準格爾旗、東勝、鄂托克旗、烏海。
(8)準格爾旗至銀川:準格爾旗、烏審旗、鄂托克前旗(蒙寧界)。
3.聯絡線(31條)
呼和浩特至河曲(蒙晉界)、呼和浩特至鄂爾多斯、呼和浩特至涼城、呼和浩特環線、呼和浩特機場路、呼和浩特東出口、包頭環線、包頭機場路、包頭黃河大橋至達拉特旗、嫩江(蒙黑界)至伊南工區(蒙黑界)、海拉爾環線、烏蘭浩特環線、金寶屯(蒙吉界)至查日蘇(蒙遼界)、科爾沁右翼中旗至新發(蒙吉界)、科爾沁右翼中旗至舍伯吐、奈曼旗至阜新(蒙遼界)、通遼環線、赤峰至凌源(蒙遼界)、阿魯科爾沁旗至翁牛特旗、克什克騰旗至承德(蒙冀界)、錫林浩特至二連浩特、蘇尼特右旗至張家口(蒙冀界)、商都至尚義、集寧環線、鄂托克旗至鹽池(蒙寧界)、鄂爾多斯機場路、烏海至寧東(蒙寧界)、烏海至銀川(蒙寧界)、棋盤井至石嘴山(蒙寧界)、敖倫布拉格至蒙西、張家房至查哈爾灘。
四、規劃實施
編輯(一)資金需求
編輯規劃自治區高速公路網總規模12096公里。截至2018年底,全區高速公路已建成通車6633公里,在建待建里程5463公里。按靜態投資匡算,全區高速公路網未來建設資金總需求約為2250億元。
(二)實施安排
編輯科學籌劃,高效推進自治區高速公路網重點項目建設。優先安排已納入國家和自治區相關建設規劃的高速公路項目,完善通達俄蒙、跨省區、聯通東西部的重要運輸通道。強化項目事中事後監管,協調推進重點項目建設,確保開工一批、建成一批、儲備一批,保持建設節奏,不斷優化高速公路網絡布局。
(三)實施效果
編輯整體承載能力有效提升,自治區高速公路網主框架基本形成。從路網指標看,自治區高速公路網規劃總里程約1.2萬公里,規劃路網面積密度達到約1.02公里/百平方公里。自治區首府至各盟市、相鄰盟市之間和重要出區通道實現高速公路連通,高速公路網覆蓋旗縣(市、區)達到88個,重要口岸、國家物流載體城市、重要城鎮基本以高速公路直通,省際連通更加通暢。
五、保障措施
編輯(一)加強組織領導
編輯統一思想,進一步提高對交通先行戰略地位的認識,建立健全自治區級部門聯動工作機制,有機銜接、形成合力,統籌推進高速公路重大項目建設,確保規劃有效實施。研究制定自治區高速公路發展配套政策,建立分類指導、差異化供給機制。強化規劃對高速公路建設的約束力,以此作為自治區高速公路建設計劃和項目審核的依據,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督導檢查。
(二)完善規劃銜接
編輯做好與國家、自治區相關規劃的銜接,加強與周邊省區的協調與溝通,共同推進省際高速公路出口規劃建設,實現「規劃同圖、建設同步、管理協同」。同時,也應根據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以及高速公路建設中出現的問題,適時對規劃進行修編或調整。
(三)落實建設要素
編輯積極推進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加大儲備,切實保障高速公路發展所需資金、土地等資源要素。積極爭取國家車購稅資金和發行地方政府收費公路專項債券額度,籌措安排自治區本級資金,支持高速公路建設。探索股權合作、特許經營等新的公路建設融資方式,積極推廣PPP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高速公路建設,政企合力開拓新的投融資渠道,充分激活民間投資潛能。積極對接國土空間規劃,對納入年度計劃的高速公路項目,優先預留用地指標,合理安排建設用地。
(四)堅持生態優先
編輯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減少礦產資源壓覆。統籌利用交通線位、橋隧等資源,優化高速公路線位走向,儘量避讓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和生態紅線保護範圍,最大限度降低對項目周邊區域生態功能的不利影響。實施建設項目全周期環境保護,加強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節能、節地設計,高效實施土地綜合開發利用。強化高速公路設施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嚴格執行國家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推進綠色高速公路工程建設。
附件1:環境影響評價
附件2:規劃調整路線命名編號
附表1:內蒙古自治區高速公路網規劃調整路線表
附表2:內蒙古自治區地方高速公路路線方案表
附表3:內蒙古自治區高速公路網布局方案表
附圖1:內蒙古自治區高速公路網規劃示意圖
附圖2:內蒙古自治區高速公路網布局方案圖
附件1:
環境影響評價
編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要求,《內蒙古自治區高速公路網規劃(2019-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需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編寫環境影響篇章,包括規劃實施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分析、預測和評估,主要為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分析、不良環境影響的分析和預測以及與相關規劃的環境協調性分析;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主要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政策、管理或者技術等措施。
一、《規劃》實施環境影響分析
編輯(一)生態環境影響
編輯建設過程中,由於選線不當可能會產生交通穿越生態敏感區的情況,其中以對自然保護區的影響最大。主要表現在,如果直接穿越自然保護區,將占用自然保護區土地資源,破壞保護區內主要保護對象的棲息地,也將帶來噪聲擾動、大氣污染、人員進入增加的問題,威脅自然保護區內保護對象的生存。
(二)水環境影響
編輯施工期,砂石材料的沖洗,混凝土攪拌後產生的廢水,鑽孔灌注樁的泥漿排放,施工隊伍的生活污水,若處理不當可能對水環境有一定的影響。運營期,沿線附屬設施,如服務區、收費站等排放的廢水、洗車污水、汽車灑落的有害物質,經雨水排入河流,造成水質的污染。
(三)大氣環境影響
編輯交通活動導致的大氣污染物一次排放按照其來源可以分為三類:機動車尾氣管直接排放;機動車行駛過程中揚起的道路揚塵;機動車行駛過程中部件磨損造成的顆粒物排放和曲軸箱等部位的THC逸散。交通活動排放的一次污染物在大氣中可進一步發生化學反應,造成二次污染。
(四)固體廢物環境影響
編輯建設過程中產生的棄渣會臨時性或長期占用土地資源,從而加劇公路沿線占用草地、耕地以及林地的情況,減少地區土地資源,減少地區生物量。堆棄在線路旁邊的棄渣會對周邊的景觀生態和景觀美學產生影響。另外,在路網運營過程中,服務區、加油站等地方會產生一些生活垃圾。
(五)噪聲環境影響
編輯交通噪聲就其來源而言可分為兩類:動力噪聲和輪胎噪聲。機動車在低速運行時,以發動機殼體的振動噪聲為主;在高速運行時,輪胎噪聲就上升為主要噪聲。在允許鳴笛的路段,汽車喇叭也屬於一種噪聲源。除營運期的公路交通噪聲之外,規劃路段施工期內還存在暫時性的建築施工噪聲。
二、《規劃》實施環境影響評價
編輯本規劃符合國家和自治區主體功能區規劃、生態功能區規劃,大氣、水體、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在嚴格落實本次評價提出的環境影響減緩對策前提下,不利環境影響可以接受,區域資源環境可以承載。從環境保護角度來看,《規劃》提出的規劃建設內容是可行的。
三、環境影響減緩對策和措施
編輯(一)生態環境保護對策和措施
編輯對涉及重要環境敏感區的高速公路進行局部線位調整、避讓與優化。對於已有走廊充分利用,鄰近並行的走廊帶儘量合併,在環境敏感區域儘量少開闢新的走廊帶,避免生態破壞和穿越環境敏感區。如實際工程條件所限,線路無法完全避讓環境敏感區,可結合敏感區的性質和環境保護對象的保護要求,優先考慮採用隧道或橋梁形式穿越敏感區,以減緩對重要環境敏感區的不良環境影響。
(二)水環境保護措施
編輯要認真調查論證路線走向與地表水系的相互關係,設計足夠的涵洞、橋梁,以減少高路基對地表徑流的影響。施工物質,如瀝青等不宜堆放在河旁,應遠離河流,妥善保管堆放,防止暴雨沖刷進入水體。加強施工生活污水管理,在各施工營地建化糞池及垃圾堆放站,嚴禁將其直接排入河道水流中。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珍稀水生生物棲息地等區域,若高速公路靠近或穿越對水質有特殊要求的水體時,應結合實際情況在路邊設置沉澱池進行沉澱處理後排放或利用天然窪地、池塘等收集處理路面徑流。
(三)大氣污染防治對策
編輯施工階段加強瀝青混凝土、碎石、灰土拌和設備的密封和除塵,對操作人員進行衛生防護,且拌和場站應遠離大氣環境敏感點;採用符合環保要求的先進施工設備,禁止使用敞開式簡易方法熬製瀝青。大風天氣下使用篷布覆蓋及灑水等方式減少施工材料和施工場地的揚塵。嚴格執行機動車尾氣排放國家標準,注意加強敏感路段和沿線敏感點的空氣質量監測。
(四)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對策
編輯固體廢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對於生活垃圾必須定點收集,及時清運或處理;對於施工垃圾儘量回收利用,或送往當地劃定的垃圾場填埋。
(五)聲污染防治對策
編輯施工階段嚴格遵循規劃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制定的《施工噪聲管理規定》,調整高噪聲作業的施工時間;根據情況需要採取臨時隔聲圍護結構或吸聲的聲屏障、隔聲罩等;穿越野生動物保護區域的路段建設,應根據動物繁育遷徙規律合理安排施工周期。營運階段若在距擬建高速公路路邊150m處存在聲環境敏感點,則應視交通量、人口密度、污染程度以及環境條件等採取適當的隔音措施或進行搬遷工作。
附件2:
規劃調整路線命名編號
編輯內蒙古自治區境內國家高速公路路線採用國家高速公路網路線命名及編號方案,不再另行安排。本規劃僅制定自治區地方高速公路路線命名及編號方案,以規範路線名稱、統一標識,提高辨識度。
(一)命名規則
編輯1.地方高速公路名稱由路線起訖點的地名中間加連接符「-」組成,全稱為「××-××高速公路」。路線簡稱採用起訖點地名的首位漢字表示,簡稱「××高速」。
2.城市環線名稱以城市名稱或政府駐地市轄區命名,全稱為「××繞城高速公路」,簡稱為「××繞城高速」或「××環線」。
3.縱向通道以路線北端為起點,以路線南端為終點;橫向通道以路線東端為起點,以路線西端為終點。
4.地方高速公路網路線名稱及簡稱不可重複。如出現重複時,採用以行政區劃名稱的第二或第三為漢字替換等方式加以區別。
(二)編號規則
編輯1.地方高速公路路線編號由字母標識符和阿拉伯數字編號組成。路線標識符採用漢語拼音「S」表示,路線編號由標識符「S」加2位數字順序號組成,編號結構為「S##」。
2.地方高速公路編號應避免與自治區境內國家高速公路編號重複。
3.縱向路線編號為2位奇數,由東向西升序排列,編號區間為21~99。
4.橫向路線編號為2位偶數,由北向南升序排列,編號區間為20~98。
5.新增高速公路路線編號應與原有路線編號做好銜接,儘可能地減少編號調整。
(三)命名編號方案
編輯規劃基礎路網中地方高速公路路線沿用現行命名及編號,規劃新增路線命名及編號方案如下:
1.呼和浩特-涼城高速公路,編號S29
2.商都-尚義高速公路,編號S23
3.阿魯科爾沁旗-翁牛特旗高速公路,編號S28
4.甘其毛都-烏拉特前旗高速公路,編號S39
附表1:
內蒙古自治區高速公路網規劃調整路線表
編輯序號 | 路線名稱 | 路線編號 | 規劃里程 (公里) |
起訖點 | 主要控制點 |
---|---|---|---|---|---|
一、規劃基礎路網 (46條) |
11583 | ||||
二、規劃新增路線 (4條) |
513 | ||||
1 | 呼和浩特至涼城 | S29 | 95 | 呼和浩特、涼城 | 呼和浩特(G0601)、涼城(S24) |
2 | 商都至尚義 | S23 | 55 | 商都、尚義 | 商都(G5511)、尚義(蒙冀界) |
3 | 阿魯科爾沁旗至翁牛特旗 | S28 | 135 | 阿魯科爾沁旗、翁牛特旗 | 阿魯科爾沁旗(G5511)、翁牛特旗(G16) |
4 | 甘其毛都至烏拉特前旗 | S39 | 228 | 甘其毛都、烏拉山 | 甘其毛都(口岸)、烏拉特中旗、烏拉特前旗(G6) |
合計 | 12096 |
附表2:
內蒙古自治區地方高速公路路線方案表
編輯序號 | 路線名稱 | 路線編號 | 規劃里程 (公里) |
起訖點 |
---|---|---|---|---|
1 | 科爾沁右翼中旗至舍伯吐 | S21 | 110 | 巴彥呼舒、舍伯吐 |
2 | 商都至尚義 | S23 | 55 | 商都、尚義(蒙冀界) |
3 | 呼和浩特至鄂爾多斯 | S27 | 165 | 呼和浩特、鄂爾多斯 |
4 | 呼和浩特至涼城 | S29 | 95 | 呼和浩特、涼城 |
5 | 錫林浩特至二連浩特 | S20 | 343 | 錫林浩特、二連浩特 |
6 | 察右後旗至呼和浩特 | S22 | 94 | 白音查干、呼和浩特 |
7 | 興和至巴拉貢 | S24 | 682 | 興和、巴拉貢 |
8 | 準格爾至銀川 | S26 | 558 | 龍口、上海廟(蒙寧界) |
9 | 阿魯科爾沁旗至翁牛特旗 | S28 | 135 | 天山、烏丹 |
10 | 呼和浩特至河曲 | S31 | 156 | 呼和浩特、龍口(蒙晉界) |
11 | 敖倫布拉格至蒙西 | S33 | 105 | 敖倫布拉格、蒙西 |
12 | 鄂托克旗至鹽池 | S35 | 164 | 鄂托克旗(G18)、鹽池(蒙寧界) |
13 | 烏海至寧東 | S37 | 140 | 烏海、寧東(蒙寧界) |
14 | 甘其毛都至烏拉特前旗 | S39 | 228 | 甘其毛都、烏拉山 |
15 | 呼和浩特東出口 | S40 | 4 | |
16 | 包頭黃河橋至達拉特旗 | S41 | 29 | |
17 | 包頭環線 | S42 | 46 | |
18 | 呼和浩特機場路 | S43 | 37 | |
19 | 包頭機場路 | S44 | 6 | |
20 | 鄂爾多斯機場路 | S46 | 33 | |
21 | 張家房至查哈爾灘 | S47 | 45 | 張家房、查哈爾灘 |
22 | 海拉爾環線 | S50 | 27 | 西南部分 |
23 | 烏蘭浩特環線 | S51 | 41 | 西南部分 |
24 | 通遼環線 | S52 | 28 | 西北部分 |
25 | 集寧環線 | S54 | 28 | 東北部分 |
合計 | 3354 |
附表3:
內蒙古自治區高速公路網規劃布局方案表
編輯序號 | 路線走向 | 對應路線編號/名稱 | 主要控制點 | |
---|---|---|---|---|
一 | 縱線(8條) | |||
1 | 滿洲里至齊齊哈爾 | G10綏汾河至滿洲里 | 滿洲里(口岸)、海拉爾、牙克石、阿榮旗(蒙黑界) | |
2 | 海拉爾至白城 | G1013海拉爾至張家口、G1216烏蘭浩特至阿力德爾、G12琿春至烏蘭浩特 | 海拉爾(G10)、鄂溫克族自治旗、阿爾山、科爾沁右翼前旗、烏蘭浩特、石頭井子(蒙吉界) | |
3 | 霍林郭勒至瀋陽 | G2515魯北至霍林郭勒、G2511新民至魯北 | 霍林郭勒(G1013)、扎魯特旗、通遼、科爾沁左翼後旗(蒙遼界) | |
4 | 錫林浩特至朝陽 | G16丹東至錫林浩特 | 錫林浩特(G1013)、克什克騰旗、翁牛特旗、赤峰、元寶山(蒙遼界) | |
5 | 二連浩特至大同 | G55二連浩特至廣州 | 二連浩特(口岸)、蘇尼特右旗、察哈爾右翼後旗、集寧、察哈爾右翼前旗、豐鎮(蒙晉界) | |
6 | 呼和浩特至朔州 | G59呼和浩特至北海 | 呼和浩特(G0601)、和林格爾、殺虎口(蒙晉界) | |
7 | 包頭至榆林 | G65包頭至茂名 | 包頭(G6)、達拉特旗、東勝、伊金霍洛旗(蒙陝界) | |
8 | 甘其毛都至烏拉特前旗 | S39甘其毛都至烏拉特前旗 | 甘其毛都(口岸)、烏拉特中旗、烏拉特前旗(G6) | |
二 | 橫線(8條) | |||
1 | 科爾沁右翼前旗至張家口 | G1013海拉爾至張家口 | 阿力得爾(G1216)、霍林郭勒、西烏珠穆沁旗、錫林浩特、正藍旗、太僕寺旗(蒙冀界) | |
2 | 阿榮旗至呼和浩特 | G5511集寧至阿榮旗、S22察右後旗至呼和浩特 | 阿榮旗(G10)、扎蘭屯、扎賚特旗、烏蘭浩特、科爾沁右翼前旗、突泉、科爾沁右翼中旗、扎魯特旗、阿魯科爾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克什克騰旗、正鑲白旗、化德、商都、察哈爾右翼後旗、察哈爾右翼中旗、呼和浩特(G7) | |
3 | 通遼至赤峰 | G45大慶至廣州 | 雙遼(蒙吉界)、通遼、奈曼旗、敖漢旗、赤峰、喀喇沁旗(蒙冀界) | |
4 | 張家口至額濟納旗 | G7北京至烏魯木齊 | 興和(蒙晉界)、集寧、卓資、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包頭、烏拉特前旗、五原、臨河、杭錦後旗、烏拉特後旗、額濟納旗(蒙甘界) | |
5 | 張家口至烏海 | G6北京至拉薩 | 興和(蒙冀界)、集寧、卓資、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包頭、烏拉特前旗、五原、臨河、磴口、烏海(蒙寧界) | |
6 | 興和至巴拉貢 | S24興和至巴拉貢 | 興和(蒙冀界)、察哈爾右翼前旗、涼城、和林格爾、托克托、達拉特旗、巴拉貢(G6) | |
7 | 清水河至烏海 | G18榮成至烏海 | 清水河(蒙晉界)、準格爾旗、東勝、鄂托克旗、烏海(G6) | |
8 | 準格爾旗至銀川 | S26準格爾至銀川 | 準格爾旗(S31)、烏審旗、鄂托克前旗(蒙寧界) | |
三 | 聯絡線(31條) | |||
1 | 呼和浩特至河曲 | S31呼和浩特至河曲 | 呼和浩特、準格爾旗、河曲(蒙晉界) | |
2 | 呼和浩特至鄂爾多斯 | S27呼和浩特至鄂爾多斯 | 呼和浩特新機場、托克托縣、鄂爾多斯 | |
3 | 呼和浩特至涼城 | S29呼和浩特至涼城 | 呼和浩特、涼城縣 | |
4 | 呼和浩特環線 | G0601呼和浩特環線 | ||
5 | 呼和浩特機場路 | S43呼和浩特機場路 | ||
6 | 呼和浩特東出口 | S40呼和浩特東出口 | ||
7 | 包頭環線 | S42包頭環線 | ||
8 | 包頭機場路 | S44包頭機場路 | ||
9 | 包頭黃河大橋至達拉特旗 | S41包頭黃河大橋至達拉特旗 | 包頭黃河大橋、達拉特旗 | |
10 | 嫩江至伊南工區 | G1213北安至漠河 | 嫩江(蒙黑界)、大楊樹、加格達奇、伊南工區(蒙黑界) | |
11 | 海拉爾環線 | S50海拉爾環線 | ||
12 | 烏蘭浩特環線 | S51烏蘭浩特環線 | ||
13 | 金寶屯至查日蘇 | G25長春至深圳 | 金寶屯(蒙吉界)、查日蘇(蒙遼界) | |
14 | 科爾沁右翼中旗至新發 | G1015鐵力至科爾沁右翼中旗 | 科爾沁右翼中旗、新發(蒙吉界) | |
15 | 科爾沁右翼中旗至舍伯吐 | S21科爾沁右翼中旗至舍伯吐 | 科爾沁右翼中旗、舍伯吐 | |
16 | 奈曼旗至阜新 | G4513奈曼旗至營口 | 奈曼旗、阜新(蒙遼界) | |
17 | 通遼環線 | S52通遼環線 | ||
18 | 赤峰至凌源 | G4515赤峰至綏中 | 赤峰、凌源(蒙遼界) | |
19 | 阿魯科爾沁旗至翁牛特旗 | S28阿魯科爾沁旗至翁牛特旗 | 阿魯科爾沁旗、翁牛特旗 | |
20 | 克什克騰旗至承德 | G1611克什克騰旗至承德 | 克什克騰旗、大興永(蒙冀界) | |
21 | 錫林浩特至二連浩特 | S20錫林浩特至二連浩特 | 錫林浩特、阿巴嘎旗、蘇尼特左旗、二連浩特 | |
22 | 蘇尼特右旗至張家口 | G5516蘇尼特右旗至張家口 | 蘇尼特右旗、鑲黃旗、化德縣、張家口(蒙冀界) | |
23 | 商都至尚義 | S23商都至尚義 | 商都、尚義 | |
24 | 集寧環線 | S54集寧環線 | ||
25 | 鄂托克旗至鹽池 | S35鄂托克旗至鹽池 | 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鹽池(蒙寧界) | |
26 | 鄂爾多斯機場路 | S46鄂爾多斯機場路 | ||
27 | 烏海至寧東 | S37烏海至寧東 | 烏海、寧東(蒙寧界) | |
28 | 烏海至銀川 | G1817烏海至銀川 | 烏達區、張家房、阿拉善左旗、長流水(蒙寧界) | |
29 | 棋盤井至石嘴山 | G1816烏海至瑪泌 | 棋盤井、石嘴山(蒙寧界) | |
30 | 敖倫布拉格至蒙西 | S33敖倫布拉格至蒙西 | 敖倫布拉格、蒙西 | |
31 | 張家房至查哈爾灘 | S47張家房至查哈爾灘 | 張家房、查哈爾灘 |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