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
← | 農業企業會計制度 | 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 財會〔2004〕5號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2004年4月22日 有效期:2005年1月1日至今 |
財政部關於印發《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
編輯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為規範農業企業會計核算,提高農業企業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制度》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農業企業的實際情況,我部制定了《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生物資產和農產品》和《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社會性收支》,現予印發,於2005年1月1日起在已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各農業企業執行。農業企業在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本辦法時,不再執行1993年頒布的《農業企業會計制度》。
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1、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生物資產和農產品
2、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社會性收支
二〇〇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生物資產和農產品
編輯一、總說明
編輯(一)為了統一規範農業企業生物資產和農產品的會計核算和相關信息的披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農業企業生物資產和農產品的特點,特制定《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生物資產和農產品》(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農業企業的生物資產和農產品的會計核算和相關信息的披露,執行本辦法。
(三)本辦法所稱農業活動,指農業企業對將生物資產轉化為農產品或其他生物資產的生物轉化的管理。
生物轉化,指導致生物資產質量或數量發生變化的生長、蛻化、生產、繁殖的過程。
(四)本辦法所稱生物資產,指農業活動所涉及的活的動物或植物。
生物資產應分為消耗性生物資產和生產性生物資產。消耗性生物資產是指將收穫為農產品或為出售而持有的生物資產,如玉米和小麥等莊稼、用材林、存欄待售的牲畜、養殖的魚等。生產性生物資產是指消耗性生物資產以外的生物資產,如產畜、役畜、經濟林木等。生產性生物資產應進一步劃分為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和未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是指那些進入正常生產期,可以多年連續收穫產品或連續提供勞務(服務)的生產性生物資產。
對於同時具有生產性和消耗性特點的生物資產,企業應根據生產經營的主要目的將其劃分為生產性生物資產或消耗性生物資產進行核算和管理;對於暫時無法區分生產性和消耗性特點的生物資產,企業應作為消耗性生物資產進行核算和管理,待能夠明確確定為生產性生物資產或消耗性生物資產時,再將生產性生物資產轉出,單獨進行核算和管理。
(五)企業應分別核算生產性生物資產和消耗性生物資產。
企業應增設「生產性生物資產」科目,核算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的原價;增設「生物性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未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發生的實際支出。
企業應增設「消耗性林木資產」科目,核算已鬱閉成林消耗性林木資產的實際成本。暫時難以明確生產性或消耗性特點的林木資產實際成本,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業應增設「公益林」科目,核算已鬱閉成林公益林的實際成本。
企業應增設「農業生產成本」科目,核算農業活動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
企業應增設「幼畜及育肥畜」科目,核算實行分群核算的幼畜(禽)或育肥畜(禽)的實際成本。實行分群核算的企業,其幼畜(禽)或育肥畜(禽)的飼養費用,在「農業生產成本」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六)本辦法所稱農產品,指生物資產的收穫品,包括種植業產品、畜牧養殖業產品、水產品和林產品。
(七)生物資產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才能予以確認:
(1)因過去交易、事項的結果而由企業擁有或控制;
(2)該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3)該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八)生物資產的初始計量應當按實際成本入賬,實際成本的確定方法分別為:
1.外購的生物資產,按購買價格、運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直接歸屬於購買生物資產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自行營造的具有生產性特點的林木,如橡膠樹、果樹、桑樹、茶樹和母樹林等,按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前營造林木發生的必要支出,作為實際成本。
自行營造的具有消耗性特點的林木,按鬱閉成林前營造林木發生的必要支出,作為實際成本。
3.自繁的幼畜成齡轉為產畜或役畜,按成齡時的賬面價值,作為實際成本;產畜或役畜淘汰轉為育肥畜,按淘汰時的賬面價值,作為實際成本。
4.以其他方式獲得的生物資產,如盤盈、接受捐贈、接受投資、非貨幣性交易、債務重組等,分別按《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企業會計準則——存貨》有關存貨和固定資產的規定,確定實際成本。
(九)從生物資產收穫的農產品,按其生物轉化過程中應當計入的各種耗費和已確定的成本計算方法計算確定的實際成本入賬。
家庭農場、家庭林場、家庭牧場、家庭漁場等(以下簡稱家庭農場)上交的農產品驗收入庫時,按結算價格入賬。
企業應增設「農產品」科目,核算企業從事農業活動所收穫的農產品和家庭農場上交的農產品的實際成本,包括種植業產品、畜牧養殖業產品、水產品和林產品。
(十)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後發生的管護費用,應在發生當期計入農業生產成本。
鬱閉成林後的消耗性林木資產和公益林發生的管護費用,應在發生當期計入營業費用。
(十一)企業應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對生產性生物資產進行檢查,如果由於遭受自然災害、病蟲害、動物疫病侵襲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應按其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
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一經計提,不得轉回。
通常情況下,在未遭受自然災害、病蟲害、動物疫病侵襲時,生產性生物資產不計提減值準備,按賬面價值計量。
企業應增設「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核算企業提取的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增設「生物性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科目,核算企業提取的未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
(十二)企業應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對消耗性生物資產進行檢查,如果由於遭受自然災害、病蟲害、動物疫病侵襲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資產的成本高於可變現淨值的,應按可變現淨值低於成本的部分,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或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
企業所擁有的公益林不計提跌價準備。
消耗性生物資產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或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一經計提,不得轉回。
通常情況下,在未遭受自然災害、病蟲害、動物疫病侵襲時,消耗性生物資產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或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按成本計量。
企業應設置「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科目,核算企業提取的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在「存貨跌價準備」科目下設置「幼畜及育肥畜跌價準備」二級科目,核算實行分群核算的企業提取的幼畜或育肥畜跌價準備;在「存貨跌價準備」科目下設置「其他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二級科目,核算企業提取的其他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
(十三)企業應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對農產品進行檢查,如果由於農產品毀損、陳舊過時或銷售價格低於成本等原因,使農產品成本高於可變現淨值的,應按可變現淨值低於成本的部分,計提農產品跌價準備。
企業應在「存貨跌價準備」科目下設置「農產品跌價準備」二級科目,核算企業提取的農產品跌價準備。
二、補充會計科目和說明
編輯(一)會計科目的設置
編輯本辦法在《企業會計制度》基礎上,增設了以下一級科目和二級科目,並分別對其科目設置和核算內容進行了補充規定。
其他二級科目的設置,除本辦法已有規定者外,在不違反統一會計核算要求的前提下,企業可以根據需要自行設置。
資產類 | |||
---|---|---|---|
一級科目 | 二級科目 | ||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1135 | 應收家庭農場款 | ||
1246 | 農產品 | ||
1247 | 幼畜及育肥畜 | ||
1281 | 存貨跌價準備 | ||
128101 | 幼畜及育肥畜跌價準備 | ||
128102 | 其他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 | ||
128103 | 農產品跌價準備 | ||
1504 | 生產性生物資產 | ||
1506 | 生物資產累計折舊 | ||
1508 | 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 | ||
1607 | 生物性在建工程 | ||
1608 | 生物性在建工程減值準備 | ||
1821 | 消耗性林木資產 | ||
1822 | 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 | ||
1905 | 公益林 |
負債類 | |||
---|---|---|---|
一級科目 | 二級科目 | ||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2183 | 應付家庭農場款 | ||
2221 | 待轉家庭農場上交款 | ||
2331 | 專項應付款 | ||
233101 | 國家撥款 | ||
233102 | 育林基金 |
所有者權益類 | |||
---|---|---|---|
一級科目 | 二級科目 | ||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3151 | 公益林基金 | ||
315101 | 國家撥款 | ||
315102 | 育林基金 |
成本類 | |||
---|---|---|---|
一級科目 | 二級科目 | ||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4102 | 農業生產成本 |
(二)補充會計科目的使用說明
編輯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應收、暫付家庭農場的各種款項,如企業應向家庭農場收取的勞動保險費、福利費、管理費、利潤、代購農用生產資料款等。
二、應收家庭農場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企業與家庭農場簽訂的承包合同生效時,按當年應收款項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轉家庭農場上交款」科目。
(二)為家庭農場墊付資金時,按墊付資金數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將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作價轉讓給家庭農場,價款未收回時,按應收價款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四)將未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作價轉讓給家庭農場,價款未收回時,按應收價款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按未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賬面價值,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按未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生物性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科目;按未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賬面餘額,貸記「生物性在建工程」科目。
(五)將消耗性生物資產作價轉讓給家庭農場,價款未收回時,按應收價款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按消耗性生物資產賬面價值,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按已計提的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借記「存貨跌價準備(幼畜及育肥畜跌價準備、其他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等科目;按消耗性生物資產賬面餘額,貸記「幼畜及育肥畜」、「農業生產成本」、「消耗性林木資產」等科目。
(六)收到家庭農場上交的款項或以農產品抵頂上交款時,按收到款項金額或農產品結算價格,借記「現金」、「銀行存款」、「農產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企業應按家庭農場名稱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尚未收回的家庭農場欠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從事農業活動所收穫的農產品和家庭農場上交的農產品的實際成本,包括種植業產品、畜牧養殖業產品、水產品和林產品。
二、企業應根據各類農產品的實際情況,確定發出農產品的實際成本,可以採用的方法有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和後進先出法等。
發出農產品的成本確定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三、企業的各種農產品,應當定期清查盤點,每年至少清查盤點一次。盤點結果如果與賬面記錄不符,應於期末前查明原因,並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場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准後,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
盤盈或盤虧的農產品,如在期末結賬前尚未經批准的,應在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時先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理,並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作出說明;如果其後批准處理的金額與已處理的金額不一致,應按其差額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
四、農產品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穫的農產品驗收入庫時,按其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農業生產成本」科目。
(二)家庭農場上交的農產品驗收入庫時,按結算價格,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家庭農場款」等科目。
(三)將農產品出售,結轉成本時,按選定的發出農產品計價方法計算確定的實際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清查盤點中發現的農產品盤盈,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經批准的農產品盤盈,沖減當期管理費用,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
清查盤點中發現的農產品盤虧和毀損,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貸記本科目。經批准的農產品盤虧和毀損,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餘價值之後,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屬於自然災害等非常損失的,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借記「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五、企業應按農產品的類別、品種和保管地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庫存農產品的實際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實行分群核算的幼畜(禽)或育肥畜(禽)的實際成本。
實行分群核算的企業,其幼畜(禽)或育肥畜(禽)的飼養費用,在「農業生產成本」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實行混群核算的企業,其幼畜(禽)或育肥畜(禽)的實際成本和飼養費用,在「農業生產成本」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幼畜(禽)或育肥畜(禽)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外購的幼畜(禽)或育肥畜(禽),按購買價格、運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直接歸屬於購買幼畜(禽)或育肥畜(禽)的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二)自繁幼畜(禽),按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農業生產成本」科目。
(三)結轉幼畜(禽)或育肥畜(禽)的飼養費用,按結轉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農業生產成本」科目。
(四)幼畜(禽)或育肥畜(禽)轉群,借記本科目(××群別),貸記本科目(××群別)。
(五)產畜或役畜淘汰轉為育肥畜時,按淘汰時的賬面價值,借記本科目,按已計提的累計折舊,借記「生物資產累計折舊」科目,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賬面餘額,貸記「生產性生物資產」科目。
(六)幼畜成齡轉為產畜或役畜時,按其賬面價值,借記「生產性生物資產」科目,按已計提的幼畜及育肥畜跌價準備,借記「存貨跌價準備——幼畜及育肥畜跌價準備」科目;按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
(七)幼畜(禽)或育肥畜(禽)對外銷售,結轉幼畜(禽)或育肥畜(禽)的實際成本時,按結轉的實際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八)幼畜(禽)或育肥畜(禽)因死亡造成的損失,按其賬面價值,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按已計提的幼畜(禽)及育肥畜(禽)跌價準備,借記「存貨跌價準備——幼畜及育肥畜跌價準備」科目;按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
待查明原因後,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場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准後,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幼畜(禽)或育肥畜(禽)因死亡造成的損失,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餘價值之後,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屬於自然災害等非常損失的,計入營業外支出,借「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幼畜(禽)或育肥畜(禽)因死亡造成的損失,如在期末結賬前尚未經批准的,應在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時先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理,並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作出說明;如果其後批准處理的金額與已處理的金額不一致,應按其差額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
三、企業應按幼畜(禽)或育肥畜(禽)的種類和群別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存欄幼畜(禽)或育肥畜(禽)的實際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原價。
種植業企業的農田防護林在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前發生的實際成本,在「生物性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時的實際成本,在本科目核算;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後發生的管護費用,在「農業生產成本」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禽類的基本禽群發生的實際成本,在「農業生產成本」、「幼畜及育肥畜」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業應當根據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的定義,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按農業企業的行業類別,制定適合本企業的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目錄、分類方法、每類或每項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折舊年限、折舊方法,作為進行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核算的依據。企業制定的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目錄、分類方法、每類或每項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預計淨殘值、折舊方法等,應當編製成冊,並按照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場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同時備置於企業所在地,以供投資者等有關各方查閱。
企業已經確定並對外報送,或備置於企業所在地的有關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目錄、分類方法、預計淨殘值、預計使用年限、折舊方法等,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仍然應按照上述程序,經批准後報送有關各方備案,並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三、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購入的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按購買價格、運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直接歸屬於購買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的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自行營造的具有生產性特點的林木資產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時轉入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按轉入時的賬面價值,借記本科目,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生物性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科目;按賬面餘額,貸記「生物性在建工程」科目。
自繁幼畜成齡轉為產畜或役畜,按成齡時的賬面價值,借記本科目,按已計提的幼畜及育肥畜跌價準備,借記「存貨跌價準備(幼畜及育肥畜跌價準備、其他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科目;按賬面餘額,貸記「幼畜及育肥畜」、「農業生產成本」等科目。
(三)盤盈的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按同類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的市場價格,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四)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如接受投資、接受捐贈、非貨幣性交易、債務重組等,分別按照《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有關固定資產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
(五)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後發生的管護費用,借記「農業生產成本」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原材料」、「應付工資」等科目。
(六)將產畜或役畜轉為育肥畜,按產畜或役畜的賬面價值,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按已計提的累計折舊,借記「生物資產累計折舊」科目,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同時,按「固定資產清理」科目餘額,借記「幼畜及育肥畜」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七)將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作價轉讓給家庭農場時,按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賬面價值,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按已計提的累計折舊,借記「生物資產累計折舊」科目,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賬面餘額,貸記「生產性生物資產」科目。
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作價轉讓發生淨收益的,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處置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淨收益」科目;作價轉讓發生淨損失的,借記「營業外支出——處置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淨損失」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八)盤虧的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按其賬面價值,;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按已計提的累計折舊,借記」生物資產累計折舊「科目,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賬面原價,貸記本科目。
(九)因死亡、出售、毀損等原因減少的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按減少的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賬面價值,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按已計提的累計折舊,借記「生物資產累計折舊」科目,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賬面原價,貸記本科目。
(十)因投資、非貨幣性交易、債務重組、捐贈等原因轉出的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按《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有關投資、非貨幣性交易、債務重組、捐贈等轉出固定資產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
四、企業應設置「生產性生物資產登記簿」,按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類別、所屬部門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期末企業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的賬面原價。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的累計折舊。
二、企業應根據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和消耗方式,結合農業企業的行業類別和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合理確定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淨殘值,並選擇合理的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折舊方法,按照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場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准,作為計提折舊的依據。同時,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同時備置於企業所在地,以供投資者等有關各方查閱。企業已經確定並對外報送,或備置於企業所在地的有關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淨殘值、折舊方法等,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仍然應按照上述程序,經批准後報送有關各方備案,並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三、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折舊方法可以採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雙倍餘額遞減法等。四、企業一般應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提足折舊後,不管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
五、企業按月計提的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折舊,借記「農業生產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六、本科目只進行總分類核算,不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七、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提取的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折舊累計數。1508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提取的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
未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提取的減值準備,在「生物性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業應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對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進行檢查,如果由於遭受自然災害、病蟲害、動物疫病侵襲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應按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
三、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一經計提,不得轉回。
四、企業計提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時,;營業外支出——計提的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已提取的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未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發生的實際成本。企業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原價,在「生產性生物資產」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生物性在建工程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自行營造的生物性在建工程,按發生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原材料」、「應付工資」等科目。
(二)由於遭受自然災害、病蟲害、動物疫病侵襲等原因造成的生物性在建工程報廢或毀損,減去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後的淨損失,報經批准後計入繼續營造的生物性在建工程成本,借記本科目(其他支出),貸記本科目;如為非正常原因造成的生物性在建工程報廢或毀損,或生物性在建工程全部報廢或毀損,應將其淨損失直接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貸記本科目。
(三)生物性在建工程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時,按生物性在建工程賬面價值,借記「生產性生物資產」科目,按已計提的生物性在建工程減值準備,借記「生物性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科目;按其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三、企業應按生物性在建工程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的生物性在建工程實際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提取的未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企業提取的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在「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業應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對生物性在建工程進行全面檢查。如果由於遭受自然災害、病蟲害、動物疫病侵襲等原因造成生物性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應按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生物性在建工程減值準備。三、生物性在建工程減值準備一經計提,不得轉回。
四、企業計提生物性在建工程減值準備時,借記「營業外支出——計提的生物性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已提取的生物性在建工程減值準備。
一、本科目核算已鬱閉成林消耗性林木資產的實際成本。暫時難以明確生產性或消耗性特點的林木資產實際成本,也在本科目核算。
消耗性林木資產在鬱閉成林前發生的實際支出;農業生產成本「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鬱閉成林時的實際成本,在本科目核算;鬱閉成林後發生的管護費用,在」營業費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消耗性林木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消耗性林木資產鬱閉成林時,按其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農業生產成本」科目。
(二)鬱閉成林後的消耗性林木資產發生的管護費用,借記「營業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原材料」等科目。
(三)鬱閉成林後的消耗性林木資產明確其生產性特點,轉為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時,按其賬面價值,借記「生產性生物資產」科目,按已計提的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借記「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科目;按其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
(四)將鬱閉成林後的公益林轉為消耗性林木資產時,按公益林的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公益林」科目。同時,借記「公益林基金」科目,貸記「資本公積」科目。
(五)消耗性林木資產採伐時,按其賬面價值,借記「農業生產成本」科目,按已計提的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借記「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科目,按其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
(六)期末,企業根據實際情況計算出消耗性林木資產的可變現淨值低於其成本的,按可變現淨值低於成本的差額,借款;營業外支出——計提的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科目,貸記」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科目。
三、企業應根據管理需要,按照林種、小班、造林撫育成本、營林期間費用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已鬱閉成林消耗性林木資產的實際成本和暫時難以明確生產性或消耗性特點的林木資產的實際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提取的已鬱閉成林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
二、消耗性林木資產在鬱閉成林前不計提跌價準備。鬱閉成林後的消耗性林木資產,企業應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對其進行檢查,如果由於遭受自然災害、病蟲害、動物疫病侵襲等原因,導致其可變現淨值低於成本的,應按其可變現淨值低於成本的差額,計提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三、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一經計提,不得轉回。
四、企業計提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時,借記「營業外支出——計提的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已提取的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
一、本科目核算已鬱閉成林公益林的實際成本。
公益林在鬱閉成林前發生的實際支出;農業生產成本「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鬱閉成林時的實際成本,在本科目核算;鬱閉成林後發生的管護費用,在」營業費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業所擁有的公益林不計提跌價準備。
三、公益林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公益林鬱閉成林時,按其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農業生產成本」科目。同時,借記「專項應付款」、「資本公積」等科目,貸記「公益林基金」科目。
(二)鬱閉成林後的公益林發生管護費用時,借記「營業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原材料」等科目。期末;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營業費用"科目。
(三)鬱閉成林後的公益林轉為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時,按其賬面餘額,借記「生產性生物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借記「公益林基金」科目,貸記「資本公積」科目。
(四)鬱閉成林後的公益林轉為消耗性林木資產時,按公益林的賬面餘額,借記「消耗性林木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借記「公益林基金」科目,貸記「資本公積」科目。
(五)因毀損等原因減少公益林時,經主管部門批准,借記「公益林基金」科目,貸記「公益林」科目。
四、企業應根據管理需要,按照林種、小班、造林撫育成本、管護期間費用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分類核算。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已鬱閉成林公益林的實際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家庭農場的各種款項,如企業收購家庭農場產品尚未結算的款項、代存家庭農場的其他收入等。
二、應付家庭農場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按合同規定收購家庭農場的產品尚未支付價款時,按結算價格,借記「農產品」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代存家庭農場的各種其他收入,按代存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支付時,借記本科目,;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企業應按家庭農場名稱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尚未償付的家庭農場欠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待結轉的應收家庭農場款,如家庭農場應上交的勞動保險費、福利費、管理費、利潤等。
二、待轉家庭農場上交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企業與家庭農場簽訂的承包合同生效後,按當年應收款項金額,借記「應收家庭農場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結算時,按先費後利原則,先結算勞動保險費、福利費、管理費等費用,後結算利潤。按實際上交的應收款項金額,借記本科目,貸;其他應付款「、」應付福利費「、」管理費用「、」本年利潤"等科目。
三、企業應按待轉家庭農場上交款的性質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結轉的應收家庭農場款金額。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營造和按規定劃轉鬱閉成林後的公益林所形成的基金。
二、公益林基金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公益林鬱閉成林時,按其賬面餘額,借記「公益林」科目,貸記「農業生產成本」科目。同時,;專項應付款「、」資本公積"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鬱閉成林後的公益林發生管護費用時,借記「營業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原材料」等科目。期末,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營業費用」科目。
(三)鬱閉成林後的公益林轉為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時,按其賬面餘額,借記「生產性生物資產」科目,貸記公益林「科目。同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資本公積"科目。
(四)鬱閉成林後的公益林轉為消耗性林木資產時,按其賬面餘額,借記「消耗性林木資產」科目,貸記「公益林」科目。同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資本公積」科目。
(五)因毀損等原因減少公益林時,經有關部門批准,借記本科目,貸記「公益林」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益林形成的公益林基金賬面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農業活動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
農業活動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應按種植業、畜牧養殖業、水產業和林業分別確定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進行費用的歸集和分配。
實行混群核算的幼畜(禽)或育肥畜(禽)的實際成本和飼養費用以及實行分群核算的幼畜(禽)或育肥畜(禽)的飼養費用、鬱閉成林前消耗性林木資產和公益林的實際成本以及其他消耗性生物資產的實際成本等,在本科目核算。
經濟林木、農田防護林在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前發生的實際成本,在「生物性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時的實際成本,在「生產性生物資產」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後發生的采割、管護費用,在本科目核算。
二、農業生產成本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鬱閉成林前消耗性林木資產、公益林以及其他農業活動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費,直接計入農業生產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原材料」、「應付工;、」應付福利費「、」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具有生產性特點的林木資產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後發生的管護費用,直接計入農業生產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原材料」、「應付工資」、「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機械作業等所發生的共同性費用,借記本科目(機械作業費等),貸記「累計折舊」等科目。期末,分配計入有關受益對象時,借記本科目(××產品),貸記本科目(機械作業費等)。
(四)輔助生產單位提供的勞務,按承擔勞務費用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科目。
(五)經濟林木、農田防護林、劍麻、產畜等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計提的折舊,借記本科目,貸記「生物資產累計折舊」科目。零星橡膠樹、果樹、桑樹、茶樹等經濟林木的更新和補植支出,在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前,計入生物性在建工程;在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後,直接計入農業生產成本。
(六)多次收穫的多年生消耗性生物資產(如苜蓿),其往年費用按比例攤入本期產品成本部分,借記本科目(××產品),貸記本科目(××年種植××作物)。
(七)年終尚未完成脫粒作業的產品,預提脫粒等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預提費用」科目。
(八)畜(禽)產品實行混群核算的,畜(禽)本身的價值及其飼養費用,均通過本科目核算。購進畜(禽)時,按實際支付或應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實行分群核算的,本科目只核算各群發生的飼養費用,畜(禽)本身的價值在「幼畜及育肥畜」科目核算。期末結轉各群的飼養費用時,借記「幼畜及育肥畜」科目,貸記本科目。
(九)發生的間接費用,先在「製造費用」科目進行匯集,期末再按一定的分配標準或方法,分配計入有關產品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製造費用」科目。
(十)收穫的農產品(包括自產留用的種子、飼料、口糧)驗收入庫時,按實際成本,借記「農產品」科目,貸記本科目;不通過入庫直接銷售的鮮活產品,按實際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十一)消耗性林木資產採伐時,按其賬面價值,借記本科目,按已計提的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借記「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科目,按其賬面餘額,貸記「消耗性林木資產」科目。
(十二)實行混群核算的幼畜成齡轉為產畜或役畜,按賬面價值,借記「生產性生物資產」科目,按已計提的其他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借記「存貨跌價準備——其他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科目;按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
三、企業應按成本核算對象設置明細賬,並按成本項目設置專欄,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農業活動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實行混群核算的幼畜(禽)或育肥畜(禽)的實際成本和飼養費用以及實行分群核算的幼畜(禽)或育肥畜(禽)的飼養費用、鬱閉成林前消耗性林木資產和公益林的實際成本以及其他消耗性生物資產的實際成本等。
三、補充報表格式及編制說明
編輯(一)企業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應收家庭農場款」科目,如有借方餘額,應在減去「待轉家庭農場上交款」科目貸方餘額後,計入資產負債表的「其他應收款」項目。
「農產品」科目借方餘額減去「存貨跌價準備——農產品跌價準備」項目貸方餘額後的淨額,計入資產負債表的「存貨」項目:「幼畜及育肥畜」科目借方餘額減去「存貨跌價準備——幼畜及育肥畜跌價準備」科目貸方餘額後的淨額,計入資產負債表的「存貨」項目:「農業生產成本」科目借方餘額減去「存貨跌價準備——其他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科目貸方餘額後的淨額,計入資產負債表的「存貨」項目。在「固定資產原價」項目下,增設「其中:生產性生物資產」項目,反映「生產性生物資產」科目的借方餘額;在「累計折舊」項目下,增設「其中:生物資產累計折舊」項目,反映「生物資產累計折;科目的貸方餘額;在」固定資產減值準備「項目下,增設」其中: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項目,反映」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科目的貸方餘額。
在「在建工程」項目下,增設「其中:生物性在建工程」項目,反映「生物性在建工程」科目借方餘額減去「生物性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科目貸方餘額後的淨額。
「消耗性林木資產」科目借方餘額減去「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科目貸方餘額後的淨額,在資產負債表中增設第54行「消耗性林木資產」項目反映。
在「其他長期資產」項目下,增設「其中:公益林」項目,反映「公益林」科目的借方餘額。
「應付家庭農場款」科目貸方餘額計入資產負債表的「其他應付款」項目。
在「資本公積」項目下,增設「其中:公益林基金」項目,反映「公益林基金」科目的貸方餘額。
(二)在利潤表中增設第12行「家庭農場實際上交利潤」項目,反映家庭農場實際上交的利潤淨額。
(三)本辦法對《企業會計制度》「資產負債表」補充了附表4「生物資產賬面價值變動表」,並說明其[[#生物資產賬面價值變動表編制說明|編制方法];對「資產負債表」附表1「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補充了附表1.1「生物資產及農產品減值準備和跌價準備明細表」,並說明其編制方法。
(四)本辦法對《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報表附註的披露內容補充了以下規定:
1.對生物資產分類情況的說明。
2.消耗性生物資產、農產品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方法、可變現淨值的確定依據,以及發生跌價損失的原因。
3.生產性生物資產計提減值準備的方法、可收回金額的確定依據,以及發生減值損失的原因。
4.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採用的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
5.生物性在建工程計提減值準備的方法、可收回金額的確定依據以及發生減值損失的原因。
6.報告期內生物資產的重大處置活動。
7.期末作為抵押物的生物資產的賬面價值及其有關情況。
8.公益林及公益林基金賬面價值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
會企01表附表4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度 | 單位:元 |
項 目 ① |
行次 | 年初賬面價值 ② |
本年增加數③ | 本年減少數④ | 年末賬面價值 ⑤ | ||||||||
---|---|---|---|---|---|---|---|---|---|---|---|---|---|
小計 | 其中: | 小計 | 其中: | ||||||||||
購買 | 繁殖(育) | 其他資產轉入 | 出售 | 收穫 | 轉入其他資產 | 本年 折舊 |
本年計提減值 | ||||||
一、種植業小計 | 1 | ||||||||||||
其中:生產性生物資產 | 2 | × | |||||||||||
消耗性生物資產 | 3 | ||||||||||||
二、畜牧養殖業小計 | 4 | ||||||||||||
其中:生產性生物資產 | 5 | × | |||||||||||
消耗性生物資產 | 6 | ||||||||||||
三、林業小計 | 7 | ||||||||||||
其中:生產性生物資產 | 8 | × | |||||||||||
消耗性生物資產 | 9 | ||||||||||||
四、水產業小計 | 10 | ||||||||||||
其中:生產性生物資產 | 11 | × | |||||||||||
消耗性生物資產 | 12 | ||||||||||||
五、生物資產合計 | 13 | ||||||||||||
其中:生產性生物資產 | 14 | × | |||||||||||
消耗性生物資產 | 15 |
會企01表附表1.1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度 | 單位:元 |
項 目 ① |
行 次 |
年初餘額 ② |
本年增加數 ③ |
本年減少數 ④ |
年末餘額 ⑤ |
---|---|---|---|---|---|
一、生物資產減值(跌價)準備 | 1 | ||||
其中: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合計 | 2 | ||||
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合計 | 3 | ||||
(一)種植業小計 | 4 | ||||
其中: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 | 5 | ||||
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 | 6 | ||||
(二)畜牧養殖業小計 | 7 | ||||
其中: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 | 8 | ||||
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 | 9 | ||||
(三)林業小計 | 10 | ||||
其中: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 | 11 | ||||
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 | 12 | ||||
(四)水產業小計 | 13 | ||||
其中: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 | 14 | ||||
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 | 15 | ||||
二、農產品跌價準備 | 16 | ||||
(一)種植業產品跌價準備 | 17 | ||||
(二)畜牧養殖業產品跌價準備 | 18 | ||||
(三)林產品跌價準備 | 19 | ||||
(四)水產品跌價準備 | 20 |
生物資產賬面價值變動表編制說明
編輯一、「生物資產賬面價值變動表」是企業編制的「資產負債表」(會企01表)的附表4(以下簡稱「本表」)。本表反映企業報告期生物資產賬面價值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
二、本表「項目」欄按農業企業行業類別排列,分為種植業小計、畜牧養殖業小計、林業小計、水產業小計。
三、本表「期初賬面價值」欄,反映各項目本報告年度期初的賬面價值。
「生產性生物資產」項目,應分別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生物性在建工程」、「生物資產累計折舊」、「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生物性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等科目的期初餘額分析填列。
「消耗性生物資產」項目,應分別根據「消耗性林木資產」、「農業生產成本」、「幼畜及育肥畜」、「公益林」、「消耗性林木資產減值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幼畜及育肥畜跌價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其他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等科目的期初餘額分析填列。
四、本表「本年增加數」、「本年減少數」欄,分別反映各項目本報告年度的增減變動情況。
「生產性生物資產」項目,應分別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生物性在建工程」、「生物資產累計折舊」、「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生物性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等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分析填列。
「消耗性生物資產」項目,應分別根據「消耗性林木資產」、「農業生產成本」、「幼畜及育肥畜」、「公益林」、「消耗性林木資產減值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幼畜及育肥畜跌價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其他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等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分析填列。
五、本表「期末賬面價值」欄,反映各項目本報告年度期末的賬面價值。
「生產性生物資產」項目,應分別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生物性在建工程」、「生物資產累計折舊」、「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生物性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等科目的期末餘額分析填列。
「消耗性生物資產」項目,應分別根據「消耗性林木資產」、「農業生產成本」、「幼畜及育肥畜」、「公益林」、「消耗性林木資產減值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幼畜及育肥畜跌價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其他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等科目的期末餘額分析填列。
六、本表有關項目對應關係如下:
2行+3行=1行
5行+6行=4行
8行+9行=7行
11行+12行=10行
1行+4行+7行+10行=13行
2行+5行+8行+11行=14行
3行+6行+9行+12行=15行
②欄+③欄−④欄=⑤欄
生物資產及農產品減值準備和跌價準備明細表編制說明
編輯一、「生物資產及農產品減值準備和跌價準備明細表」是企業編制的資產負債表附表1「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的附表1.1(以下簡稱「本表」)。本表反映企業報告期生物資產和農產品減值準備和跌價準備的增減變動情況。
二、本表「項目」欄分為「生物資產減值(跌價)準備」和「農產品跌價準備」兩大類,每類又分別按農業企業行業類別分為種植業、畜牧養殖業、林業、水產業四類。
三、本表「年初餘額」欄,反映各項目本報告年度期初餘額。
「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項目,應分別根據「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幼畜及育肥畜跌價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其他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等科目的期初餘額填列。
「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項目,應分別根據「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生物性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等科目的期初餘額填列。
「農產品跌價準備」項目,應根據「存貨跌價準備——農產品跌價準備」科目期初餘額填列。
四、本表「本年增加數」、「本年減少數」欄,分別反映各項目本報告年度的增減變動情況。「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項目,應分別根據「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幼畜及育肥畜跌價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其他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等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分析填列。
「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項目,應分別根據「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生物性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等科目本年發生額分析填列。
「農產品跌價準備」項目,應根據「存貨跌價準備——農產品跌價準備」科目本年發生額分析填列。
五、本表「年末餘額」欄,反映各項目本報告年度期末餘額。
「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項目,應分別根據「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幼畜及育肥畜跌價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其他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等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項目,應分別根據「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生物性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等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農產品跌價準備」項目,應根據「存貨跌價準備——農產品跌價準備」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六、本表有關項目對應關係如下:
2行+3行=1行=4行+7行+10行+13行
5行+8行+11行+14行=2行
6行+9行+12行+15行=3行
5行+6行=4行
8行+9行=7行
11行+12行=10行
14行+15行=13行
17行+18行+19行+20行=16行
②欄+③欄−④欄=⑤欄
附錄:
農業企業生產成本的核算
編輯一、種植業生產成本的核算
編輯(一)成本核算對象
企業應根據種植業生產特點和成本管理要求,按照「主要從細,次要從簡」的原則確定種植業成本核算對象。主要產品確定為小麥、水稻、大豆、玉米、棉花、糖料、煙葉、草、劍麻纖維等。對主要產品,應單獨核算其生產成本;對其他農產品可合併核算其生產成本。
(二)成本計算期
企業應與其生產周期相一致,在產品產出的月份計算成本。種植業產品生產成本計算的截止時間因農作物產品特點而異。糧豆的成本算至入庫或在場上能夠銷售;棉花算至皮棉;纖維作物、香料作物、人參、啤酒花等算至纖維等初級產品;草成本算至乾草;不入庫的鮮活產品算至銷售;入庫的鮮活產品算至入庫;年底尚未脫粒的作物,其產品成本算至預提脫粒費用。下年度實際發生的脫粒費用與預提費用的差額,由下年同一產品負擔。
(三)成本項目
企業應根據具體情況設置成本項目。一般情況下可設置以下成本項目:
1.直接材料,指生產中耗用的自產或外購的種子、種苗、肥料、地膜、農藥等。
2.直接人工,指直接從事種植業生產人員的工資、工資性津帖、獎金、福利費。
3.機械作業費,指生產過程中進行耕耙、播種、施肥、中耕除草、噴藥、收割等機械作業所發生的費用支出。
4.其他直接費,指除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機械作業費以外的其他直接費用。
5.製造費用,指應攤銷、分配計入各產品的間接生產費用。
(四)成本計算參考公式
某種作物單位面積(公頃)成本 | = |
|
某種作物主產品單位產量(千克)成本 | = |
|
某種蔬菜應分配的溫床(溫室)費用 | = |
| ×該種蔬菜占用的格日(平方米日)數 |
草場單位面積(公頃)成本 | = |
|
乾草單位產量(噸)成本 | = |
|
多次收穫的多年生作物,未提供產品前累計發生的費用,按規定比例攤入投產後各期的產品成本。
二、畜牧養殖業生產成本的核算
編輯(一)成本核算對象
畜牧養殖業的成本核算對象是畜(禽)群及其產品。主要畜(禽)產品有牛奶、羊毛、肉類、禽蛋、蠶繭等。畜(禽)飼養可實行分群飼養,也可實行混群飼養。實行分群飼養的主要畜(禽)群別劃分如下:
1.養豬業:基本豬群(包括母豬、種公豬、檢定母豬、2個月以內的未斷奶仔豬);2~4個月幼豬;4個月以上幼豬和育肥豬。
2.養牛業:基本牛群(包括母牛和公牛);6個月以內的犢牛;6個月以上的幼牛。
3.養馬業:基本馬群(包括母馬、種公馬、未斷奶的馬駒);當年生幼馬;二年生幼馬;三年生幼馬。
4.養羊業:基本羊群(包括母羊、種公羊、未斷奶的羔羊);當年生幼羊;往年生幼羊;去勢羊和非種用公羊。
5.養禽業:基本禽群(包括成齡禽);幼禽和育肥禽;人工孵化群。
(二)成本項目
1.直接材料,指畜牧養殖業生產耗用的飼料、燃料、動力、畜禽醫藥費等。
2.直接人工,指直接從事畜牧養殖業生產人員的工資、工資性津貼、獎金、福利費。
3.其他直接費,指除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外的其他直接費用。
4.製造費用,指應攤銷、分配計入各群別的間接生產費用,如產役畜折舊等。
(三)成本計算參考公式
1.混群核算的成本計算參考公式
某類畜(禽)本期生產總成本(元) | =期初存欄價值 +本期飼養費用 +本期購入畜(禽)價值 +本期無償調入畜(禽)價值 −期末存欄價值 −本期無償調出畜(禽)價值 |
某類畜(禽)主產品單位成本(元) | = |
|
2.分群核算的成本計算參考公式
畜(禽)飼養日成本(元/頭(只)日) | = |
|
離乳幼畜活重單位成本(元/千克) | = |
|
幼畜或育肥畜增重單位成本(元/千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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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畜群增重量(千克)=該群期末存欄活重+本期離群活重(不包括死畜重量,下同)−期初結轉、期內購入和轉入的活重
某群幼畜或育肥畜活重單位成本(元/千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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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產品單位成本(元/千克) | = |
|
三、林業生產成本的核算
編輯(一)成本核算對象
林木生產包括種子、苗木、木材生產等,其主要產品有種子、苗木、原木、原竹、水果、乾果、干膠(或濃縮膠乳)、茶葉、竹筍等。林木按生產階段一般可分為種苗、造林撫育、采割三個階段,不同階段的林木也應分別核算其成本。
1.種苗成本核算對象:種子應按樹種分別歸集費用,核算種子成本;育苗階段應按樹種、育苗方式、播種年份分別歸集費用,核算育苗成本。
2.造林撫育成本核算對象:消耗性林木資產和公益林根據企業管理的需要,可按照小班、樹種等歸集費用,核算造林撫育成本。
3.木材生產成本核算對象:按木材採伐運輸方式、品種、批別及其生產過程等,根據企業管理的需要歸集費用,核算木材生產成本。
4.其他林產品成本核算對象:按照收穫的品種、批別、生產過程等,根據企業管理的需要歸集費用,核算收穫品的成本。
(二)成本計算期
各階段林木及林產品的生產成本計算:育苗階段算至出圃時;造林撫育階段,消耗性林木資產和公益林算至鬱閉成林前;采割階段,林木採伐算至原木產品,橡膠算至干膠或濃縮膠乳,茶算至各種毛茶,其他收穫活動算至其他林產品入庫。
(三)成本項目
林業企業的成本項目可按照種植業企業的生產成本項目設置,也可根據管理需要自行設置。
(四)成本計算參考公式
某樹種苗木單位面積培育成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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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樹種出圃苗木單株成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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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林木的培育成本=成熟前經濟林木造林撫育成本+成熟前經濟林木管護費用
消耗性林木資產的培育成本=鬱閉成林前消耗性林木資產造林撫育成本+鬱閉成林前消耗性林木資產管護費用
消耗性林木資產的木材生產成本=採伐的消耗性林木資產賬面價值+木材採運成本
四、水產業生產成本的核算
編輯(一)成本核算對象
水產業一般以水產品品種為成本核算對象。水產養殖的主要產品有魚、蝦、貝類、藻類、魚種、魚苗等。
(二)成本項目:
1.直接材料,指直接用於養殖生產的苗種、飼料、肥料和材料等。其中:苗種指直接用於養殖生產的魚苗、魚種、蝦苗、蟹苗、貝苗、藻苗、水生植物的種子等,孵化用的親魚、親蝦也屬於本項目;飼料指直接用於養殖生產的各種飼料;材料指直接用於養殖生產的各種漁需物資和漁具等低值易耗品攤銷等。
2.直接人工,指直接從事水產養殖人員的工資、工資性津貼、獎金、福利費。
3.其他直接費,指除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外的其他直接費用。
4.製造費用,指應攤銷、分配計入各產品的間接生產費用。
(三)成本計算公式
每萬尾魚苗成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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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萬尾(千克)魚種成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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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放養成魚單位(千克)成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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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年放養成魚單位(千克)成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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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養殖成魚單位成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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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業對家庭農場實行承包經營的,不再實行種植業、畜牧養殖業、林業、水產業的成本核算。
附件2:
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社會性收支
編輯一、總說明
編輯(一)為了統一規範農業企業社會性收支的會計核算和相關信息的披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農業企業社會性收支的實際情況,特制定《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社會性收支》(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有農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因社會管理服務職能未移交當地政府而發生的社會性收支的會計核算和相關信息的披露,執行本辦法。
(三)本辦法所稱社會性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用於支付社會性支出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財政補助收入、規費收入、事業收入、福利費轉入、其他收入等。財政補助收入,是指財政部門根據核定的預算撥入的用於企業社會性支出的款項。
規費收入,是指企業承擔社會管理服務職能按規定收取的用於企業社會性支出的款項。
事業收入,是指企業從事事業活動取得的用於企業社會性支出的款項。
福利費轉入,是指企業從提取的福利費中結轉用於企業社會性支出的款項。
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以上四項以外的其他用於社會性支出的款項,如無償調入社會性固定資產、接受捐贈和社會性固定資產清理淨收入等。
(四)本辦法所稱社會性支出,是指企業承擔社會管理服務職能而發生的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項支出,主要包括:公檢法司、武裝民兵訓練、中小學教育、公共衛生防疫等各項支出。
(五)社會性收入與社會性支出的差額,在利潤表中單獨列示。
(六)本辦法所稱社會性固定資產,是指企業明確用於承擔社會管理服務職能的固定資產。
(七)社會性固定資產的初始入賬價值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的規定確定。初始確認後發生的後續支出,均應在發生當期確認為社會性支出,不計入社會性固定資產賬面價值。
(八)企業應當在社會性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將其初始入賬價值一次性確認為當期社會性支出,並增加社會性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因調出、出售、報廢、毀損、盤虧等原因而減少社會性固定資產時,應同時沖銷社會性固定資產和社會性固定資產累計折舊。減少社會性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或取得的收入,分別確認為當期社會性支出或社會性收入。
二、補充會計科目和說明
編輯(一)會計科目的設置
編輯本辦法在《企業會計制度》基礎上,增設以下一級科目,並對其核算內容進行了補充規定。
其他二級科目的設置,除本辦法已有規定者外,在不違反統一會計核算要求的前提下,企業可以根據需要自行設置。
(二)補充會計科目的使用說明
編輯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社會性固定資產的原價。
二、企業應當根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
制定適合本企業的社會性固定資產目錄和分類方法,作為社會性固定資產的核算依據。企業制定的社會性固定資產目錄和分類方法等,應當編製成冊,並按照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場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部門備案,同時備置於企業所在地,以供投資者等有關各方查閱。
企業社會性固定資產目錄和分類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仍然應按照上述程序,經批准後報送有關部門備案,並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三、企業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的規定,計算確定社會性固定資產的初始入賬成本。
社會性固定資產初始確認後發生的後續支出,應在發生當期確認為社會性支出,不再增加社會性固定資產賬面價值。
四、社會性固定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企業購入不需要安裝的社會性固定資產,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將社會性固定資產的初始入賬價值計入當期社會性支出,借記「社會性支出」科目,貸記「社會性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按購買該項固定資產所使用的財政撥款金額,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社會性收入(財政補助收入)」科目。
(二)企業購入需要安裝的社會性固定資產或自行建造社會性固定資產,先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裝完畢或建造完成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同時,將社會性固定資產的初始入賬價值計入當期社會性支出,借記「社會性支出」科目,貸記「社會性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按該項固定資產所使用的財政撥款金額,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社會性收入(財政補助收入)」科目。
(三)企業無償調入或接受捐贈的社會性固定資產,借記本科目,貸記「社會性收入(其他收入)」科目;同時,借記「社會性支出」科目,貸記「社會性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
(四)社會性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後發生的後續支出,借記「社會性支出」科目,貸記「現金」、「原材料」、「應付工資」等科目。
(五)因調出、出售、報廢、毀損、盤虧等原因減少的社會性固定資產,按照該項固定資產的初始入賬價值,借記「社會性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貸記本科目。發生的清理費用或取得的清理收入,分別計入「社會性支出」或「社會性收入」科目。
五、企業應當設置「社會性固定資產登記簿」,按社會性固定資產類別、使用部門和每項社會性固定資產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期末社會性固定資產的原價。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社會性固定資產的累計折舊。
二、社會性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企業購建、無償調入或接受捐贈的社會性固定資產,應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按照社會性固定資產的初始入賬價值,借記「社會性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因調出、出售、報廢、毀損、盤虧等原因減少的社會性固定資產,按照固定資產的初始入賬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社會性固定資產」科目。發生的清理費用或取得的清理收入,分別計入「社會性支出」或「社會性收入」科目。
三、本科目只進行總分類核算,不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提取的社會性固定資產折舊累計數。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獲得的用於支付社會性支出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財政補助收入、規費收入、事業收入、福利費轉入、其他收入等。
二、社會性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財政撥款時,按實際收到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專項應付款」科目。
(二)企業購建的社會性固定資產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按社會性固定資產購建過程中所使用的財政撥款金額,借記「專應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財政補助收入)。
(三)企業無償調入或接受捐贈取得的社會性固定資產,按照社會性固定資產的初始入賬價值,借記「社會性固定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其他收入)。
(四)使用財政撥款支付除社會性固定資產購建以外的其他社會性支出時,按實際發生額,借記「社會性支出」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工資」等科目;同時,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財政補助收入)。
(五)企業取得的規費收入,按規定收取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規費收入)。
(六)企業取得的事業收入,按規定收取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事業收入)。
(七)企業按規定將提取的福利費用於社會性支出時,按實際使用的福利費金額,借記「應付福利費」科目,貸記本科目(福利費轉入)。
(八)企業收到其他收入時,按實際發生額,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其他收入)。
三、企業應按財政補助收入、規費收入、事業收入、福利費轉入、其他收入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因承擔社會管理服務職能而發生的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項支出,主要包括:公檢法司、武裝民兵訓練、中小學教育、公共衛生防疫等各項支出。
二、社會性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企業購建的社會性固定資產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
按該項社會性固定資產的初始入賬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社會性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
(二)使用財政撥款支付除社會性固定資產購建以外的其他社會性支出時,按實際發生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工資」等科目;同時,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社會性收入(財政補助收入)」科目。
(三)使用除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資金髮生社會性支出時,按實際發生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工資」等科目。
三、企業應按社會性支出類別或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三、補充報表格式及編制說明
編輯(一)在資產負債表的「固定資產原價」項目下,增設「其中:社會性固定資產原價」項目,反映企業社會性固定資產的原價;在「累計折舊」項目下,增設「其中:社會性固定資產累計折舊」項目,反映企業提取的社會性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二)「社會性收入」科目貸方發生額減去「社會性支出」科目借方發生額後,在利潤表中增設「社會性收支差額」項目,反映企業社會性收入與社會性支出的差額。
(三)本辦法對《企業會計制度》「利潤表」補充了附表4「農業企業社會性收支明細表」,並說明其編制方法。
(四)在現金流量表的「四、匯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下增設「五、社會性收支的現金流量」,用於反映企業發生的與社會性收支有關的現金流量;同時,將「五、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改為「六、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
(五)本辦法對《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報表附註的披露內容補充了以下規定:
1.社會性固定資產的標準、分類、計價方法、各類社會性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如有在建工程轉入、出售、置換、抵押和擔保等情況的,應予說明。
2.有關社會性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的基本情況,包括年初餘額、本年增加額、本年減少額、年末餘額等。
3.社會性收支的來源和用途。
會企02表附表4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度 | 單位:元 |
項 目 | 行次 | 上年實際 | 本年實際 |
---|---|---|---|
一、收入合計 | 1 | ||
1.財政補助收入 | 2 | ||
2.規費收入 | 3 | ||
3.事業收入 | 4 | ||
4.福利費轉入 | 5 | ||
5.其他收入 | 6 | ||
二、支出合計 | 7 | ||
1.公檢法司支出 | 8 | ||
2.武裝民兵訓練支出 | 9 | ||
3.中小學教育支出 | 10 | ||
4.公共衛生防疫支出 | 11 | ||
…… | |||
33.其他支出 | 40 | ||
三、社會性收支差額 | 41 |
農業企業社會性收支明細表編制說明
編輯一、「農業企業社會性收支明細表」是企業編制的利潤表(會企02表)的附表4(以下簡稱「本表」)。本表反映報告期企業社會性收入和社會性支出的有關情況。
二、本表「項目」欄按社會性收入、社會性支出兩類設置,社會性收入、社會性支出又分別按照其資金來源和用途設置。
三、本表「上年實際」、「本年實際」欄,分別根據上年和本年「社會性收入」、「社會性支出」所屬明細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四、本表有關項目對應關係如下:
2行+3行+4行+5行+6行=1行
8行+9行+10行+11行+……+40行=7行
1行−7行=41行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