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關於大力實施鄉村就業創業促進行動的通知

農業農村部關於大力實施鄉村就業創業促進行動的通知
農加發〔2018〕4號
2018年4月24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
農業農村部網站

農業農村部關於大力實施鄉村就業創業促進行動的通知

農加發〔2018〕4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三農」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的決策部署,促進農業提質增效、農村繁榮穩定和農民就業增收,加快培育鄉村發展新動能,農業農村部決定實施鄉村就業創業促進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重要意義

就業是民生之本,創業是發展之源。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認真落實中央就業創業一系列政策措施,實施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戰略,積極支持農民工、中高等院校畢業生、退役軍人、科技人員、留學回國人員、工商企業主和農村能人等返鄉下鄉本鄉人員就業創業,取得了明顯進展和成效。但仍面臨一些突出困難和問題,一些地方落實政策不到位、就業創業氛圍不濃厚;有些地方就業創業服務平台欠缺、公共服務能力不足;許多地方就業創業優勢特色不突出,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不夠等。實施鄉村就業創業促進行動,有利於推動政策落實,搭建公共服務平台,引進和培育更多的創業創新主體,建設鄉村人才隊伍;有利於培育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壯大鄉村優勢特色產業,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有利於推動城鄉要素雙向流動,實現人才、資源、產業向鄉村匯聚,構建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總之,實施鄉村就業創業促進行動,對於推動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生態振興、文化振興和組織振興,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實現農業強起來、農村美起來、農民富起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準確把握總體要求

實施鄉村就業創業促進行動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總抓手,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集聚資源、資源服務就業創業」的總要求,動員各方力量,整合各種資源,強化各項舉措,通過壯大產業、培育主體、搭建平台、推進融合,支持和鼓勵更多返鄉下鄉本鄉人員就業創業,努力形成創新促創業、創業促就業、就業促增收的良好局面。

實施鄉村就業創業促進行動,要堅持自主就業創業,支持各類主體自主決定就業創業領域、方向、形式;政府重點提供公共服務、優化外部環境、加強產業引導。堅持人才優先培養,把人才作為就業創業的核心要素,激勵各類人才在農村廣闊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華、大顯身手。堅持特色產業帶動,根據產糧村、特色村、城邊村、工貿村、生態村、古村落村的不同資源稟賦,宜農則農、宜加則加、宜商則商、宜旅則旅,支持能人返鄉、企業興鄉和市民下鄉促進就業創業。堅持產業融合發展,按照「基在農業、惠在農村、利在農民」要求,以讓農民分享全產業鏈增值收益為核心,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完善利益鏈,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推進就業創業向園區聚集。

三、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

力爭到2020年,培訓農村創業創新人才40萬人,培育農村創業創新帶頭人1萬名,宣傳推介優秀帶頭人典型300個;培育100名國家級、1000名省級和1萬名市縣級農村創業創新導師;建設300個國家農村創業創新園區(基地)、100個全國農村創業創新人員培訓基地。建立促進就業創業的政策體系、工作體系和服務體系,促進鄉村就業創業規模水平明顯提升。

(一)圍繞培育主體促進就業創業。依託返鄉創業培訓五年行動計劃、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和大學生村官示範培訓、農村青年創業致富「領頭雁」計劃、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工程、農村創業致富女帶頭人等項目,有針對性地開展創業創新人才培訓。開展農村創業創新「百縣千鄉萬名帶頭人」培育工作和百萬人才培訓行動,以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業企業和純農戶、兼業戶和職業戶為重點,培育一批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新型職業農民;以科技人員、企業家、經營管理和職業技能人員等為主體,培育一批鄉村複合型人才;以農村創業創新帶頭人、科技人員、企業家、創業輔導師等為重點,培育農村創業創新導師隊伍。以農村創業創新項目創意大賽、農村創業創新成果展覽展示等為載體,選拔培育一批優秀創意項目和創業者,對接優質資源要素,激發就業創業熱情。

(二)圍繞打造園區促進就業創業。動態跟蹤1096個全國農村創業創新園區(基地)運營情況,及時更新園區(基地)目錄,加快建設一批區域特色明顯、基礎設施完備、政策措施配套、科技創新條件完善、服務能力較強的國家農村創業創新園區(基地)。確認一批農村創業創新人員培訓、實訓、見習、實習和孵化基地,不斷提升培育質量;加強與各類創業創新基地的交流合作,建立共享共贏機制,適時開展督促檢查和第三方評估。

(三)圍繞發展特色產業促進就業創業。支持發展農產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綜合利用加工、主食加工、休閒旅遊、電子商務等優勢產業,鼓勵發展特色農業、傳統民俗民族工藝,手工編織、鄉村特色製造、鄉土產業、養生養老、科普教育和生產性服務業等鄉村特色產業,指導發展分享農場、共享農莊、創意農業等,培育發展家庭工廠、手工作坊、鄉村車間,鼓勵在鄉村地區興辦環境友好型企業,實現鄉村多元化就業創業。

(四)圍繞推動產業融合促進就業創業。積極推廣農業內部融合、產業延伸融合、功能拓展融合、新技術滲透融合、產城融合和複合型融合等多種融合模式;支持發展循環型、終端型、體驗型、智慧型等農業新業態,推進智能生產、經營平台、物流終端、產業聯盟和資源共享等農業新模式;大力引導農業與鄉村工藝、製造、文化、教育、科技、康養、旅遊、生態、信息等產業深度融合,指導各類園區重點建設融合產業、集群發展和利益聯結機制等內容,培育一批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園和先導區,為鄉村就業創業提供更多選擇和機會。

四、切實強化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把實施鄉村就業創業促進行動作為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舉措,作為經常性、長期性和戰略性的重要任務來抓,研究制定本地鄉村就業創業促進行動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任務分工和進度安排,建立保障機制、督查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於6月底前將工作方案報送農業農村部農產品加工局(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推進協調機制辦公室);要積極發揮牽頭作用,加快建立農村創業創新推進協調機制,認真履行規劃、指導、管理、服務等職能;要指導市縣農業農村部門進一步明確行動的目標任務、進度安排、責任分工和保障措施,確保推進行動取得實效;要定期開展督導檢查,上下聯動、共同發力,力爭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強化政策落實。各地要認真對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意見》等文件,儘快制定出台相應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推動各項就業創業政策細化實化、落地見效。通過政府購買服務、以獎代補、先建後補等方式,支持鄉村就業創業項目;通過保底分紅、股份合作、利潤返還等多種形式,讓農民合理分享全產業鏈增值收益;通過創設新的財稅、金融、用地、用電、科技、信息、人才等配套政策措施,構建全鏈條優惠政策體系;通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活市場、要素和主體活力。

(三)強化公共服務。要針對鄉村就業創業涉及的主要產業、優惠政策、配套服務等內容,督促指導市縣加快建設鄉村就業創業共享平台和信息服務窗口,增強就業創業的引導性、精準性和協同性;進一步加強就業創業輔導培訓,提升就業創業能力;加強農村創業創新監測調查,及時掌握農村創業創新新動向;積極爭取金融、投資和相關部門的支持,完善鄉村就業創業合作機制。

(四)強化典型帶動。積極利用各種場合和各類平台,通過座談會、大講堂、現場交流等活動,以農村創業創新優秀帶頭人和優秀鄉村企業家的創業歷程等為素材,講述鄉村就業創業故事,分享做法經驗,在提升鄉村就業創業人員素質能力同時,激勵更多返鄉下鄉本鄉人員在農村腳踏實地創出一片大有可為的新天地,培育一支留得住、用得上、靠得住的鄉村就業創業人才隊伍。

(五)強化宣傳引導。廣泛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微信、微博、宣傳冊、明白紙等形式,積極宣傳促進鄉村就業創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和項目實施成效;積極宣傳各類促進鄉村就業創業發展的典型平台和模式,發揮其示範帶動作用;積極宣傳鄉村就業創業的各項活動,提高社會影響力,吸引社會各界廣泛關注並積極投身鄉村就業創業促進行動中,推動鄉村就業創業蔚然成風。

農業農村部

2018年4月24日

附件:就業創業促進行動通知(農加發〔2018〕4號).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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