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下達2018年農業機械質量調查計劃的通知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下達2018年農業機械質量調查計劃的通知 農辦機〔2018〕12號 2018年5月16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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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下達2018年農業機械質量調查計劃的通知
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試驗鑑定總站,各有關省(區)農機化主管部門、農業機械試驗鑑定(質量監督管理)站:
為推進農業機械產品質量建設,我部按照《農業機械質量調查辦法》(農業部令第69號)要求,結合全國農業機械使用、投訴情況,組織制定了《2018年農業機械質量調查計劃》(附後),現予下達。
請承擔單位儘快制定實施方案,報經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批准後,組織相關單位完成調查任務。各有關省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質量調查工作的指導,支持參與質量調查的機構開展工作,確保調查任務圓滿完成。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18年5月16日
一、調查名稱
100—150馬力拖拉機質量調查。
二、調查目的
調查在用100—150馬力拖拉機的整體質量水平,公布調查結果並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維護購機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創新改進產品,提升大型拖拉機質量,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三、調查內容
大型拖拉機主要生產企業及產品基本情況,產品安全性、可靠性、適用性、售後服務等方面情況。
四、調查範圍
內蒙古、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山東、河南等省(區)。
五、調查對象
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部分在用100—150馬力拖拉機及生產企業。
六、調查時間
2018年6月至11月。
七、調查方法
主要採取發放調查表、入戶調查、現場查證、召開座談會等方式進行。
八、實施單位
承擔單位: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試驗鑑定總站。
參加單位: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機械質量監督管理站、吉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中心(吉林省農業機械試驗鑑定站)、黑龍江省農業機械試驗鑑定站、江蘇省農業機械試驗鑑定站、安徽省農機試驗鑑定站、山東省農業機械試驗鑑定站、河南省農業機械試驗鑑定站。
附件:農辦機〔2018〕12號.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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