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的通知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的通知 農辦科〔2018〕17號 2018年6月11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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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有關計劃單列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
根據《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於做好2018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財發〔2018〕13號)要求,現就做好2018年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準確把握鄉村振興戰略新要求,明確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目標任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1號文件、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全國農業工作會議部署要求,把培育新型職業農民作為強化鄉村振興人才支撐的重要途徑,以服務質量興農、綠色興農、品牌強農為導向,以滿足農民需求為核心,以提升培育質量效能為重點,根據鄉村振興對不同層次人才的需求,通過就地培養、吸引提升等方式,分層分類培育新型職業農民100萬人以上,發展壯大一支愛農業、懂技術、善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隊伍,推動全面建立職業農民制度,帶動鄉村人口綜合素質、生產技能和經營能力進一步提升,促進人才要素在城鄉之間雙向流動,讓農民真正成為有吸引力的職業,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好家園。
二、聚焦鄉村振興人才需求,切實提高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針對性、規範性和有效性
2018年中央財政繼續支持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各地要結合鄉村振興人才需求實際,依託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重點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輪訓、現代青年農場主(農業職業經理人)培養、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訓和農業產業精準扶貧培訓等四個計劃,明確各類型職業農民培育規模,積極爭取各級財政部門支持,堅持目標導向、需求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加強需求調研和內容設置,提升培育針對性,加強過程管理和標準建設,突出培育規範性,加強政策扶持和延伸服務,提高培育有效性。重點抓好以下五個方面工作。
(一)精準遴選培育對象。鼓勵以縣域為單元,圍繞鄉村振興和現代農業發展制定新型職業農民發展規劃和培育計劃。廣泛開展宣傳發動和摸底調查,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對象庫,組織縣域內有意願、有需求、有基礎的農民,登錄中國農村遠程教育網(www.ngx.net.cn)「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申報系統」或手機下載「雲上智農」APP報名參加培育。重點圍繞縣域主導和特色產業培育生產經營型職業農民,保障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生產;圍繞農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用工需求,培育專業技能型職業農民,提高名特優新品和高質量農產品生產水平;圍繞土地託管、農機作業、植保收穫等社會化服務,培育專業服務型職業農民;圍繞休閒觀光、農村電商等新產業新業態,培育創業創新型職業農民。
各地要優先將「農業農村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直報系統」 中有培訓需求的用戶列為培育對象(通過平台自動導入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對象庫,並加以標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現代青年農場主學員遴選仍按農辦科〔2016〕21、22號文件執行。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按農業職業經理人培訓規範(附件1)要求,積極培養農業職業經理人。各地根據產業扶貧總體部署和去年項目實施成效,確定貧困縣任務規模,加大對「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支持力度。貧困縣產業精準扶貧培訓對象由農業部門商扶貧部門確定,主要遴選產業扶貧帶頭人和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今年在北京、天津、河北、江蘇、浙江、安徽、山東、重慶8個省(市)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示範培訓,對象遴選按農辦人〔2018〕15號文件要求落實。
(二)科學確定培育機構。各地要明確標準和程序,科學遴選確定培育機構,統籌利用好農廣校、涉農院校、農業科研院所、農技推廣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等各類資源,健全完善 「專門機構+多方資源+市場主體」教育培訓體系。充分發揮農民科技教育培訓中心等專門機構作用,開展需求調研、培訓組織、過程管理和延伸服務等工作。支持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等市場主體參與培育工作,健全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給予相應補助,鼓勵市場主體建設實訓基地和農民田間學校等教育培訓場所,為職業農民提供各類便捷服務。開展農業職業經理人培訓工作的省份要嚴格遴選培訓機構,嚴把師資和質量關。
(三)創新形式推進分層分類培訓。堅持分類施策和因材施教。部省兩級重點組織實施青年農場主、農業職業經理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等示範培訓和師資培訓,市縣兩級按產業類型組建培訓班,統籌開展各類職業農民培訓。遵循成人學習特點和農業生產規律,大力推行「一點兩線、全程分段、實訓服務」培訓形式,強化模塊化培訓,突出職業素養、「三農」新形勢、質量安全、綠色發展、信息化手段應用等內容模塊,提高培訓的靈活性和實用性。各地可按照我部發布的培訓標準規範,結合實際制定培訓標準規範。鼓勵各地開展試點,支持職業農民採取「彈性學制、農學交替」的方式接受中高等職業教育。
(四)強化信息化手段應用。繼續推進職業農民培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各地要加快推進全國農業科教雲平台的落地對接、推廣應用和拓展開發。鼓勵開展職業農民在線學習、在線服務試點,支持整縣、整市或整省通過政府購買的方式,按培育對象線上學習情況支付在線學習的費用。加強教育培訓資源建設,圍繞壯大新型經營主體、推進農業綠色發展、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村生態環保等為職業農民量身打造一批精品課程,開設便捷易學在線課程。積極組織專家、教師和農技服務人員上線服務,探索農業專家和農技推廣人員通過在線服務職業農民獲取相應的獎勵與激勵。將「雲上智農」APP和「農業農村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直報系統」應用納入培訓課程,通過信息化手段推動小農戶銜接現代農業,全面提升農民信息化應用水平。今年所有的培訓班、培育學員、教師課程安排均要求實現上線可查。
(五)做好隊伍管理與延伸服務。因地制宜分類推進職業農民隊伍管理,以生產經營型為重點開展認定管理,明確條件和規範程序,支持各地開展分級認定,鼓勵農業職業經理人、專業技能型和專業服務型職業農民參加職業技能鑑定。加強職業農民隊伍信息統計和入庫管理,做到及時更新、動態管理。各級農業部門要積極創設職業農民扶持政策,引導土地流轉、產業扶持、人才獎勵激勵、金融保險等扶持政策向新型職業農民傾斜。組織培訓機構和實訓基地圍繞培育對象生產需求開展全周期跟蹤指導和服務,鼓勵地方組織職業農民跨省、出國考察交流,支持職業農民成立專業協會或產業聯盟,實現抱團發展。
三、狠抓管理機制創新,確保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要求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2018年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開局之年,狠抓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各項工作落實,對於促進鄉村人才振興意義重大。各地要強化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抓住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歷史契機,夯基礎、建制度、強隊伍、提效能,推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邁上新台階。
(一)強化政策創新。要積極推動將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納入地方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加快探索職業農民制度建設,落實支持政策。各地要在職業農民崗位開發、職業農民培育制度創新、職業農民保障制度建立等方面積極探索,加快出台職業農民制度建設的政策性文件。
(二)做好組織實施。要認真研究制定省級工作方案,細化分解任務,明確工作措施,層層落實責任和要求,繼續落實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第一課。各省要將工作方案作為省級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實施方案的內容,按要求報送備案。各農業縣也要制定縣級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主要措施、資金使用,報省農業和財政部門備案。
(三)抓好示範培育。要繼續抓好整省、整市、整縣示範推進工作,創新體制機制,完善政策措施,為全面建立職業農民制度奠定實踐基礎。要實施好萬名農機大戶和農機合作社帶頭人、萬名種糧大戶、萬名果菜茶種植大戶、萬名養殖大戶、萬名休閒農業與農產品加工人才等培育工作(附件2)。今年繼續在環京津28個貧困縣實施萬名脫貧帶頭人培育行動,聯合全國婦聯開展新型職業女農民培育試點工作,試點範圍擴大到河北、山西、吉林、內蒙古、江西、河南、廣西、重慶、山東、甘肅等10個省(區、市),具體方案另發。
(四)強化基礎支撐。夯實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基礎條件,推進全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師資庫和基地庫建設,完善共建共享和考核管理機制,繼續認定一批全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示範基地,各地也要打造一批示範基地,遴選推介一批高水平名師,培訓任務要優先向示範基地傾斜,要優先聘請優秀教師授課。按照統分結合、擇優選用的原則,建設高質量通用教材和區域教材,職業素養、現代農業生產經營、大國三農等公共基礎課優先選用部省規劃教材。加快精品課程建設,開發一批優質網絡課程。
(五)加強績效考評。以培育對象滿意度為核心指標,以第三方考核為主要方式,按照《全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試行)》(附件3)對各地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進行全面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將與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中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考核以及下一年度評優獎勵掛鉤。依託全國農業科教雲平台和「雲上智農」APP,對所有培育班次的培訓教師、培訓基地、培訓班組織和培訓效果實行線上考核。
(六)加大宣傳引導。要及時總結各地的探索與實踐,形成一批好經驗、好典型、好模式,樹立發展標杆,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傳統媒體以及網絡、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加大宣傳力度。各地要結合全國百名傑出新型職業農民遴選資助活動,多渠道多形式遴選宣傳一批先進典型,營造良好氛圍。各省級農業主管部門要及時總結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經驗和成效,形成年度工作總結報告,於2018年12月底前報送農業農村部科技教育司。
附件:1. 農業職業經理人培訓規範
2. 分行業新型職業農民萬名示範培育實施方案
3. 全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試行)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18年6月11日
附件: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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