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違規漁具清理整治「清網」行動的通知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違規漁具清理整治「清網」行動的通知
農辦漁〔2019〕18號
2019年3月25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網站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違規漁具清理整治「清網」行動的通知

農辦漁〔2019〕18號

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廳(局、委),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

為深入貫徹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全國農業農村廳局長會議及2019年中央1號文件精神,認真落實漁業高質量發展推進會的有關措施,切實加大漁業資源養護力度,促進漁業高質量發展,結合「中國漁政亮劍2019」系列專項執法行動和海洋違規漁具清理整治「清網」行動安排,現就繼續做好2019年違規漁具清理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真總結,明確措施,持續抓好清理整治工作

近年來,全國各地都認真組織開展違規漁具清理整治行動,尤其是自2018年起,我部組織開展了海洋違規漁具清理整治「清網」行動,掀起了清理整治工作的高潮,效果明顯。截至目前,全國已清理違規漁具100餘萬張(頂),違規漁具使用態勢得到了明顯的遏制。各地要對前期工作進行認真總結,積極謀劃,努力抓好2019年違規漁具清理整治工作,確保三年「清網」行動工作目標的實現。

(一)完善方案,明確措施。各地要認真總結前期工作經驗,分析面臨的形勢,尤其是機構改革後,漁業主管部門更要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重點,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明確工作措施和目標任務,確保清理整治「清網」行動等工作取得實效,力爭2020年底全國海洋禁用漁具基本杜絕,漁具網目尺寸基本合規,漁獲物幼魚比例符合國家要求。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地要結合休漁、禁漁和幼魚比例檢查等制度的宣傳,掀起宣傳違規漁具清理整治的熱潮,要在利用傳統媒體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好互聯網新媒體覆蓋面廣、投放精準等特點,採用短視頻、微信、動漫等多種方式宣傳漁具管理制度。同時,進一步加大與漁民面對面宣傳的力度,通過領取柴油補貼時簽訂使用合規漁具合法生產承諾書、以案釋法、公開集中銷毀收繳的違規漁具等形式營造清理整治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因地制宜,完善管理制度。由於我國水域遼闊,漁民生產方式複雜,使用漁具存在多樣化、差異化特點,各地要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區資源和生產實際,組織本區域內的科研機構、高校、行業社團開展捕撈漁具漁法相關理論技術研究和漁民可承受能力調研,逐步完善或明確漁網具規格、攜帶數量、燈光強度等規定,建立健全地方特色漁具管理制度,加快構建國家和地方漁具管理一體化機制。

二、突出重點,加強執法,保持執法高壓態勢

當前,違規漁具清理整治工作已經到了爬坡過坎的關鍵節點,各地要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批示精神,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抓重點、重實效」的總體要求,結合我部印發的《「中國漁政亮劍2019」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方案》(農漁發〔2019〕8號)和海洋違規漁具清理整治「清網」行動通知,統籌執法力量,加大執法力度,保持執法高壓態勢。

(一)全面清理禁用漁具,開展漁具使用情況大檢查。各地對使用禁用漁具(包括我部和地方規定的禁用漁具)生產的行為要不分區域和時段,重拳出擊,堅決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構成犯罪的,要固定證據,做好做實違規漁具鑑定等工作,形成完整證據鏈後堅決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要開展對港內停泊漁船、海上生產漁船的執法大檢查,發現裝載、使用禁用漁具的,要堅決予以收繳並依法進行處罰;對裝載、使用網目尺寸不符合規定漁具的,要責令停止使用並更換合格漁網具。同時,結合漁船進出港報告制度的實施,重點加強對進港卸貨漁船的檢查,特別是對我國海洋捕撈主要作業方式(拖網、張網)漁船的檢查。發現漁獲物中幼魚比例不符合要求的,要對卸貨漁船上的漁具進行進一步檢查,查獲的違規漁具要予以收繳,同時,視其對資源破壞程度,依法依規扣減涉事漁船的柴油補貼,並予以相應處罰。

(二)組織開展環渤海區域專項清理整治。根據《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要求,環渤海區三省一市要組織開展違規漁具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對渤海海域拖網作業情況進行全面排查,並將其作為執法重點,加大重點時段的巡航檢查。對違反《渤海生物資源養護規定》使用違規漁具的,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扣減違規生產漁船的柴油補貼,並給予其他相應處罰,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同時,積極做好渤海海域違規漁具清理整治與合規漁具使用的銜接工作,着力推動渤海漁業捕撈新秩序的建立。

(三)強化源頭和市場監管,努力做到執法關口前移。各地漁業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要在系統內形成工作合力,還要繼續加大與海警、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協作力度,將執法關口前移,加強對漁具生產、經營及流通環節的管理,對海洋漁具生產、經營、使用等情況進行全面排查。要充分發揮漁民協會、漁業合作社、漁具協會等行業組織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的作用,逐步建立健全漁網具從生產、流通、使用到報廢回收的全過程、可追溯管理制度。鼓勵漁具生產企業回收漁民和漁業企業的廢棄漁具。

三、加強檢查,鞏固清理整治工作成果

各省級漁業主管部門要結合地方黨委政府的考核工作,加強對本區域清理整治「清網」行動工作的檢查,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執法機構開展轄區內重點市、縣之間的聯合、交叉執法檢查。要從工作機制是否建立、組織領導是否到位、行動方案制定和執行力度、宣傳教育方式和效果、專項行動規模、工作檔案整理、司法機關介入、查處違規漁具數量和整治效果等方面進行全面總結,查找問題,及時整改。要注意發現和推廣有效管用的經驗做法,推動清理整治工作走向深入,鞏固已經取得的工作成果,確保三年「清網」行動取得實效。

各地制定的2019年清理整治「清網」行動工作方案於4月15日前、年度工作總結於11月15前以正式文件報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

聯繫方式:漁業漁政管理局漁船漁港處,徐明,010-59192913、59192929(傳真),電子郵箱:boffad@agri.gov.cn。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19年3月25日

附件:農辦漁〔2019〕18號.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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