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9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9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農辦質〔2019〕18號
2019年4月11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網站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9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農辦質〔2019〕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及中央一號文件要求,切實做好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按照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的總體部署,我部制定了《2019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附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19年4月11日

2019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2019年,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堅決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農業農村廳局長會議及中央一號文件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毫不放鬆糧食生產、堅持底線思維、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重要指示和國務院領導同志有關批示要求,動員部署2019年春季農資打假專項行動和全年工作,保障春季田管和春耕備耕,切實維護農民利益,推動實現農業高質量發展。現根據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總體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為目標,不斷提高農資產品質量,狠抓農資市場監管,為鞏固發展農業農村好形勢、穩定糧食生產、保障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奠定堅實基礎。堅決查處一批違法犯罪案件,依法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銷毀一批假冒偽劣農資產品,曝光一批制假售假典型案件,確保農資質量可靠、市場穩定。增強農資生產經營主體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鼓勵社會各方力量共同參與、支持農資打假工作,積極推進社會共治,為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實現鄉村振興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重點

以農村和城鄉結合部、農資經營集散地、種養殖生產基地、菜籃子產品主產區為重點地區,開展農資打假春季、秋季專項行動。充分利用巡查檢查、監督抽查、飛行檢查、暗查暗訪、投訴舉報等手段,積極查找問題隱患,嚴厲查處製售假劣農資、破壞市場秩序、侵害農民利益的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廣大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重點圍繞以下農資產品開展專項治理。

(一)種子。選擇重點作物,以種子標籤、備案、登記為重點,組織開展春秋兩季種子市場檢查;以生產經營檔案、品種真實性、品種權為重點,開展冬季種子企業監督抽查。以包裝、標籤、備案、檔案等合法合規率為重點,開展市場規範性調查評價。

(二)農藥。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加大農藥市場監督抽查力度,組織開展農藥市場抽樣檢測,及時發現違規生產經營假劣農藥的行為並依法查處,加強互聯網經營農藥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生產經營禁用農藥、假冒偽劣農藥、隱性添加農藥等行為。

(三)肥料。在備肥用肥的高峰時期,重點組織開展復混肥料(複合肥料)、摻混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有機肥料、微生物肥料等獲證肥料產品監督抽查,嚴格抽樣方法、檢驗依據和判定原則,及時公布監督抽查結果。

(四)獸藥。規範獸藥生產經營行為,強化獸藥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MP)和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監督檢查,嚴格執行獸藥嚴重違法行為從重處罰公告,強化獸藥監管執法,重點查處獸藥違法添加、制假售假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依託第三方檢測機構和專家隊伍,採取「抽」「檢」分離和「檢」「打」聯動方式,開展飼料產品監督抽檢和飼料企業現場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飼料中違法添加獸藥、摻假使假、無證生產等違法違規行為。

(六)農機。組織開展水稻插秧機產品質量調查工作,促進產品質量和售後服務水平提升。做好國家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農機產品的處理工作。組織開展有關農業機械推廣鑑定證書有效期內產品的監督檢查。

(七)農膜。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開展農膜質量監督抽查,嚴格執行農膜新標準。指導農業生產者拒絕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農膜產品,確保不達標農膜產品不出廠、不進店、不下田。

三、工作任務

(一)開展春季專項行動。瞄準農村和城鄉結合部、農資經營集散地、種養殖生產基地、菜籃子產品主產區等重點區域,圍繞春耕期間需求較大的種子、肥料、農藥等重點品種,抓緊部署開展農資打假春季專項行動。加強從生產到銷售全鏈條各環節的監管,主動查找問題隱患,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農資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春耕備耕期間農資質量可靠、糧食生產穩定。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實施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提高監督抽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對問題隱患多的地區和企業,督促及時整改,必要時採取內部通報、約談等方式推動其加強自我監督。

(二)狠抓違法案件查處。認真做好案件線索的排查梳理,拓寬案源渠道。緊盯重大違法犯罪線索,發現一個,查處一個,絕不姑息。對於跨地區、影響惡劣的大案要案,採取專案偵辦、掛牌督辦、聯合查處等方式,必要時開展集中打擊行動,堅決剷除制假源頭。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推動檢察機關開展立案監督和審判監督,防止以罰代刑、有案不立、量刑偏輕等情況出現。

(三)加強農資宣傳培訓。開展全國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通過現場諮詢、展覽展示、推廣相關服務APP等方式,面向農民普及法律法規知識,提供便捷科學農業技術指導服務,提高農民識假辨假能力,把安全優質的農資產品和質量安全技術服務送到鄉村。舉辦農資打假執法骨幹培訓班,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法律法規素養和專業技術水平。公布一批農資打假典型案件,對不法分子形成有效震懾,努力營造打擊假冒偽劣、維護公平正義的良好氛圍。

(四)健全農資追溯體系。加強農藥、獸藥、飼料、種子生產經營追溯體系建設。推動農藥生產經營企業開發建設農藥可追溯信息平台,規範農藥生產經營企業生產經營數據上傳工作,推動農藥可追溯信息對接試點。規範獸藥生產企業追溯數據上傳工作,有效提高企業追溯實施率,在部分具備條件的養殖企業開展追溯試點。在飼料生產企業全面推行《飼料質量安全管理規範》,實現企業使用的每種原料可查可追溯。規範種子標籤和信息代碼標註,不斷加大可追溯管理工作推動力度,儘快全面實現種子的全程可追溯管理。

(五)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農資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推動實現農資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全覆蓋。做好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公開,鼓勵行業協會和第三方機構開展信用評價,積極引導農資生產經營主體誠信經營。充分發揮協會組織、新聞媒體和普通消費者等社會力量的監督作用,暢通「12316」舉報電話、網絡舉報信箱等投訴舉報渠道,完善農資打假投訴舉報機制,努力構建社會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重點工作安排

(一)3月,農業農村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等部門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2019年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

(二)3—5月,組織開展農資打假春季專項行動,集中打擊農資領域制假售假違法違規行為。

(三)3—6月,舉辦「3·15農資打假消費維權」、「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等活動,普及農資法律法規、識假辨假和依法維權知識。公布一批農資打假典型案件。

(四)5—11月,組織開展種子、肥料、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質量監督抽查,公布抽查結果。

(五)5—6月,推動出台《農資領域嚴重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辦法》,落實農資違法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六)7月,舉辦農資打假執法骨幹培訓班。

(七)9—11月,組織開展農資打假秋季專項行動。

(八)12月,開展農資打假績效考核、典型案件梳理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深刻認識農資打假工作對於保障全年農業生產、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農民群眾利益的特殊重要性,進一步增強工作緊迫感和責任感,切實履行農資打假的牽頭職責,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建立長效機制,形成農資打假合力,為守好「三農」戰略後院提供有力支持。對專項治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要及時指導,及時解決,不留隱患。

(二)強化責任落實。按照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和農資監管工作有關要求,對標對表,按時、保質完成好農資打假各項目標任務。強化績效考核結果的反饋和應用,切實發揮績效考核對農資打假工作的助推作用,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三)完善信息報送。完善農資打假監管信息報送機制,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侵權假冒案件和農資打假情況統計報送工作的通知》(農辦質〔2015〕28號)要求,紮實做好數據統計、信息上報、案件信息公開、典型案件公布等工作。縣以上實行逐級上報制度,月報、季報和大要案信息,通過「農資打假監管系統」報送,年底前報送農資打假全年工作總結。請各地在春季農資打假專項行動結束後,及時統計有關數據,總結工作成效和下一步打算,於6月5日前報送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電話:010-59193235,傳真:010-59191891,郵箱:nybdjb@agri.gov.cn)。

附件:農辦質〔2019〕18號.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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