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2017年度國家農產品加工技術研發專業中心年度監測不合格單位整改的通知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2017年度國家農產品加工技術研發專業中心年度監測不合格單位整改的通知
農辦加〔2018〕3號
2018年4月20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網站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2017年度國家農產品

加工技術研發專業中心年度監測不合格單位整改的通知

農辦加〔2018〕3號

為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國家農產品加工技術研發體系(以下簡稱「研發體系」)在推動農產品加工科技進步方面的支撐和引領作用,加強國家農產品加工技術研發專業中心動態管理,依據《國家農產品加工技術研發中心管理辦法》(農加發〔2016〕2號),我部組織對203家技術研發專業中心(不含水產品加工技術研發專業中心)進行了年度監測,共發現55家專業中心(名單見附件)年度監測不合格或者未按時報送年度監測材料。依據《國家農產品加工技術研發中心考核評價工作制度》(農加科函〔2017〕121 號)等有關規定,我部要求濱州泰裕麥業有限公司等55家專業中心立即進行整改。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查找問題

上述55家專業中心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參加工作不積極。對研發體系組織的科企對接交流、技術成果展覽展示、學術交流研討等活動參與較少,甚至有部分專業中心已經連續兩年沒有參加體系組織的任何活動或會議。二是日常溝通不暢。部分專業中心對研發體系工作委員會和所屬專業委員會安排的有關工作落實不力,未能按要求及時報送相關工作進展情況。三是交流合作較少。部分專業中心加入到研發體系後,與所在專業委員會其他專業中心合作交流較少,未能發揮在技術研發、人才培養、中試轉化等方面的科技協同創新作用。年度監測不合格的55家專業中心要儘快與所屬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單位聯繫,及時了解、深入查找本單位存在的、導致年度監測不合格的具體問題。

二、及時報送整改方案

年度監測不合格的55家專業中心要針對發現的問題,各自認真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務實管用、可操作的解決措施。請各中心於2018年5月20日前,分別經所屬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單位、研發體系工作委員會審核後,向我部農產品加工局提交書面整改方案,沒有參加2017年度監測的單位需同時就此做出書面說明。

三、認真開展整改工作

按時提交書面說明和整改方案的單位應立即整改,整改期限為一年。要認真按照整改方案明確的目標和時限完成整改工作,並於2019年5月20日前,將本單位整改報告分別經所屬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單位、研發體系工作委員會審核後,報送我部農產品加工局。逾期未提交書面整改方案和書面說明,或整改後仍未達到要求的專業中心,將取消該單位的國家農產品加工技術研發專業中心資格。

聯繫人:農業農村部農產品加工局科技處雷鴻銘、王杕,電話:010—59192851、59192790。

附件:限期整改的國家農產品加工技術研發專業中心名單(共55家)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18年4月20日

附件

限期整改的國家農產品加工技術研發專業中心名單

(共55家)

附件: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2017年度國家農產品加工技術研發專業中心年度監測不合格單位整改的通知.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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