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擴大返鄉留鄉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規模實施方案》的通知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擴大返鄉留鄉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規模實施方案》的通知 農辦產〔2020〕2號 2020年3月26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
農業農村部網站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為貫徹落實中央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按照國務院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要求,農業農村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制定了《擴大返鄉留鄉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規模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着眼大局,主動作為,結合本地實際,細化實施方案,實化政策措施,強化責任落實,有力促進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要密切配合、同向發力,明確任務分工,加強指導服務,搞好監測調度,及時解決返鄉留鄉農民工就業中的實際困難,努力實現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目標。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20年3月26日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實現之年,是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收官之年,促進農民就業增收任務艱巨。突發的新冠肺炎疫情,對農民工外出務工造成較大衝擊,給返鄉留鄉農民工就業增收帶來較大困難。為貫徹落實中央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按照國務院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要求,在推動農民工有序返城返崗就業的同時,要加強政策扶持,強化指導服務,擴大返鄉留鄉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規模,努力實現全年促進農民工就業目標。
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國務院的部署,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總抓手,以促進農民就業增收為目標,集成政策措施,集聚資源要素,集合公共服務,促進返鄉留鄉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創業,形成就業促增收、致富奔小康的良好局面,為全面小康和脫貧攻堅提供支撐。
二、目標任務
(一)回歸農業穩定一批。引導返鄉留鄉農民工投入農業生產,領辦合辦農民合作社、農機服務社,開辦家庭農場,興辦特色種植業和規模養殖業,推進農產品產業鏈、物流體系建設,擴大農業生產和服務領域的就業機會。
(二)工程項目吸納一批。抓住補齊「三農」短板的機遇,以實施農村基礎設施項目為帶動,引導返鄉留鄉農民工參與農田水利、村莊道路、人居環境整治、鄉村綠化等工程項目建設,吸納更多返鄉留鄉農民工就業。
(三)創新業態培育一批。依託農業農村資源,發掘農業多種功能和鄉村多重價值,催生加工流通、休閒旅遊、健康養生、農事體驗、電子商務、直播直銷等新產業新業態,豐富產業形態,增加返鄉留鄉農民工就業。
(四)扶持創業帶動一批。實施返鄉留鄉農民工創業推進行動,強化政策引導,優化創業環境,引導返鄉留鄉農民工積極發展鄉村車間、家庭工場、手工作坊、創意農業等,帶動更多返鄉留鄉農民工就業。
(五)公益崗位安置一批。對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就業的農民工,整合各類資源,積極拓寬渠道,開發鄉村保潔員、水管員、護路員、生態護林員等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返鄉留鄉農民工就業。
三、重點措施
(一)落實就業扶持政策。落實吸納農民工就業的財政、稅收、信貸等援企穩崗政策。按照穩就業和返鄉入鄉創業工作要求,對首次創業、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返鄉留鄉創業農民工,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按照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符合條件的返鄉留鄉農民工創業擔保貸款予以貼息。
(二)引導企業擴大崗位。支持企業特別是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通過臨時性、季節性、彈性用工等形式,吸引返鄉留鄉農民工靈活就業。鼓勵企業間開展用工調劑,採取借調代崗形式,增加就業機會,實現返鄉留鄉農民工共享就業。支持企業延伸產業鏈和服務外包,吸引返鄉留鄉農民工在加工、包裝、運輸等環節交替上崗,實現返鄉留鄉農民工臨時兼業。有序推進鄉村勞動密集型製造業、服務業企業和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實現返鄉留鄉農民工到崗就業。
(三)開發更多新型業態。積極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吸引返鄉留鄉農民工在農資供應、統防統治、代耕代種、農機維修等農業前端行業就業。積極發展農產品初加工,吸引農民工在農產品儲藏保鮮、分等分級、清洗包裝等後端行業就業。跨界配置農業和現代產業要素,吸引返鄉留鄉農民工在休閒旅遊、健康養生、共享農莊、農村電商等新業態就業。鼓勵返鄉留鄉農民工發展鄉村養老育幼、家政服務、資源回收等生活性服務業。
(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水利設施建設、鄉村道路改造、小流域治理、農村危房改造、人居環境整治等工程,吸納返鄉留鄉農民工就業。通過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產業強鎮、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等農業項目的實施,優先安排返鄉留鄉農民工就業。引導社會資本下鄉,建設原料基地,下沉加工產能,興辦商貿物流,增加返鄉留鄉農民工就業崗位。
(五)優化就業創業服務。及時向社會公布政策清單、申辦流程、補貼標準,確保政策和服務落實到位。組織開展線上線下多元化就業指導,健全崗位信息公共發布平台,實現崗位信息在線發布和跨地區共享。加強返鄉留鄉農民工定期聯繫和分級分類服務。在縣鄉行政服務大廳設立服務窗口,為返鄉留鄉農民工就業創業提供「一站式」服務。
(六)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實施返鄉留鄉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運用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模式,按照就業意向、區域特點和產業需求,開發一批特色專業和示範培訓線上培訓課程資源。加強返鄉留鄉農民工專項培訓,開展返鄉留鄉農民工技能提升培訓或轉崗轉業培訓。加強就業見習實習、創業孵化實訓基地建設,鼓勵培訓機構與企業聯合開展定向、定崗、訂單式就業創業技能培訓。組建創業導師隊伍和專家顧問團,建立專業化、規模化、制度化培養機制。
四、組織保障
(一)強化協調保障。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農業農村優先、就業優先的要求,落實支持農業農村發展、促進就業創業等扶持政策,加強工作協調,明確任務、壓實責任,推進措施落實。鼓勵地方加大財政、信貸資金投入,支持返鄉留鄉農民工穩定就業、順暢創業。
(二)強化宣傳引導。利用各類媒體,加強宣傳引導和政策解讀。發掘促進返鄉留鄉農民工就地就業創業工作典型經驗,選樹返鄉留鄉農民工在中西部地區、重點貧困地區就業創業的先進典型,講好就業故事,發揮典型引路作用,營造支持返鄉留鄉農民工就業創業良好氛圍。
(三)強化監測調度。對返鄉留鄉農民工就業創業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加強返鄉留鄉農民工就業和創業動態監測,與有關部門加強溝通協作,開展大數據對比分析,做好就業形勢研判。及時協調解決返鄉留鄉農民工就業創業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實現全年工作目標。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