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關於開展2022年「百縣千鄉萬村」鄉村振興示範創建的通知
農業農村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關於開展2022年「百縣千鄉萬村」鄉村振興示範創建的通知 農規發〔2022〕23號 2022年7月14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 鄉村振興局 |
農業農村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關於開展2022年「百縣千鄉萬村」鄉村振興示範創建的通知
農規發〔2022〕23號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部署,開展「百縣千鄉萬村」鄉村振興示範創建是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舉措。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要求,分級創建一批鄉村振興示範縣、示範鄉鎮、示範村,引領鄉村振興全面展開,現就開展2022年「百縣千鄉萬村」鄉村振興示範創建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以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為目標,以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為制度保障,全面推進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聚集資源、聚合力量,創建一批鄉村振興示範縣、示範鄉鎮、示範村,探索不同區域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組織方式、發展模式和要素集聚路徑,促進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
(二)工作要求。一是突出差異性。根據區位條件、資源稟賦、產業基礎等特徵,確定東中西、縣鄉村差異化目標任務,各有側重地探索鄉村振興路徑模式。二是突出針對性。在統籌推進鄉村振興各項工作的同時,聚焦區域發展的短板弱項,強化制度創新、政策創設,集中力量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尋求突破,形成重點突破帶動整體提升的格局。三是突出實效性。立足國情農情特點、農業產業特性、鄉村地域特色,遵循鄉村發展建設規律,注重示範創建的可複製、可推廣,創一個成一個,避免盲目拔高標準,防止「壘大戶」「造盆景」。四是突出共享性。尊重農民意願,發揮農民主體作用,引導農民全程參與示範創建,共享發展成果,不斷增強農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創建任務
2022年,立足縣、鄉、村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體現東、中、西部區域特色,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組織創建100個左右國家鄉村振興示範縣,省級農業農村部門、鄉村振興局組織創建1000個左右鄉村振興示範鄉鎮、10000個左右鄉村振興示範村,分層級推進示範創建。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開展創建工作的國家鄉村振興示範縣基本覆蓋全國各市(地、州、盟)。各地要結合年度重點工作部署,紮實推進示範創建工作。
(一)東部地區。在鞏固提升鄉村產業發展基礎的同時,聚焦提高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質量,着力提升鄉村治理和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水平。
示範縣:持續推動鄉村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培育高素質鄉村人才隊伍,推進農村生態產品價值轉化。重點要健全鄉村治理體系,完善縣鄉村一體、網格化管理服務,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鄉村治理格局,提升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創新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有效平台載體,增加高品質公共文化產品供給。加快縣域城鄉融合發展,健全城鄉基礎設施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護機制,率先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
示範鄉鎮:推進專業化中小微企業集聚,提升產鎮融合發展水平,優化鄉村人才服務保障條件。重點要擴權強鎮帶村,強化鄉鎮公共服務功能,提高綜合性文化服務水平,加快建成鄉村治理中心、農村服務中心、鄉村經濟中心。全域推進農村生態保護,整體提升鄉村基礎設施條件。
示範村:有序推進產村融合,實現產業強村。重點要建設鄉村善治單元,促進自治法治德治有機結合,創新鄉村治理方式,應用數字化技術提升鄉村治理效能,推進農村基層管理服務精細化。傳承弘揚鄉村優秀傳統文化,繁榮興盛文明鄉風。健全公共設施建設管護機制,加強農村廁所糞污、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推進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
(二)中部地區。在持續推進鄉村產業發展的同時,聚焦加快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進程,着力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條件。
示範縣:着力拓展農業多種功能、開發鄉村多元價值,發展壯大縣域富民產業,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重點要優化升級村莊道路、供水保障、清潔能源、物流體系、通訊網絡等設施,促進農村公共基礎設施提檔升級,強化縣鄉村教科文衛體等基本公共服務統籌,持續提升農村人居環境質量。完善人才服務鄉村激勵機制,協同推進高水平生態保護和農業高質量發展,健全現代鄉村治理體系,穩步提高鄉村公共管理水平,繼承創新優秀鄉土文化。
示範鄉鎮:以鄉鎮所在地為中心推進產業集聚,支持農產品加工、流通企業向鄉鎮集中,引導和支持返鄉回鄉人員創新創業。重點要鎮村聯動建設,推動市政公用設施向中心鎮延伸,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加快建設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改造提升鄉鎮商貿中心功能,增加區域性醫療、養老、文化等公共服務供給。強化鄉鎮政府公共服務職能,提昇平安鄉村、法治鄉村建設水平。
示範村: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優質綠色安全農產品生產基地。重點要統籌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加快推動道路、供水、供氣等基礎設施往村覆蓋、往戶延伸,基本普及農村衛生廁所,明顯提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基本實現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建立長效管護機制。加強以黨組織為領導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豐富農民精神文化生活。
(三)西部地區。大力發展鄉村特色產業,聚焦夯實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基礎,增強地區經濟活力和發展後勁。
示範縣:重點是培育「一縣一業」主導產業,推進農業生產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和標準化生產,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向農業產業園區集聚,健全科技人才服務機制,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穩步提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水平,不斷改善農村人居環境,逐步實現縣域教育、醫療、養老等基本公共服務便利可及,推廣清單制、積分制等治理方式,持續推進農村移風易俗。
示範鄉鎮:重點是發展「一鄉一特」鄉村產業,引進培育帶動能力強的龍頭企業,布局加工產能,建設標準化生產基地,推進產業集聚發展,大力培養高素質農民,保護修復鄉村生態,增強鄉鎮統籌協調能力,逐步配套農村基礎設施,發揮好鄉鎮服務帶動作用。
示範村:重點是建設「一村一品」特色產業,打造一批小而精、特而美的特色產品,推行綠色化標準化生產,依託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小農戶持續增收,提高農民科技文化素質和就業技能,穩步推進鄉村建設行動,因地制宜推進農村改廁、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處理,加強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脫貧地區傳統村落保護,持續改善村容村貌。完善村級綜合服務設施,提供一門式辦理、一站式服務,加強村規民約建設,提振農民群眾精氣神。
三、創建條件
創建鄉村振興示範縣、示範鄉鎮、示範村,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組織領導有力。示範縣建立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負責、農業農村部門統籌、相關部門參與的鄉村振興工作領導體制。示範鄉鎮、示範村領導班子具有較強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帶動農民就業增收思路寬、措施實、效果好。
(二)發展基礎較好。示範縣統籌推進鄉村振興有力,在鞏固提升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產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保護耕地和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以及鄉村發展、鄉村建設、鄉村治理等方面,有較好的工作基礎和發展潛力。示範鄉鎮、示範村鄉村振興工作在本市、本縣居於較好水平。
(三)工作機制明晰。示範縣建立鄉村振興責任落實、組織推動、要素保障、監督考核等機制,組建鄉村振興工作專班。示範鄉鎮、示範村推進鄉村振興思路清晰、抓手有力。
(四)創建積極性高。示範縣建立鄉村振興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人才支撐、科技創新、市場主體培育等政策較為配套,主動承擔農村改革任務意願較強。示範鄉鎮、示範村農民群眾廣泛支持、踴躍參與示範創建。
(五)示範帶動能力較強。示範縣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方面形成一套好做法,在同類地區中具有較強代表性。示範鄉鎮、示範村具備可看可學可借鑑的推廣價值。國家農業現代化示範區、國家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全國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示範縣、全國鄉村治理示範村鎮、全國美麗宜居村莊等工作成效明顯的,可以推薦為鄉村振興示範創建單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鄉村振興示範縣、示範鄉鎮、示範村創建條件。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較高地區不得納入創建範圍。
四、創建管理
(一)創建程序。國家鄉村振興示範縣按照「縣級政府申請,市級部門擇優遴選,省級部門審核並報省級政府同意,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批准創建」的程序,開展申報創建工作。各地嚴格按照《2022年鄉村振興示範創建名額分配表》(附件1)申報創建,超出指標數的不予受理。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會同鄉村振興局,指導申報創建的縣級政府認真編制《國家鄉村振興示範縣創建方案》(附件2),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後,報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計劃單列市、直屬墾區直接報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請於8月30日前提交申報材料,其中紙質申報材料一式3份,同步發送電子版至xczxc@agri.gov.cn(郵件標題註明:×省×縣申報國家鄉村振興示範縣材料),超期不予受理。
鄉村振興示範鄉鎮、示範村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部門、鄉村振興局參照國家鄉村振興示範縣創建程序,自行組織立項、申報創建等工作,於10月30日前將批准創建的名單報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備案。
(二)評審方式。對申報基礎性指標的國家鄉村振興示範縣,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組建評審組,對創建方案進行嚴格評審,符合條件的納入批准創建名單,審核未通過的不予批准,且不再遞補。對申報競爭性指標的國家鄉村振興示範縣,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採取競爭遴選方式,擇優納入批准創建名單。創建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後對外公布。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適時制定國家鄉村振興示範縣認定標準,創建2-3年後組織評審認定,達到認定標準的,授予「國家鄉村振興示範縣」稱號。鄉村振興示範鄉鎮、示範村評審認定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執行。
(三)監測評估。各級農業農村部門、鄉村振興局建立客觀反映鄉村振興進展的指標和統計體系,有序開展鄉村振興示範縣、示範鄉鎮、示範村創建成效監測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實施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對工作紮實有力、成效明顯的予以表揚激勵,對工作進展緩慢的進行通報。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農業農村部門、鄉村振興局成立鄉村振興示範創建工作推進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加大工作力度,推動各項措施落實。承擔創建任務的縣級、鄉級黨委政府要承擔主體責任,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示範創建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分工,聚合資源力量,紮實有序推進。承擔創建任務的村黨組織、村委會要主動入位、主動擔當,廣泛動員村民,共創共建共享。
(二)強化政策支持。現有的農業農村領域相關項目和補助資金向鄉村振興示範縣、示範鄉鎮、示範村傾斜,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產業強鎮、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等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示範創建單位。鼓勵地方財政資金加大對示範創建的支持力度。發揮財政資金撬動作用,引導金融和社會資本參與鄉村振興示範創建。
(三)強化改革賦能。聚焦鄉村振興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引導支持鄉村振興示範縣、示範鄉鎮、示範村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健全完善農村產權交易平台。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農業保險力度。在統籌整合涉農資金、拓展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方向、強化用地保障、加大科技人才支撐等方面探索有效路徑。
(四)強化社會動員。依託東西部協作、中央單位定點幫扶、民營企業「萬企興萬村」、社會組織助力鄉村振興等工作機制,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推動企業、社會組織等和示範創建單位開展合作。鼓勵教學科研、規劃設計等單位與示範創建單位建立緊密聯繫,開展實踐教學、跟蹤調查、規劃師下鄉等活動,共同參與鄉村振興示範創建。
(五)強化宣傳推廣。各地要及時總結鄉村振興示範創建的好經驗好做法,提鍊形成典型案例,定期報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運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開展模式發布、範例交流、現場觀摩等活動,推廣可看、可學、可複製的路徑模式,示範帶動同類地區鄉村全面振興。
聯繫人及電話:
農業農村部發展規劃司:劉銳 010-59191680
國家鄉村振興局規劃財務司:朱謙禮 010-84419931
郵寄地址:
農業農村部發展規劃司:北京市朝陽區農展南里11號(100125)
附件:1.2022年鄉村振興示範創建名額分配表
2._省(自治區、直轄市)_市_縣國家鄉村振興示範縣創建方案
農業農村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
2022年7月14日
附件1
註:括號內指標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寧波市、廈門市、青島市、大連市、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農墾總局指標,包含在所在省份基礎性指標內。
附件2
_省(自治區、直轄市)_市_縣人民政府(蓋章)
2022年_月_日一、發展現狀
簡要介紹申請創建縣(市、區)的基本情況、區位條件、資源稟賦和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情況,概述鄉村發展情況,包括耕地面積、農林牧漁業總產值、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產量、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鄉村建設情況,包括水電路氣訊等公共基礎設施、農村人居環境以及基本公共服務等;鄉村治理情況,包括基層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
二、創建條件
簡要分析創建縣(市、區)在組織領導、發展基礎、工作機制、創建積極性、示範帶動等方面的基礎條件,並重點分析創建優勢和短板弱項。其中,創建優勢,重點是近年來地方黨委政府推進鄉村振興的有效措施、集聚要素的有效模式,在鄉村發展、鄉村建設、鄉村治理等重點領域取得的突出成效,獲得相關榮譽、獎勵以及國家級示範創建等情況。短板弱項,重點是對標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階段性目標,分析創建期內本地區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短板弱項和制約因素。
三、思路目標
研究提出示範縣創建思路、實現路徑和創建目標。其中,創建思路,結合本地區發展優勢和短板弱項,簡要說明示範創建的指導思想、戰略定位和發展方向。實現路徑,提出符合區域特點的鄉村振興組織方式和要素集聚實現形式,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尋求突破,提煉以點帶面推進鄉村振興的典型路徑模式。創建目標,錨定2035年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的中長期目標,對標「十四五」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兼顧引領性和可行性,科學設置創建期和主要指標目標值,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實現。
四、創建任務
在統籌推進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的同時,對照東、中、西部創建的重點任務,進一步細化創建任務、工作措施、實施路徑,各有側重地探索鄉村振興路徑模式。任務舉措要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短板弱項,具有可操作性。
五、重點項目
依據創建任務,提出創建期內擬實施的重點工程項目,明確建設內容、資金規模和資金來源、實施主體、預期成效等,並按年度細化任務,明確資金籌措方案。定性定量分析建設項目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六、支持政策
在符合國家統一政策規定的前提下,明確加強資源整合和政策集成的具體措施,提出已實施和創建期擬實施的財政、金融、用地、科技、人才等方面政策措施。
七、保障措施
提出組織領導、機制創新、考核激勵、宣傳推廣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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