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 財政部關於印發《東北黑土地保護性耕作行動計劃(2020—2025年)》的通知
農業農村部 財政部關於印發《東北黑土地保護性耕作行動計劃(2020—2025年)》的通知 農機發〔2020〕2號 2020年2月25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 財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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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經國務院同意,現將《東北黑土地保護性耕作行動計劃(2020—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農業農村部 財政部
2020年2月25日
東北黑土地保護性耕作行動計劃
(2020—2025年)
保護性耕作是一種以農作物秸稈覆蓋還田、免(少)耕播種為主要內容的現代耕作技術體系,能夠有效減輕土壤風蝕水蝕、增加土壤肥力和保墒抗旱能力、提高農業生態和經濟效益。經過多年努力,我國東北地區保護性耕作取得明顯進展,技術模式總體定型,關鍵機具基本過關,已經具備在適宜區域全面推廣應用的基礎。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東北黑土地實行戰略性保護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保護性耕作推廣應用,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落實新發展理念,以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生態優先、用養結合,通過政府與市場兩端發力、農機與農藝深度融合、科技支撐與主體培育並重、重點突破與整體推進並舉、穩產豐產與節本增效兼顧,逐步在東北地區適宜區域全面推廣應用保護性耕作,促進東北黑土地保護和農業可持續發展。
(二)行動目標。將東北地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和內蒙古自治區的赤峰市、通遼市、興安盟、呼倫貝爾市)玉米生產作為保護性耕作推廣應用的重點,兼顧大豆、小麥等作物生產。力爭到2025年,保護性耕作實施面積達到1.4億畝,占東北地區適宜區域耕地總面積的70%左右,形成較為完善的保護性耕作政策支持體系、技術裝備體系和推廣應用體系。經過持續努力,保護性耕作成為東北地區適宜區域農業主流耕作技術,耕地質量和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穩定提升,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明顯增強。
(三)技術路線。重點推廣秸稈覆蓋還田免耕和秸稈覆蓋還田少耕兩種保護性耕作技術類型。各地可結合本地區土壤、水分、積溫、經營規模等實際情況,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創新完善和推廣適宜本地區的具體技術模式,不搞「一刀切」。在具體應用中,應儘量增加秸稈覆蓋還田比例,增強土壤蓄水保墒能力,提高土壤有機質含量,培肥地力;採取免耕少耕,減少土壤擾動,減輕風蝕水蝕,防止土壤退化;採用高性能免耕播種機械,確保播種質量。根據土壤情況,可進行必要的深松。
二、行動安排
(一)組織整縣推進。
1.穩步擴大實施面積。東北四省(區)人民政府要從現有工作基礎等實際情況出發,在穩定糧食生產的前提下,積極穩妥確定保護性耕作年度實施區域和面積。優先選擇已有較好應用基礎的縣(市、區),分批開展整縣推進,用3年左右時間,在縣域內形成技術能到位、運行可持續的長效機制,保護性耕作面積占比原則上超過縣域內適宜區域的50%以上,在其他縣(市、區)紮實開展保護性耕作試點示範,循序漸進、逐步擴大實施面積,條件成熟的可組織整鄉整村推進。
2.推動高質量發展。以整體推進縣(市、區)為重點,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載體,以科研和推廣單位為支撐,通過政策持續支持,在縣、鄉兩級建設一批高標準保護性耕作應用基地(每個縣級基地集中連片面積原則上不少於1000畝、鄉鎮級不少於200畝),打造高標準保護性耕作長期應用樣板和新裝備新技術集成優化展示基地。
(二)強化技術支撐。
1.組建專家指導組。農業農村部組織成立由農機、栽培、土肥、植保等多學科專家組成的東北黑土地保護性耕作專家指導組,為實施行動計劃提供決策服務和技術支撐。東北四省(區)農業農村部門分別成立省級專家組,研究制定主推技術模式和技術標準,開展技術培訓與交流,指導基地建設。
2.布局長期監測點。重點開展耕地土壤理化、生物性狀、生產成本、作物產量變化、病蟲草害變化和機具裝備適用性等情況的監測試驗,促進技術模式優化和機具裝備升級。
3.加強基礎研究。支持科研院所、大專院校與骨幹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推廣服務機構合作共建保護性耕作科研平台,研究基礎性、長遠性技術問題,建立健全東北黑土地保護性耕作理論體系。
(三)提升裝備能力。
1.推進研發創新。引導科研單位、機械製造企業、材料工業企業集中優勢力量,共建保護性耕作裝備創新聯盟和研發平台。開展高性能免耕播種機核心部件研發攻關,重點突破播種機切盤的金屬材料及加工工藝、電控高速精量排種器的設計與製造等難題,加快產業化步伐。
2.完善標準體系。圍繞保障保護性耕作關鍵機具產品質量、關鍵生產環節作業質量,抓緊制修訂一批相關標準規範和操作規程。根據不同區域、作物特點,優化保護性耕作裝備整體配置方案。
3.增加有效供給。鼓勵免耕播種機等關鍵機具製造企業加快技術改造、擴大中高端產品生產能力。發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導向作用,引導農民購置秸稈還田機、高性能免耕播種機、精準施藥機械、深松機械等保護性耕作機具。
(四)壯大實施主體。
1.支持服務主體發展。支持有條件的農機合作社等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承擔保護性耕作補貼作業任務,帶動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戶積極應用保護性耕作技術,培育壯大技術過硬、運行規範的保護性耕作專業服務隊伍。
2.推進服務機制創新。鼓勵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與農戶建立穩固的合作關係,支持採用訂單作業、生產託管等方式,積極發展「全程機械化+綜合農事」服務,實現機具共享、互利共贏,帶動規模化經營、標準化作業。
3.加強培訓指導。利用高素質農民培育工程等項目,培養一批熟練掌握保護性耕作技術的生產經營能手、農機作業能手。廣泛開展「田間日」等體驗式、參與式培訓活動,通過農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提高保護性耕作科普效果,促進技術進村入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東北四省(區)要把在適宜區域推廣應用保護性耕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抓緊抓實,久久為功。省級政府和市縣政府要成立負責同志牽頭的保護性耕作推進行動領導小組,建立政府主導、上下聯動、各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組織制定行動方案,明確重點實施區域、主推技術模式、實施進度和保障措施,做好相關資金保障和工作力量統籌。農業農村部要加強總體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適時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會同財政部等部門研究解決保護性耕作推廣應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重要情況及時報告國務院。
(二)加強政策扶持。國家有關部門和東北四省(區)在鄉村振興、糧食安全、自然資源、農田水利、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布局中,要統籌考慮在東北地區適宜區域全面推行保護性耕作的目標導向,做到措施要求有機銜接。中央財政通過現有渠道積極支持東北地區保護性耕作發展。地方政府要因地制宜完善保護性耕作發展政策體系,根據工作進展統籌利用相關資金,將秸稈覆蓋還田、免(少)耕等綠色生產方式推廣應用作為優先支持方向,儘量做到實施區域、受益主體、實施地塊「三聚焦」,切實發揮政策集聚效應。
(三)加強監督考評。東北四省(區)要將推進保護性耕作列入年度工作重點,細化分解目標任務,合理安排工作進度,制定驗收標準,健全責任體系,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各項任務。鼓勵各地積極採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監管工作效率,建立健全耕地質量監測評價機制。東北四省(區)要在2020年3月底以前,將本省(區)行動方案及2020年工作安排報農業農村部備案。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有關方面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和新媒體,廣泛宣傳推廣應用保護性耕作的重要意義、技術路線和政策措施,及時總結成效經驗,推介典型案例,凝聚社會共識,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附件: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於印發《東北黑土地保護性耕作行動計劃(2020-2025年)》的通知(農機發〔2020〕2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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