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業新聞輿論工作的意見

農業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
農業新聞輿論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2017年1月2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文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農機、畜牧、獸醫、農墾、農產品加工、漁業(水利)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農業部機關各司局、派出機構、各直屬單位:

《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業新聞輿論工作的意見》已於11月22日經農業部2016年第21次黨組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農業部

2016年12月16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業新聞輿論工作的意見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新聞輿論工作,對加強和改進新聞輿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強調堅持從黨的工作全局出發把握黨的新聞輿論工作,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堅持正確新聞志向,堅持正確工作取向,勇於改進創新,切實提高黨的新聞輿論工作能力和水平。近年來,中辦國辦也相繼印發文件,對加強新聞輿論工作作出部署安排。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聞輿論工作的重要講話和中央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做好農業新聞輿論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農業新聞輿論工作的極端重要性

(一)加強農業新聞輿論工作是推進農業農村經濟穩定發展的重大舉措。農業新聞輿論工作是黨的新聞輿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着統一思想、凝聚力量的重大任務,是促進政策出台、推動工作開展、調動各方面力量重視支持「三農」工作的重大舉措。多年來,各級農業部門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始終圍繞黨的「三農」工作大局,大力宣傳「三農」工作的新理論、新政策,大力宣傳農業農村經濟工作的新觀點、新思路,大力宣傳現代農業發展的新進展、新經驗,為農業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為深化農村改革、加快農村發展、維護農村和諧穩定提供了有力的輿論支撐。

(二)加強農業新聞輿論工作是順應輿論環境深刻變化的迫切要求。互聯網等現代傳播技術的迅猛發展,給農業新聞輿論工作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新挑戰新考驗。微博、微信、客戶端等新媒體的廣泛應用,正在深刻改變着媒體格局和輿論生態,互聯網已經成為兼具信息發布功能、輿論傳播功能、社會動員功能的聚合器,成為輿論鬥爭的主戰場,成為新聞宣傳的主陣地。在這種背景下,如何順應新媒體發展的新形勢,進一步轉變觀念,切實增強互聯網等新媒體的運用能力,紮實做好農業新聞輿論工作,對各級農業部門提出了新的考驗。

(三)加強農業新聞輿論工作是提升輿論引導能力的現實需要。運用輿論工具宣傳政策、動員群眾、傳播經驗、指導工作,應成為領導幹部的一項基本功。近年來,重大動物疫情、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農業自然災害等涉農突發事件時有發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廣泛關注。在有效應對和處置涉農突發事件中,輿論引導已成為一個重要環節。如何加強信息發布,讓公眾對涉農重大政策看得到、聽得懂、信得過;如何增強農業部門的領導幹部同媒體打交道的能力,善於運用媒體宣講政策主張、發現矛盾問題、引導社會情緒、推動實際工作,是對各級農業部門領導幹部執政能力的重大挑戰。

二、切實加強新聞發布工作

(四)推動新聞發布工作制度化。緊緊圍繞中央部署和部黨組中心工作,以主動做好重要政策法規解讀、妥善回應公眾關切、及時澄清不實傳言、權威發布重大突發事件信息為重點,切實加強新聞發布制度建設,使新聞發布工作成為一項制度性的安排。切實落實國務院新聞辦「4·2·1+N」新聞發布工作要求。農業部主要負責同志每年至少出席1次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布會,同時增加解讀涉農重要文件、重大舉措和回應涉農熱點問題的頻次;農業部負責同志每年出席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不少於2次;農業部每季度舉行1次新聞發布會,每年4次。健全完善農業部例行新聞發布制度。每季度定時定點在農業部新聞辦公室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各有關司局主要負責同志要積極出席例行發布會,圍繞當前重點工作和社會關注的涉農熱點發布權威信息,引導社會輿論。進一步增強新聞發布會的計劃性。各司局在安排每年重點工作時,要同時提出本年度的新聞發布計劃,辦公廳要結合新聞時效、發布內容、宣傳效果等做好統籌安排。涉農突發事件和其他需要及時發布的信息,可擇機隨時召開發布會。

(五)不斷提高新聞發布的質量和水平。要加強新聞發布策劃,緊緊圍繞涉農重要政策、重大主題、涉農熱點等內容,把「政府想說的、媒體關注的、公眾關心的」話題有機結合起來,科學設置議題,突出發布內容的新聞性,增強新聞發布的吸引力。要靈活運用新聞發布會、吹風會等多種新聞發布形式,遵循新聞傳播規律,講究新聞傳播藝術,切實提升傳播效果。要加強輿情分析和研判、建立互聯網等新興媒體發布、完善電話問詢受理等機制建設,規範工作流程,為新聞發布工作提供保障。要注重新聞發布培訓工作,努力提高新聞發言人的能力和水平。

三、全面加強政策解讀

(六)建立政策解讀工作機制。建立辦公廳統籌協調、各司局分工負責的政策解讀工作機制。各司局要承擔政策解讀的首要責任,把政策解讀與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慮、同步安排,重大政策、重要文件、重點改革措施出台時,要會同辦公廳提前謀劃,研究制定政策解讀工作方案;對於要出台的重大政策、重要文件、重點改革措施,牽頭起草司局應將文件和解讀方案一併報批,解讀材料應於文件公開後3個工作日內在農業部網站發布。政策出台前,要做好鋪墊式宣傳;政策出台後,要做好解釋性宣傳。各司局主要負責同志要經常研究涉農重大政策輿情,把握基調方向,帶頭出席新聞發布會,帶頭接受媒體採訪,主動引導輿論。

(七)主動開展政策解讀工作。積極出席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是重點解讀國務院常務會議出台的重大政策的一項制度性安排。農業部提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的重大政策議題,原則上由農業部負責同志出席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例行吹風會,介紹政策背景、主要內容、落實措施及工作進展。切實做好農業部出台的重要政策、重要文件、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讀工作。各司局以及各級農業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帶頭宣講政策,傳遞權威信息;要組織政策參與制定者,掌握相關政策、熟悉有關領域業務的專家學者做好政策解讀工作;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實施難度大、專業性強的政策法規,要通過新聞發布、政策吹風、接受訪談、發表文章等方式深入淺出地講解政策背景、目標和要點,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要注重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充分利用部屬新聞出版單位宣傳平台,提高政策解讀的針對性、科學性、權威性。

四、切實做好涉農突發事件輿論引導

(八)強化輿情監測研判工作。及時監測和準確研判輿情,是做好涉農突發事件輿論引導的前提。信息中心負責涉農輿情的總體監測工作,要做好日常輿情的全面監測並定期編報輿情簡報;遇有重大突發輿情,要啟動24小時輿情監測機制,配合相關司局做好有關工作。各司局、各單位要指派專人監測輿情,及時發現涉及本司局、本行業的熱點敏感信息。各司局、各單位要建立輿情研判制度,對監測到的輿情進行系統整理、統計和分析,科學研判輿情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影響,在此基礎上提出輿論引導的措施建議。

(九)強化信息發布工作。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有序開放、有效管理、正確引導」的原則,依法依規發布信息。各司局、各單位要按照涉農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在輿情應對上快速反應、及時發聲,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早回應。建立信息核實機制,在涉農突發事件發生後,要第一時間派出工作組或專家組,赴事發地調查核實,確保獲得第一手信息。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根據事件處置進展情況,通過滾動發布消息、組織專家解讀、召開發布會、接受媒體專訪等形式持續發布權威信息。建立溝通協調機制,暢通各司局、各單位信息溝通渠道,信息內容涉及其他部門的,要提前通報情況,確保信息發布的準確性和權威性。

(十)強化農業政務輿情回應工作。各司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農業政務輿情回應工作,切實增強輿情意識,進一步明確回應責任。各司局、各單位是相關政務輿情回應工作第一責任主體,涉及多個司局的政務輿情,相關司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回應工作。切實提高政務輿情回應實效。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涉農輿情,要快速反應、及時發聲,最遲應在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其他涉農輿情應在48小時內予以回應,並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布權威信息。回應內容應圍繞輿論關注的焦點、熱點和難點,實事求是、言之有據、有的放矢,避免自說自話,力求表達準確、親切、自然。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或吹風會進行回應的,相關司局、單位負責人或新聞發言人應當出席。

五、不斷加強新媒體建設與運用

(十一)切實提高網絡輿論引導能力。要把互聯網等新媒體與主流媒體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來認識、來利用。各級農業部門領導幹部要學網、懂網、用網,全面掌握互聯網、微博微信、手機等新媒體運用技能,傳播正能量,提升傳播力,不斷提高對網絡輿論的引導能力。積極鼓勵各司局、各單位、各級農業部門開設政務微博、微信公眾號,加大新媒體信息發布力度,以更加及時便捷的方式傳播農業信息。適時開通農業部政務微博、微信和新聞客戶端,研究制定農業部新媒體管理辦法,健全工作機制,推動新媒體建設與運用的制度化、規範化。

(十二)充分發揮農業部網站的主渠道作用。切實加強農業部網站建設和管理,把農業部網站打造成更加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信息發布平台。加強網站內容建設,重點強化信息更新,及時發布農業部重要會議、重點活動、重大政策等信息。豐富信息表現形式,創新與公眾的互動形式和傳播方式,充分利用數字化、圖表圖解、音頻視頻等形式,提升傳播效果。拓展網站功能,豐富欄目設置,積極開展在線訪談、意見徵集、網上調查等活動,加強與公眾的互動交流,廣泛傾聽公眾意見建議。緊緊圍繞農業部重點工作和公眾關注熱點,通過部長信箱、公眾問答等欄目,回應社會關切。

六、切實加強農業新聞輿論隊伍建設

(十三)加快培養建設農業新聞輿論工作隊伍。加強新聞發言人隊伍建設。進一步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農業部新聞發言人一般由辦公廳主要負責同志擔任,並由部黨組任免;司局新聞發布負責人一般由司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部門新聞發布負責人一般由廳局領導擔任,代表廳局對外發布信息。要為新聞發言人創造相對寬鬆的工作環境,確保列席重要會議、閱讀重要文件、參與重大事件處置,了解全面情況,掌握重要信息。新聞發言人要履職盡責,敢於善於發聲,做到講政治、懂政策、知情況、會說話、敢擔當。加強農業專家隊伍建設。充分發揮農業專家在政策解讀、引導輿論中的獨特作用,各司局、各級農業部門要按照建立健全專家信息發布機制的要求,分產業、分品種建立專家隊伍。要為專家提供信息發布平台,讓他們在重要政策解讀、熱點問題引導中發揮解疑釋惑的作用。要提高專家與公眾溝通及信息發布能力,形成一支既精通農業農村經濟工作,又善於與媒體打交道的「三農」專家隊伍。加強新媒體人才隊伍建設。部屬新聞出版單位要加快新聞媒體人才隊伍的整體轉型升級,加大對傳統媒體人才的跨界培養和通才培養,積極選拔培養全媒體型人才,推動傳統媒體與新媒體融合發展。加強網絡輿情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各司局、各單位、各行業的網絡輿情監測研判和網絡評論員隊伍,加強工作技能培訓,加大網絡輿情監測研判和評論力度,努力營造重視支持「三農」工作的網絡輿論環境。

(十四)切實加強新聞輿論培訓工作。對各司局各單位的新聞發言人進行上崗培訓,推薦參加中宣部(國務院新聞辦)組織的國家行政學院和中國浦東幹部學院的新聞發言人培訓班,切實提高新聞發言人的新聞發布能力和水平。把農業新聞輿論工作納入農業部黨校教學安排,對農業部系統領導幹部進行定期專題培訓,有針對性地提高他們的媒體素養和輿論引導能力。

七、進一步加強對農業新聞輿論工作的組織領導

(十五)切實把農業新聞輿論工作擺上重要日程。農業新聞輿論工作要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從黨的工作全局出發把握定位,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視、工作上精準有力。部黨組定期聽取農業新聞輿論工作匯報,把握農業新聞輿論正確導向。切實加強工作機構建設,加強力量配置,把專業水平高、責任心強的人員配置到關鍵崗位。辦公廳要加強與中央宣傳部門的溝通聯繫,爭取相關部門不斷加大對農業新聞輿論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強與媒體的互動,更好地為媒體提供信息服務、引導媒體積極報道宣傳農業工作。各司局、各單位要把農業新聞輿論工作和業務工作一起謀劃,同步安排;主要負責同志在處置重大輿情時要靠前指揮,對重要稿件要親自把關;要健全工作機制,明確主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過問新聞輿論工作,分管負責人要直接負責,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十六)各地農業部門要不斷加強農業新聞輿論工作。各地農業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不斷加強和改進農業新聞輿論工作。要進一步健全新聞發布制度,積極開展自主新聞發布;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確保農業新聞輿論工作有力有序高效開展;要明確專門機構和專職人員負責新聞發布、政策解讀及輿論引導等各項工作;要進一步明確責任主體,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做好政務輿情回應工作;加強跨地區協調,發布的信息內容涉及其他地區的,要提前溝通情況、通報信息;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十七)部屬新聞出版單位要充分發揮「三農」宣傳的主力軍作用。部屬新聞出版單位黨組織要高度重視農業新聞輿論工作,主要負責同志要思想入位,研究新聞輿論規律,分析新聞輿論變化和特點,善於把工作重點變成新聞熱點,及時傳播正能量,通過新聞輿論引導,推動工作、指導工作。要緊緊圍繞部黨組中心工作,進一步加強宣傳策劃,掌握輿論引導話語權,唱響主旋律,傳播正能量。主動適應媒體格局和輿論生態的深刻變化,創新理念、內容、體裁、形式、方法、手段、業態、體制、機制,推動媒體融合發展。

(十八)開展農業新聞輿論工作的評估考核。把農業新聞輿論特別是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和政務輿情回應工作納入各司局、各單位績效考核內容,建立考核機制,明確責任分工。要加強督查指導,對新聞發布、政策解讀、涉農突發事件輿論引導和熱點問題回應等工作進行指導和評估,對重要信息不發布、重要政策不解讀、熱點輿情不回應的,要在一定範圍內進行通報。

(十九)嚴肅新聞輿論工作紀律。切實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實宣傳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把紀律挺在前面,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宣傳紀律,增強政治定力,始終堅持黨管媒體的原則不動搖,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幟鮮明,在重大原則問題上敢於發聲、敢於鬥爭,唱響主旋律、傳播正能量,為農業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