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爾賽和約
協約國及聯繫國與德國之間的和平條約的版本 美利堅合眾國、比利時、玻利維亞、巴西、大英帝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南非、新西蘭、印度〕、古巴、厄瓜多爾、法國、希臘、危地馬拉、海地、漢志、洪都拉斯、意大利、日本、利比里亞、尼加拉瓜、巴拿馬、秘魯、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塞爾維亞-克羅地亞-斯洛文尼亞王國、暹羅、捷克斯洛伐克、烏拉圭及德國 |
《凡爾賽和約》,全稱《協約國及聯繫國與德國之間的和平條約》,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戰勝的協約國和戰敗的同盟國簽訂的和約。 |
- 協商及參戰各國與奧國間之和平條約,收錄於《國際條約大全》,譯者不詳,商務印書館於1928年出版
- 凡爾賽和平條約,收錄於《戰後國際政治條約集》,董希白編譯,商務印書館於1937年出版。
- 協約及參戰各國對德和約,收錄於《國際條約集(1917-1923)》,世界知識出版社編輯並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