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人事部保險福利局關於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在職幹部病假待遇給山西省人事局的答覆
勞動人事部保險福利局關於建國前參加革命 工作的在職幹部病假待遇給山西省人事局的答覆 勞人險局〔1983〕15號 1983年4月1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人事部 |
文件 |
你局晉人老字〔1983〕24號文收到。關於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在職幹部病假待遇問題,經與有關部門研究答覆如下:
符合國發〔1982〕62號文規定的建國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戰爭、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和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幹部,以及符合勞人字〔1982〕10號文規定的在東北和個別老解放區,一九四八年底以前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的幹部,雖然尚未到達離職休養年齡,其病假期間工資可以照發。過去減發的工資不再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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