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化書
◀上一卷 卷五 食化 下一卷▶

食化

七奪

編輯

一日不食則憊,二日不食則病,三日不食則死。民事之急,無甚於食,而王者奪其一,卿士奪其一,兵吏奪其一,戰伐奪其一,工藝奪其一,商賈奪其一,道釋之族奪其一,稔亦奪其一,儉亦奪其一。所以蠶告終而繰葛薴之衣,稼雲畢而飯橡櫟之實。王者之刑理不平,斯不平之甚也;大人之道救不義,斯不義之甚也。而行切切之仁,用戚戚之禮,其何以謝之哉!

巫像

編輯

為巫者鬼必附之,設像者神必主之,蓋樂所響也。戎羯之禮,事母而不事父;禽獸之情,隨母而不隨父;凡人之痛,呼母而不呼父,蓋乳哺之教也。虎狼不過於嗜肉,蛟龍不過於嗜血,而人無所不嗜。所以不足則鬥,不與則判,鼓天下之怨,激烈士之忿。食之道非細也。

養馬

編輯

養馬者主,而牧之者親;養子者母,而乳之者親。君臣非所比,而比之者祿也;子母非所愛,而愛之者哺也。駑馬本無知,嬰兒本無機,而知由此始,機由此起。所以有愛惡,所以有彼此,所以稔鬥爭而蓄奸詭。

絲綸

編輯

王取其絲,吏取其綸;王取其綸,吏取其糸孛。取之不已,至於欺罔;欺罔不已,至於鞭撻;鞭撻不已,至於盜竊;盜竊不已,至於殺害;殺害不已,至於刑戮。欺罔非民愛而裒斂者教之,殺害非民原而鞭撻者訓之。且夫火將逼而投於水,知必不免,且貴其緩;虎將噬而投於谷,知必不可,或覬其生。以斯為類,悲哉!

奢僣

編輯

夫君子不肯告人以饑,恥之甚也。又不肯矜人以,飽愧之甚也。既起人之恥愧,必激人之怨咎,食之害也如是。而金籩玉豆,食之飾也;鼓鐘戛石,食之遊也;張組設繡,食之惑也;窮禽竭獸,食之暴也;滋味厚薄,食之忿也;貴賤精粗,食之爭也。欲之愈不止,求之愈不已,貧食愈不足,富食愈不美。所以奢僣由茲而起,戰伐由茲而始。能均其食者,天下可以治。

燔骨

編輯

嚼燔骨者,焦唇爛舌不以為痛;飲醇酎者,噦腸嘔胃不以為苦。饞嗜者由忘於痛苦,饑窮者必輕於性命。痛苦可忘,無所不欺;性命可輕,無所不為。是以主者以我欲求人之欲,以我饑求人之饑。我怒民必怒,我怨民必怨。能知其道者,天下胡為乎叛?

食迷

編輯

民有嗜食而飽死者,有婪食而鯁死者,有感食而義死者,有辱食而憤死者,有爭食而鬥死者,人或笑之。殊不知官所以務祿,祿所以務食;賈所以務財,財所以務食。而官以矯佞饞讟而律死者,賈以波濤江海而溺死者,而不知所務之端,不知得死之由,而遷怨於輩流,歸咎於江海,食之迷也。

戰欲

編輯

食之欲也,思監梅之狀,則輒有所咽而不能禁;見盤肴之盛,則若所吞而不能遏。饑思啖牛,渴思飲海。故欲之於人也如賊,人之於欲也如戰。當戰之際,錦繡珠玉不足為富,冠冕旌旗不足為貴,金石絲竹不聞其音,宮室臺榭不見其麗。況民復常餒,民情常迫,而論以仁義,其可信乎?講以刑政,其可畏乎?

膠竿

編輯

執膠竿捕黃雀,黃雀從而噪之;捧盤食享烏鳥,烏鳥從而告之。是知至暴者無所不異,至食者無所不同。故蛇豕可以友而群,虎兕可以狎而馴,四夷可以率而賓。異族猶若此,況復人之人。

庚辛

編輯

庚氏穴池,構竹為憑檻,登之者其聲「策策」焉。辛氏穴池,構木為憑檻,登之者其「堂堂」焉。二氏俱牧魚於池中,每憑檻投饑,魚必踴躍而出。他日但聞「策策」「堂堂」之聲,不投餌亦踴躍而出,則是庚氏之魚可名「策策」,辛氏之魚可名「堂堂」,食之化也。

興亡

編輯

瘡者人之痛,火者人之急,而民喻饑謂之瘡,比餓謂之火,蓋情有所切也。夫鮑魚與腐屍無異,鱁鮧與足垢無殊,而人常食之。飽猶若是,饑則可知。茍其饑也無所不食,茍其迫也無所不為。斯所以為興亡之機。

雀鼠

編輯

人所以惡雀鼠者,謂其有攘竊之行;雀鼠所以疑人者,謂其懷盜賊之心。夫上以食而辱下,下以食而欺上,上下得不惡下,下不得不疑上,各有所切也。夫剜其肌、啖其肉,不得不哭;扼其喉、奪其哺,不得不怒。民之瘠也由剜其肌,民之餒也由奪其哺。嗚呼,惜哉!

無為

編輯

牛可使之駕,馬可使之負,犬可使之守,鷹可使之擊,蓋食這所感也。犭爾猴可使之舞,鸚鵡可使之語,鴟鳶可使之死鬥,螻蟻可使之合戰,蓋食有所教也。魚可使之吞鉤,虎可使之人陷,雁可使之觸綱,敵國可使之自援,蓋食有所利也,天地可使之交泰,神明可使之掖衛,高尚可使之屈折,夷狄可使之委伏,蓋食有所奉也。故自天子至於庶人,暨乎萬族,皆可以食而通之。我服布素則民自暖,我食葵藿則民自飽。善用其道者,可以肩無為之化。

王者

編輯

獵食者母,分乳者子。全生者子,觸綱者母。母不知子之所累,子不知母之所苦。王者衣纓之費、盤肴之直,歲不過乎百萬,而封人之土地,與人之富貴,百萬之百萬。如咂王之肌,如飲王之血。樂在於下,怨在於上,利歸於眾,咎歸於王。夫不自貴,天下安敢貴;不自富,天下安敢富?

鴟鳶

編輯

有智者憫鴟鳶之擊腐鼠,嗟螻蟻之駕斃蟲,謂其為蟲不若為人。殊不知當歉歲則爭臭斃之屍,值嚴圍則食父子之肉。斯豺狼之所不忍為,而人為之,則其為人不若為蟲。是知君無食必不仁,臣無食必不義,士無食必不禮,民無食必不智,萬類無食必不信。是以食為五常之本,五常為食之末。茍王者能均其衣,能讓其食,則黔黎相悅,仁之至也;父子相愛,義之至也;饑飽相讓,禮之至也;進退相得,智之至也;許諾相從,信之至也。教之善也在於食,教之不善也在於食。其物甚卑,其用甚尊;其名尤細,其化尤大。是謂無價之寶。

 上一卷 ↑返回頂部 下一卷